老師對學生說“他打你,你不還手是他人的錯,你還手是你的錯”,老師說的對嗎?

楊過150428541


從法律和息事寧人的角度來說沒錯,但從父母的角度來說 誰願意自己孩子被欺負還忍著?


一葉浮萍213719299


這個老師是典型的奴性教育,這種教育方式教出來的會有血性男兒?再多的綿羊也不是狼的對手,長此以往,民族危矣!

孩子小的時候我經常教育他別在外頭惹事,但別人無緣無故打你那就必須打回去,你打不過告訴老爸,老爸給你找回來。男人要是連這點血性都沒有怎麼保護家庭,更別說保衛國家。兒子十歲的時候我送他到師兄弟的道場學跆拳道,一直練到黑帶四段,大二的時候去武警反恐部隊幹了幾年,前年退伍後繼續大學深造,我覺得蠻好。


亦農681007


老師說的很對。

以暴制暴不可取,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告訴老師或家長。重要的是教育打人者,開導被打者,避免未來再發生,而不是宣洩情緒,放縱暴力。

從小就要這樣教育孩子,長大之後少吃虧。很多人不知道,在社會上,不管是誰先動手,警察判定都是鬥毆,一律是行政拘留5-15天。動手和動口是本質區別,儘量不要逾越。

前段時間的新聞,一個女學生因為不讓座被老人在公交車上打,打臉,很重。女學生沒還手。老人打了幾下,突發心臟病倒地死了。很多人說死的好,我卻替那個女孩子捏了一把冷汗。如果她還手,甚至只是推搡老人一把,絕對要上法院對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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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大家都在討論,增加幾點見解。

1.正當防衛:法律界定是很嚴格的,必須是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重點是制止!制止!制止!

2.兩人及多人打架鬥毆,一方先動手,後動手的一方實施的所謂反擊他人侵害行為的行為,通常會被認定為互毆行為,鬥毆雙方都在積極追求非法損害對方的結果,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當防衛的意圖,不能構成正當防衛。

3.評論很多說要還手的,堅持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下手切記不要下狠手,否則要承擔刑事責任。

4.法治社會,教育孩子要少點戾氣。


五百里之外w


關鍵咱們國家要好好把正當防衛好好解釋一下。不然以後中國人逆來順受的時候國家就。麻煩了。(毛澤東思想。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順水順風6218


儒家孔子曰:君子以德報德,以直報怨!

我家老子曰:尋思啥呢!等菜呢!削他啊!打贏了爸領你賠禮道歉去,打輸了看我回家扒你皮!

作為一個東北人,我那個年代小時候得到的教育就是可以幹不過,但絕不能不還手!

老師不會這麼說,多數都是請家長,必須是爸爸來。用言語勾火促使打人的孩子爸爸削一頓自家孩子,多半被打的孩子爸爸會攔著不讓打,然後各自回家再揍一頓自家孩子,原因都一樣,為啥打人和為啥打輸了[捂臉]

雖然簡單粗暴,但效果很好,老話叫沒事別惹事,遇事別怕事。

現在的孩子就是家裡和學校圈養的一點野性都沒了,太囊了!

我驚聞我乾兒子都小學四年級了竟然沒打過架這個事實,我都無語了😓而我哥們恬個臉還挺自豪。

最後我騙我小學三年級的女兒說她熊熊被我乾兒子弄壞了,然後看著我姑娘上去就是一拳把我乾兒子放到然後哭著找我哥們告狀去了,我很欣慰[靈光一閃]


龍蛇起陸3


法律都有正當防衛的規定,老師能說法律不對嗎?想起《少林寺》方丈臨燒死時的話!蛇蠍纏l身應還招,我佛慈悲巳成惡!超渡他們到極、樂世界去吧!"老師不能教學生犯錯,但可以教學生制止他人犯錯和見義勇為!


臭皮匠之一


作為一名從事多年班主任工作的我,對這句話予以肯定。這是所有班主任老師在處理同學之間矛盾糾紛的時候經常說的一句話,也會以此為準,處理糾紛。

首先,孩子是未成年人,心智發展還不成熟,並不具備很好處理矛盾糾紛的能力。在遇到矛盾特別是打架這類特別嚴重的問題時,孩子往往缺乏正確和理智的判斷而而小錯釀成大錯。如果有一方能保持清醒的頭腦,就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事情就會朝著良性的方向發展。這就是老師為什麼"各打五十大板"的原因。

其次,是讓孩子學會處事。社會有三個教育人的地方,一是家庭,二是學校,三是監獄。作為家長和老師,要在孩子未成年時給予孩子正確的處事方式,遇棘手事一定要尋求大人和老師的幫助,不能"以暴制暴、以惡制惡"。否則就會出現"打贏了賠錢,打輸了住院;要不法庭上見"的悲劇。

再次,畢竟是同學。"同窗情"是最真誠、永久、單純、珍貴的情誼。孩子間的矛盾無非也就是雞毛蒜皮的小事,沒有解不開的疙瘩。今天的矛盾說不定正是若干年後相聚時津津樂道的趣聞。所以,我們也不要太過於糾結此事。


騎著蝸牛兒去旅行


我是教師,我不這麼說。首先要問一下為什麼要打人?至於還不手的問題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對方真要拿著兇器下死手的話,那就一定要正當防衛的。我想說的是就是這種教育方法的流行,致使我國曆史上吃了多少虧呢?遠的不說了,就說當年東北40萬關東軍面對入侵者3萬人不抵抗,成了中外千古罪人千古笑談哪!個人拙見,僅供參考!


用戶1106763580940


老師這話也對也不對。

說對,是因為

1、如果每個孩子在被打的情況下果斷還手,只會造成衝突升級

他打你一拳,你踢他一腳,然後他找棍子,你搬凳子。且不說會不會波及周邊的同學的安全,也不說完成其他方面的損壞,只說這兩個孩子,年紀小,易衝動。真打起來,下手每個輕重,只憑著本能去發洩。

教室裡都是同齡孩子,誰能勸得了誰?等到老師知道,再趕到現場制止的時候,不一定發展到什麼樣子了!萬一因此出現群架或者更甚者出現傷亡怎麼辦?

更甚者,學生雙方家長約著打架的事也不是沒有發生過!

所以,有一個孩子這個時候能夠退一步,就真的是海闊天空了!

說對,還因為

教師可以起到調停的作用,不會是小火苗發現壯大到無法撲滅的態勢。

學生打架,可能只是因為誰先罵了一句,推了一把,動了誰的橡皮等等一些瑣碎小事。但是往往不起眼的小事,如果不加理會,就會變成無法收拾的大事。

因此,老師教育孩子這樣做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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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對,是因為

如果有一個孩子經常是先動手的那個,被打的孩子也是經常不還手,而去報告給老師,那麼會助長首先打人孩子的氣焰,老師又不能用手,無非就是批評、寫檢查、叫家長三部曲。而被打的這個孩子會從剛開始聽老師話不還手,慢慢發展成不敢還手,最後可能發展成為自卑、怯懦。

別人打你,你不還手,可能在打人著看來,你是怕他的,所以會更加變本加厲。所以,孩子之間出現矛盾,

一味忍讓不可取,該還手的時候必須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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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怎麼理解這句話呢?我的看法是:

第一次、第二次如果被打,首先報告老師,由老師處理!

如果不能杜絕,又有了第三次,第四次,就需要孩子自己動手,打到對方不敢打為止!這就是我們經常說的,也應該傳遞給孩子的“我們不惹事,但是我們也不怕事。”

所以說,老師的這句話也對也不對,需要看老師說這話的時候是重複的第幾次!


芳菲fangfei2020


老師說這話的對象,大概應該是小學生或者幼稚園的學生

如果是這樣的話,小編的看法是:首先,可以確認的是,這話基本沒毛病,其次需要說明的是,這話不完整,最後需要說的是,還需要“配套措施”。

說這話“基本沒毛病”,是因為對於幾歲的孩子而言,活潑、調皮搗蛋是孩子的天性

特別是小男孩,天性好動,有點“惹是生非”,和同學偶爾發生一點小小的摩擦,這是很常見的事情,無需大驚小怪,更無須非要上升到成人的視角來看。

  某小孩先打了人,當然是不對的,不過也不是太大的問題,從老師的角度來說,當然並不希望被打的孩子立馬還手,導致“衝突”升級,然後演變為兩小孩開始對打,最終把很簡單的事情升級為打架。老師勸導小孩,被打了“還手是你的錯”,也並不意味著要被打的小孩忍氣吞聲,從是非的角度來說,老師首先已經確認了“你不還手是他的錯”,所以我覺得這話基本沒毛病。

但老師的話是不完整的,被打了,還手是自己的錯,不還手呢?

僅僅“是他的錯”就完了嗎?如果是這樣,先打人的小孩犯的錯,怎麼辦?所以至少應該加上一句,“你告訴老師,老師來處理”,也就是老師明確自己會介入,會對先打人的小孩進行處理,或批評,或處罰,這樣,才是完整合理的,既不會姑息惹事者,也不會讓被打者忍氣吞聲之餘,白白受了“欺負”。

  這樣一來,老師的話,就變成了“他打你,你不還手是他的錯,你還手是你的錯,你告訴老師,老師來處理”,這就完整了,合理了,可執行了,是對小孩的有效引導和教育。

  當然,這樣的話,就需要“配套措施”,首先老師需要一顆高度負責的心,時時注意小孩之間的相處,發現問題就要及時解決,特別是當有小孩報告被打的時候,一定要及時介入和處理,化解小孩之間的小矛盾,讓他們及時“握手言和”,才是正確的姿態;不能和稀泥,更不能無動於衷,如果是這樣,這樣的教育就變味了,就不是對小孩和睦相處的有效教育和引導,而是害怕麻煩、害怕出事,結果也只能“姑息養奸”,這是斷然不可取的,也不是合格的教師該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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