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為鏡可以知興衰,徵這個稅險致一代皇朝滅亡?

房產稅中國古代就有,但是此稅影響巨大。

唐德宗李適即位後,藩鎮造反此起彼伏,戰事持續不斷。當時的大唐王朝國力衰弱,富裕強盛的光環已經消散。要打仗,又沒錢,唐德宗愁得寢食難安。

以史為鏡可以知興衰,徵這個稅險致一代皇朝滅亡?


建中四年(783年)六月,主管賦稅的戶部侍郎趙贊將朝廷財政的窘迫局面看在眼中,於是向德宗奏請實行“稅屋間架、算除陌錢”。

“稅屋間架”,有一個更通行的叫法“間架稅”,即根據百姓房屋的等級和間數徵稅。趙讚的設計是這樣的:房屋兩架為一間,分成三個等級,“上價間出錢二千,中價一千,下價五百”。

上等房子,每年每間兩千文錢;中等房子,每年每間一千文;下等房子,每年每間五百文。

應該說,“間架稅”是趙贊對前代的繼承和發展,使之成為獨立的資產稅,和現代意義上的房產稅已經非常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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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宗聽了趙讚的建議,哪管三七二十一,只要能籌到錢,不用討論、不用試點,立即執行!要命的是,窮人家的小破屋、富人的基本需求,都在徵稅之列。

德宗和趙贊預料到必定有人為了少交錢而瞞報房屋面積,所以很有先見之明地給政策打了兩個補丁:

一是官吏“秉算執籌,入人之廬舍而計其數”。官吏親自到百姓家裡,進行實地測量評估,在執行環節避免瞞報現象。

二是事後追懲,“凡沒一間者,杖六十,告者賞錢五十貫,取於其家”。即由左鄰右舍告發瞞報者,一旦核實,隱沒一間就杖打瞞報者六十下,還要罰款五十貫獎勵給告發者。

這個懲罰非常嚴厲,如果認認真真地打,“杖六十”足以致人死命。而罰款五十貫,就是五萬文,也是一筆很可觀的數目。

德宗純粹從增加財政收入的角度徵收“間架稅”,但這卻給貧窮人家和富家大戶都造成了沉重的負擔。貧窮人家本來就缺衣少食,雖有個遮風避雨的破屋,但沒有能力再交付五百文的稅錢了。而大戶人家往往三代、四代同堂,房屋很多,稅錢動輒有數十萬文,很難拿出。

因此,百姓苦不堪言,“怨惸之聲,囂然滿於天下”。

建中四年秋,涇原節度使姚令言奉命率兵5萬討伐淮西節度使李希烈。涇原士卒因沒有獲得賞賜、飯食粗糲等待遇問題發生譁變。

亂兵攻陷長安,唐德宗倉皇出逃,百姓也拖家帶口紛紛走避尋找安全之所。為了穩定市面秩序,亂兵竟在街頭大喊:“勿走,不稅汝間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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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德宗的對立面,“不稅汝間架”成了安定人心的口號!

逃亡中的唐德宗反思造成此次事變的原因,發佈“罪己詔”,稱自己“長於深宮之中,暗於經國之務。積習易溺,居安忘危,不知稼穡之艱難,不察征戍之勞苦”。同時,他深知間架稅不得人心,乃於興元元年(784年)正月廢除。

間架稅實際推行的時間只有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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