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不上班有底薪吗?

用户4307354783575


【凌凌认为】:因为疫情严重,目前很多地区的复工时间已经延迟,虽然上班重要,但是必须明白的是,相比薪水生命价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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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2月13号,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就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有关事项发布通告:湖北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20日24时复工


一、除了湖北省外,全部其它部分城市也更新复工时间

郑州市复工时间最晚的是延至3月16日,

江苏最早2月20日可以复工,

浙江最晚2月29日可以复工,

山西最早3月1日可以复工,

山东最早2月24日可以复工等等


复工时间延长主要原因为:钟南山院士的最新论文发现新冠肺炎潜伏期最长可达24天

也就是截止现在是新型冠状病毒的重要时刻,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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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官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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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等7日印发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规定中,

1.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2.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3.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相关的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其所属单位按出勤对待


除此之外,大家众志成城,共同抵抗疫情的行为也从未停止,相信不久疫情便会控制。薪资虽然重要,但是此刻生命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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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希望对你有用~

我是凌凌,优质职场领域创作者,喜欢读书、运动、输出,关注@凌凌跑跑跑,我们一起在职场升级打怪~


凌凌跑跑跑


因为以前不上班有底薪吗?

首先我也是因为疫情,来到上海需要居家隔离14天。我是五号来到上海的,居家隔离14天就是要到20号才能上班。我们公司是十号开工。然后我们公司开工政府是要求,上班的人员必须是没有离开上海或者居家隔离14天的人。所以外地来沪的人员,都需要居家隔离14天才能去上班。然后居家隔离期间工资是照常给的。我们公司发出的通告就是照常给。按照政府要求就是照常给的。有的公司可能会通过调休,就是以后的周六周天调休来调整。所以工资是不会有变化的。


沪漂小蘑菇


看每个公司的情况定,还要看你是不是拿月薪的还是计时的,我们公司就是补四百RMB等于你没上班这个月就是补四百块钱的生活费,其余的福利发一半,也就是这一个月,公司福利好的估计有底薪,我一个同学他们就是2月份休息,三月一号开始上班,底薪多少就发多少,明确说还是看你这个公司的实力厚不厚[呲牙]


小东郭先生


理论上来说,因为疫情不上班的话还是有底线的,只不过这个底线真的就是你的基本工资,除了你的基本工资之外,其它的全都没有。

讲一个有趣的案例

前一段时间王隔壁接到了公司的通知,在短期之内不会上班,大家安心的在家里面,该追剧的追剧,该看电影的看电影,该休息的休息,该玩的玩,就是别出去瞎转悠。

王隔壁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自然还是非常开心的,可是开心了没有几秒钟,突然之间就冷下脸来了,抓耳挠腮的说道,如果我今天不上班明天不上班,那这一个月的薪水就没有了,一个月薪水没有了,怎么还房贷车贷呢?

正在王隔壁考虑的时候,手机里面30多个APP同时给他发了消息,告诉他不要忘记在7号之前或者10号之前还款,这些APP还是挺贴心的。

王隔壁抓了抓自己的脑袋,一想坏事了好像自己的花呗和借呗,还没有也没有还款呢。

就在王隔壁纠结的时候,公司领导在群里面直接说了,尽管大家这一段时间不工作,但是我们仍然给大家底薪的,每个人都是122块3毛6,大家千万不要不好意思。

王隔壁拿着122块3毛6不由得念一声:谢天谢地,终于给了我这一部分底薪,只要我拿着这一部分底薪就可以还一点点的欠款了。

具体分析下这件事

首先无论从情理的角度来讲,还是从法理的角度来讲,这就属于职场当中的不可抗力因素,面对这样的不可抗力因素,谁也没招。

相比较而言,企业比员工所能够承担的风险更大,企业所能够获得的利润也比员工获得的利润更多,我们更建议的是企业给员工部分底薪,这一部分底薪仅仅是底薪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加成。

比如一个员工在这个企业工作,他每个月的薪水是6000块钱,而在这个公司当中工作的底薪是2363块7毛2。

那么企业在给员工发放薪水的时候,就只能给他放2363块7毛2就可以了。员工心里也明白自己没有工作还能够领到这一部分薪水,他也会感谢公司领导的,等这件事情过去之后,能够在一起上班的时候,员工也会出自己的力气,尽最大可能性帮助公司弥补损失。

总而言之,我们更建议的是给底薪不给加成,毕竟如果公司把所有的薪水都给员工放上去的话,八成公司也顶不过去。一些中小型企业和资金链已经出现问题的企业。

作者:职场全能王,优质职场领域创作者,职场速成师,企业管理咨询顾问,擅长职场问题指引和辅导。欢迎大家赞、转、收、评,期待大家的关注~~~

职场全能王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因此,无论是隔离治疗、自我隔离观察14天,还是因其他紧急措施而不能提供正常劳动,单位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

隔离期结束,需在家继续休养的,持病休证明,应当按照病假支付待遇。

无病假证明的,可以优先安排员工年休假、加班调休、公司福利假期;员工无医疗机构病休证明,且无其他假期可用的,可请事假。


阿藤vlog


时值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很多地方都推迟了复工复产,如果因疫情不上班没有收益,势必影响正常的生活。不要着急,国家在这方面有明文规定,但愿可以帮助到您。

问题一:假期延长,工资应该怎么发?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那么,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怎么发呢?

由于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问题二:员工在隔离治疗期的,企业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期限如何顺延?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凡是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问题三:停工停产期间工资待遇如何计算?企业支付员工生活费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问题四:养老金能按时足额发放吗?

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规定,探索通过网上受理、初审待遇申领,按月预发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参保人权益。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

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问题五:社保费能晚交吗?

《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规定,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

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问题六:劳动仲裁时效是否中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最后要注意的是,对于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企业又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解除劳动合同

否则就是违法辞退!

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村姑看世界


大部分情况下有工资,但具体情况取决于不上班的性质。

因为你自身的背景没有讲清楚,是否有工资?这取决于当下的一些政策和不上班的性质。

①完全有工资的情况

如果是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而且也是企业规定的时间内,那么你的工资应该是全薪。如云南省就规定了疫情期间员工的工资一分也不能少。

②有部分工资的情况

如果已经到了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而你还未能上班,这个时候的工资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假设因为生病或病毒感染,这个时候可以享受工伤假或病假的工资。

③完全没工资的情况

如果企业是按照劳动法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开工的,而你自身又没有生病,也没有出现工伤情况,同时又没有其他特别事情的说明,这个时候不上班是没有工资的。

【HR视角】

如果你属于第三种,建议向公司请事假,避免因旷工而被解雇。


非知名首席人事官


1、大年初一至初三(1月25日—27日)为法定节假日,若上班,则应向员工支付3倍工资。

2、大年初四至初六(1月28日—30日)为国家结合春节假期调休放假,按休息日处理,若上班,则应向员工支付2倍工资。

3、大年初七至初九(1月31日—2月2日),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这三天为“延长春节假期”(属于“临时假期”),参照休息日处理,若上班,则应向员工支付2倍工资。

4、大年初十至十六(2月3日—9日),国家通知要求2月3日正式上班,但因疫情防控需要,各地可灵活处理复工复产时间安排,以至于各地开工复产时间不一,比如广东省复工复产时间定为正月十七(2月10日)。也就是说,2月3日—7日本属于正常上班时间,不再属于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如果上班的,则发放正常工资。2月8日—9日为周六周日,按照平常休息日计算,如果上班的,也应发放2倍工资。

5、其它地方如果复工复产时间还要延后,那就参照第4条处理。

还有一个比较关心的问题,很多人担心没上班没钱还房贷、还车贷。那么在上述这些时间内没有上班的,工资怎么发放?

1、大年初一至初六(1月25日—30日)为春节假期,初七至初九(1月31日—2月2日)为“春节延长假期”,这段时间没上班的没工资。

2、大年初十(2月3日)开始,如果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复工复产上班的,按平常工作日发放正常工资(这期间有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等休息日的当然没工资)。也就是说,这些天没上班的朋友不用担心,工资照常发放。

3、还有一些特殊群体: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同样按上述第2条正常发放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隔离期满仍然要治疗的,则按病假支付工资。

还有一个问题,企业长时间停工停产,有些中小企业压根发不出工资,这个时候怎么办?如果是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发不出工资的,可以与员工协商,采取调薪、轮休了等方式,如果迫不得已的可能得裁员了,企业裁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裁员条款执行。


coffee黑哥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全国,形势严峻,各地相继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防止疫情扩散,中央及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一系列防治措施和相关政策。因疫情波及面广,涉及人员众多,许多地方停产停课。春节假期结束,以下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问题值得关注。

1.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者,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劳动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疑似感染者、或受隔离者,用人单位需给予必要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应支付劳动者必要的劳动报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因疫情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上班的(如交通中断),企业应当给予劳动者必要的假期,企业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来支付。如果企业因此导致停产停工,按照人社部的相关规定,停产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民电(2020)1号)规定,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该规定比法定假日延长了两天,关于这两天假期的性质,究竟是法定节日还是公休日存在很大分歧,有认为是法定节日也有认为是公休日,定性不同影响到以下实施中的问题:一是如果定性是法定节日,劳动者在法定节日工作的,企业不可安排补休而应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定性为公休日,而劳动者在公休日工作的,企业可以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劳动报酬。二是加班的工资报酬标准不同,法定节日加班的,企业按照工资300%支付劳动报酬;公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企业按照工资200%支付劳动报酬。关于这两天假期的性质,笔者以为可以定性为“公休日”。理由是:第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春节为我国法定节日,假期是3天;第二,上述1号文规定延长春节假期至2月2日,同时还规定“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因此,定性为公休日更加合适一些。

5.春节假期结束,而一些地方的疫情仍未能控制,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采取员工在家工作的方式,不能采取在家工作的企业,应鼓励采取灵活工时或者弹性工时制度。政府人社部门在特殊时期应当放松批准企业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以应对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同时尽可能避免上下班高峰,减少人员高度聚集,降低潜在风险。



或者就是为了生活


我认为这个问题要分具体情况来说,有偏远的省份受疫情影响少当然和平时差不多,还要视企业情况来说,有的中小企业自己都很难生存下去了,更别说还给员工工资!①完全有工资的情况

如果是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而且也是企业规定的时间内,那么你的工资应该是全薪。如云南省就规定了疫情期间员工的工资一分也不能少。

②有部分工资的情况

如果已经到了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而你还未能上班,这个时候的工资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假设因为生病或病毒感染,这个时候可以享受工伤假或病假的工资。

③完全没工资的情况

如果企业是按照劳动法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开工的,而你自身又没有生病,也没有出现工伤情况,同时又没有其他特别事情的说明,这个时候不上班是没有工资的。 总之,这个问题要分开了回答,我是tan1280,我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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