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全國人民齊心協力
共同抗擊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特殊時期
兩名男子卻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員
檢查並強行衝卡
被縣公安局依法嚴肅處理
2月11日,章某、餘某在途經進賢李渡鎮某村卡點時,不聽卡點值守工作人員勸阻,欲強行衝過卡點設置的警戒線。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當地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動,張某、餘某在該村村口被抓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進賢縣公安局依法對章某、餘某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疫情面前
人人有責
不要讓大家的努力功虧一簣
請自覺接受公安民警的檢查、勸導
眾志成城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
審核│付小明
閱讀更多 進賢融媒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