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我家”房地產經紀公司被太原警方追責


“我愛我家”房地產經紀公司被太原警方追責

房地產經紀公司客戶隱瞞事實租房致102戶居民被隔離。太原市公安局2月13日發佈消息稱,太原警方對一起出租房屋不主動登記備案的違法案件展開調查。

2月9日,太原警方對姚某某(女,60歲)、馮某某(男,65歲)夫妻二人隱瞞、謊報疫情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此二人父親姚某忠於2月7日經核酸檢測確診為新冠肺炎,他們故意隱瞞其父親有武漢人員密切接觸史,致17名醫護人員被緊急隔離,102戶居民被緊急隔離封鎖。

警方發現,姚某某曾隱瞞事實,租賃房屋讓其武漢到太原的3名親戚居住。

針對姚某某通過“我愛我家”房地產經紀公司承租房屋,該房地產經紀公司不主動向屬地派出所登記備案的違法行為,太原市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以及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等相關法律法規,已對該違法行為受理調查。現鑑於有關人員正在隔離期,待隔離期滿後,警方將視情況依法從嚴從重處罰。

警方提示,當下正值“四後”(假期後、上班後、復工後、開學後)、“雙返”(返程、返工)高峰來臨的時間節點,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出租房屋要嚴格按照“誰出租、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由出租房屋房東、單位和中介公司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履行法定職責和義務、依法主動向公安機關申報備案。公安機關將對沒有進行信息登記並申報備案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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