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5個月!遼寧省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宣判

拘役5個月!遼寧省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宣判

盤山縣人民法院向被告人送達起訴書

2月12日9時30分,盤山縣人民法院利用微信群,“隔空”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公務的刑事犯罪案件,這是全省首例宣判的涉疫情的刑事案件。盤山縣法院為阻斷疫情,不集中辦公,在徵得被告人同意的前提下,由看守所配合協助,通過微信群“六地”遠程聯審,完成了該案的審理和宣判。

拘役5個月!遼寧省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2月5日,被告人張某駕車由錦州向盤錦方向行駛,途經一處防疫檢測卡口時,逆行不聽指揮,擅闖卡口,將執勤輔警王某颳倒致傷。案發後,張某主動投案自首,庭前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同意適用速裁程序審理,並簽字具結。

拘役5個月!遼寧省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宣判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某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疫情防控職務,嚴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應予以嚴懲。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和量刑建議予以支持,

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拘役五個月

拘役5個月!遼寧省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宣判

被告人在看守所內遠程參與庭審

據悉,該案案發後,盤山縣公、檢、法緊密配合,法院即立即辦,即審即判,20小時宣判,通過履職,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拘役5個月!遼寧省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宣判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嚴懲涉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依法維護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是審判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特殊時期,響應號召,減少外出,不集中辦公,是阻斷疫情傳播的有效途徑。盤山法院黨組謀策在先,提早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間涉疫情刑事案件審判工作方案》,充分保證了該案審判的順暢有序開展,做到了當天立案、當天閱卷、當天送達、當天審查證據、當天提審,依法適用速裁程序,成功完成全省首例刑事案件使用微信群“六地”遠程聯審,庭審程序規範嚴謹,充分保障了當事人的訴訟權益。

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防控是全社會的頭等大事。本案被告人張某無視防控指揮,擅闖卡口,並致傷執勤公務人員,應依法予以嚴懲。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時期,任何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追究。

記者 孫碩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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