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區:疫情期間金融機構發放的小微信貸出現損失 最高可獲七成本金補貼


海淀區:疫情期間金融機構發放的小微信貸出現損失 最高可獲七成本金補貼


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劉四紅)為進一步加強防控能力建設,解決企業經營困難,2月13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官網印發關於海淀區落實北京市促防疫穩增長政策加大力度支持企業穩定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主要適用對象為在海淀區註冊、納稅、納統的企業。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措施共分為五大章共15條,包括鼓勵企業科技防疫、減輕企業經營負擔、加大企業金融支持、強化企業精準服務等多方面支持。措施強調,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補貼政策的企業,除將獎勵補貼資金全額收繳外,三年內不準其申請區內各類補貼獎勵資金,並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值得關注的是,措施中從四大方面加大了企業金融支持。一是鼓勵金融機構增加信貸投放。對疫情期間向中小微企業提供首筆信貸業務的駐區金融機構,給予首筆貸款金額2%的補貼,對單家機構或網點的補貼上限為100萬元。對疫情期間向中小微企業提供信用貸款的金融機構,出現信貸損失的,按本金的20%至70%予以補貼,對單家機構或網點的補貼上限為500萬元。

同時提高融資便捷性。具體包括:開闢貸款發放綠色通道,協助疫情期間還款有困難的科創企業展期還款或續貸;率先試點使用基於區塊鏈的供應鏈債權債務平臺,為參與區政府採購和區屬國有企業採購的企業提供確權融資服務;對開展確權融資業務的企業給予基準利率50%的貼息,對單家企業的補貼上限為50萬元;對入駐北京市企業續貸受理中心且開展續貸業務超過20筆(含)的金融機構,按照0.5萬元/筆的標準予以獎勵,對單一金融機構的獎勵上限為20萬元;對入駐北京市企業續貸受理中心開展續貸業務的駐區金融機構,按照貸款金額的1%予以補貼,對單一金融機構的補貼上限為100萬元;對入駐北京市企業續貸受理中心開展續貸業務的駐區融資擔保公司,按照擔保金額的1%予以補貼,對單家融資擔保公司的補貼上限為100萬元;加快推動設立規模為5億元的海淀區政府應急轉貸引導基金或續貸基金。

措施還明確,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對高新技術企業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發行並符合國家重點戰略方向的債券等直接融資產品,給予50%的中介費用補貼,對單家企業的補貼上限為100萬元;對通過併購貸款融資的企業,付息後按基準利率的40%予以補貼,補貼上限為200萬元。

此外,做好企業掛牌上市服務。鼓勵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針對直接參加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響的駐區上市公司加大服務力度。對疫情期間股票質押協議到期且存在還款困難的上市公司,鼓勵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給予展期3至6個月的支持。在2020年3月底前,兌現本年度區級企業上市支持補貼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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