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未散心酸開工,請收好企業與員工雙向自救手冊

這幾天,大家已經陸續復工。

有憂慮和陰影是正常的,昨天我們也在網上看到了各種“心酸返崗圖鑑”。

疫情未散心酸開工,請收好企業與員工雙向自救手冊

疫情未散心酸開工,請收好企業與員工雙向自救手冊

官方明確說:企業復工必須為員工配發口罩。

疫情未散心酸開工,請收好企業與員工雙向自救手冊

員工表示:口罩是沒有的,不過是填填表應付了事。

疫情未散心酸開工,請收好企業與員工雙向自救手冊

而也有湖北地區的員工,為了及時返回坐班地點深圳,愣是從湖北一路暴走到了湖南,其心可鑑。

疫情未散心酸開工,請收好企業與員工雙向自救手冊

疫情未散心酸開工,請收好企業與員工雙向自救手冊

但不可取,最後還是被勸返了。

在防疫戰的關鍵時期,企業和員工不是仇人,雙方都需擔起義務與責任。(否則法律後果很嚴重)

用人單位在疫情防控期間應該盡到哪些義務?

1、 企業在這個時候應該有責任意識,高度重視、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嚴格遵守當地政府關於延期復工的相關規定。

因為我們最近收到很多諮詢,說單位以“XX日不到就自動離職”來變相裁員,這是在玩火哈。

2、 有條件的,儘量採取線上辦公等靈活方式,減少人員聚集。

3、 對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應當按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不得隨意找理由解除勞動關係。

4、 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因受疫情影響停工停產的,應按照規定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5、 企業應當派專人來管理、負責復工後的疫情監測、排查與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治療;做好春節假期前後去疫區出差探親旅遊員工的信息統計,並按要求上報,可以勸導其延遲返崗。

疫情未散心酸開工,請收好企業與員工雙向自救手冊

6、 對本人或其共同居住的親朋去過疫情發生地、接觸過來自疫情發生地的客戶或親友的員工,督促其按要求接受醫學隔離觀察。

7、 企業應該準備防控物資,包括口罩,落實好員工的體溫檢測等工作,做好辦公場所的清潔衛生管理,有條件的單位一定要頻繁為電梯間消毒,特別是按鈕區。也敦促員工做好個人衛生與自我防護,切忌帶病上班。

疫情未散心酸開工,請收好企業與員工雙向自救手冊

8、 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不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製假售假。(此項針對有生產線的企業);對新員工或調整工作崗位的員工,按照規定進行培訓,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9、 主動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發現感染病人或者疑似感染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勞動者在疫情防控期間又該履行哪些義務?

1、 積極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如有違抗,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 發現感染者或者疑似感染者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疫情未散心酸開工,請收好企業與員工雙向自救手冊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故意或者放任傳播新型冠狀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責任。上海出臺相關政策規定,個人隱瞞冠肺炎患者接觸史等,將被納入社會信用黑名單。

3、 本人或家人如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症狀,應做好個人防護,佩戴好口罩,及時前往醫院就診。

前往醫院就診,應避免乘坐公交、地鐵,可以選擇自駕或出租車等方式。病情嚴重的,應及時撥打120求救。

4、 注意環境和個人衛生,保持住所通風良好,勤洗手,不隨地吐痰。避免接觸呼吸道感染病人;對經常接觸的辦公用品進行酒精消毒。其次在公司搭乘電梯一定要戴口罩,不直接觸碰電梯按鈕,建議用紙巾隔擋按鍵。

疫情未散心酸開工,請收好企業與員工雙向自救手冊

5、 即使復工後,勞動者也要避免參加聚會和集體活動。如果必需外出,在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和其他人室外公共場所務必戴口罩。

6、 在單位食堂吃飯時飯點時,要注意坐下吃飯的最後一刻才脫口罩;錯峰就餐,避免面對面就餐,避免就餐說話;打包回工位單獨用餐。

疫情未散心酸開工,請收好企業與員工雙向自救手冊

7、 勞動者應主動通過政府官方渠道瞭解疫情動態和預防知識,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疫情發展或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8、 湖北省返崗勞動者,應記錄返崗的時間、車次(車牌、車票、航班號、座位號),並在抵達之日主動向所在社區、單位或者入住的酒店等申報。

9、 湖北省返崗勞動者,一般需要實施14天的居家隔離或者集中隔離觀察,自覺接受社區工作人員、社康醫生、社區民警的聯合管理和服務;

單位和員工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嚴重者會承擔法律後果,望周知。

首先,任何單位、企業和個人,違反疫情防控管理規定,實施非法行為或者不履行法定責任,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的,應依法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另外,未按規定採取預防措施、未及時消除已發現的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隱患等導致發生嚴重突發事件或者突發事件危害擴大的;突發事件發生後,不及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造成嚴重後果的,

將會按照《突發事件應對法》相關規定,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有關單位和個人隱瞞、緩報或者謊報,阻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或者不配合調查、採樣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散佈謠言、哄抬物價、欺騙消費者,擾亂社會秩序、市場秩序的,由公安機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疫情之下開工,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而言都是挑戰,這個時候不是互相“廝殺”,製造糾紛的時候。

更應該目標一致地做好自我管理,雙方配合做好防控,這也是在“自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