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发“疫情财”,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疫情当前口罩成了最稀缺的商品,有一些不法商家和个人做起了趁火打劫的买卖泸州法官告诉你。敢发“疫情财”,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明明没有口罩,却在朋友圈撒网式散布售卖大量口罩的信息,短短三天内骗得人民币13137元。最小的受骗者甚至未满18周岁。

法官说 | 敢发“疫情财”,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近日,绍兴上虞法院利用“云”视频方式审理了绍兴市首例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被告人倪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案 件 回 顾

  1月28日以来,宅在家无所事事的倪某发现朋友圈求口罩的好友甚多,因手头拮据,倪某便动了坏心思:“可以在朋友圈假的卖口罩,然后搞点钱用用!”

  于是,倪某便在网络上截图了口罩的图片,以1.5元到15元不等的价格发在朋友圈卖。等到好友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付款之后,倪某便立即将对方微信拉黑或者直接不予回应。

  短短三天,倪某如法炮制对省内不同地区的6名被害人实施诈骗,骗取金额高达人民币13000余元。

法官说 | 敢发“疫情财”,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倪某触犯了哪些法律?

  我们又应该注意什么?

  来听泸州法官给你“说法”

法官说 | 敢发“疫情财”,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徐翻翻说:“若是敢发疫情财 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倪某的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

  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疫情防控用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并从重处罚。

法官说 | 敢发“疫情财”,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温馨提示:

  疫情期间,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同时我们也要严正警告企图利用疫情获取不法利益的犯罪分子,若是敢发疫情财,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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