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神”創造了人,還是人塑造了“神”?

滄浪文苑


是在人編制的神話裡才有神。

神,本身就是人對於理想化的自我形象的虛構,神的形象,就是人自身想要具備的形象。

當然是人創造了神的形象。就跟小說作者創作小說人物形象一樣。


長風浩蕩


肯定地說,是人塑造了“神”。

一、人是客觀存在的,一切物質的東西,唯心的理論,都是人創造或塑造的。當然也包括“神”,因為它是唯心的,現實不存在的。沒有人類的創造,這個蔚藍色的星球,至今恐怕還是一片混沌。

二、之所以有“神”的“出現”,是因為在人類漫長的進化過程中,1.有很多現象當時無法做出科學的解釋,比如盤古開天,女媧補天,龍王顯靈等;2.封建社會的權力階級或者想要起事者,都會杜撰出如收到神諭,天現吉象等,以此籠絡人心;3.民族、宗教信仰,把一些人或者動物“奉若神靈”,以此凝聚人心,也可安慰自己,表達美好的心願。比如狼圖騰,熊圖騰,門神尉遲恭,秦瓊,財神等等。

三、表達願望可以,但不可相信鬼神,更不要裝神弄鬼。想要擁有美好的生活,必須靠腳踏實地,勤勞打拼。


登攀


這個問題很抽象誰也說不清,和到底是雞生蛋還是蛋生雞一樣,不管什麼結果開心最重要。


山水一樣高


“神”與“人”是兩碼事。

“神”是精氣神裡的能量狀態,是由“精”的激活而產生的能量,“神”的運動就是“氣”。

不光是人,萬事萬物都是“精神氣”的個性化結果。由基因、種子、環境、身體、生活等特定命運方式存在、變化。

神話故事裡的“神”,是文學形象。宗教裡的“神”,是“神”的文化產品。

其實,精氣神,是客觀存在,可感知感悟。


學林金喜鵲


神在哪裡。兩精相搏謂之神。陰陽平恆是人自心身健康表現出來的精神面貌氣質,魅力,形象。人與人,人與物互相傳遞的信系就是精神。人有這種精神力所能及的創了萬物。

老子有言,神不傷人,不傷人,是對人有大的貢獻這種精神,聖人益不傷人,是前賢聖人也利人的精神相容合而崇拜的精神。兩不相傷交歸也。意志精神相合,被聖人立為精神靈魂文化。

由此可知神是有名望的聖人代表百姓而立的神,或者說是皇帝嘉封的神。是一種精神文化,就象是智能電波影響操動著人的精神靈魂。


馬振廷1


人神“一體”——自產自銷![呲牙][大笑][我想靜靜]


眾人昭昭吾獨昏昏


神的造象是人想象雕塑的,神的話是人按照人的思路去編的,神的書是人想著編寫印刷的,神住的廟宇是人設計修蓋的,神的傳說故事是人無限遐想編擬的。




所以: 是人創造了神,神是人們精神靈魂思想信仰的產物。

人說破除迷信,神就不見了,廟宇拆完了。人說不是迷信,於是大江南北黃河上下,到處興修廟宇殿堂,神就又來了。


所以: 神是人創造的,神是由人擺佈的。世界萬物都是人創造的。


風雨人生3293


人創造神的詞語


薛紅娟


什麼時代了,還相信“神創造了人”?

關於是“人創造了神”,樓上高人已經說了很多,不再贅述。關於人是怎麼產生的,如果真關心,就去看些科普書籍,也不詳述。

不妨就說說“神創造了人”有多麼不靠譜。

說“神創造了人”,有兩大無法解釋的漏洞。

第一,“神”的概念不清。

什麼是“神”,或者, “神”是什麼,大概誰都覺得明白,可是,誰又都說不明白。

到現在為止,關於“神”,世界上始終沒有一個被稍微多一點兒人認可的概念。

所有事物,都應該有相應概念。所有概念,都即包括內涵又包括外延。

那麼,“神”的內涵是什麼?

“一千個人眼裡有一千個哈姆雷特”,這是因為審美不同。“一千個人心裡也有一千個神”,就不是審美問題,而是信仰和幻想。

所以只能“模糊”著說,“神”就是那種超自然的,大慈大悲,無所不能,法力無邊,創造萬物,永世不滅的“samothing”——某物,一定不能說是“人”。

“人”,是“神”創造的;如果“神”也是“人”,等於自己創造了自己,這叫“循環論證” ,是邏輯上的大忌。

(信麼?)

再說,“神”的外延又是什麼?

還是如前所說,“一千個人心中有一千個神”。其實,“神”多不是問題;問題是這家人不認那家神。世界上,因為不同的“神”打仗還少麼?有時候,“一根藤上結出的瓜”,只是“結果兒”有早晚,“形狀”有差異,可還“同根相煎”呢。

問題於是又來了,到底哪家的是“神”,哪家的是“六耳獼猴”?

絲毫沒有抬高誰貶低誰的意思,只是說一種延續了好幾千年的事實。

如果,內涵無法確定,外延也爭論不休,“神”,就只能算是個模糊概念。

那又何來“神創造了人”呢?這在邏輯上,必然陷入“大前提為假”的謬誤。

(信麼?)

第二,“神創造人”的事實不清。

首先,哪個“神”創造了人?

西方可能說,是上帝。中國說,不對,是女媧。印度說,都不對,是梵天。

可能還有很多不同意見。

哪個對?又陷入前面說到的死循環——誰也不承認自己不對;但是,又無法證明別人的錯誤。

其次,“神”在什麼時候創造了人?

英國的一個主教說,上帝創造人類,以後的歷史只有六千年。另一個英國學者在1912年計算,說你說的太短啦,已經有8169年。

女媧如果是伏羲的妹妹或妻子的話,她摶泥造人到現在,也只有幾千年。

梵天什麼時候造人不知道,估計也不會太早。

(信麼?)

不過,咱不管外國,中國170萬年前,就有了元謀猿人了呀!誰要說,元謀猿人和現代中國人沒直接關係,那好,可使其後的的舊石器時期和新時期時期,中國連續發現了數百個人類遺址和化石,這些人類化石和現代中國人有一個共同的特徵——“鏟形門齒”。至少,上述古人化石之間存在著某種必然聯繫。

這個證據,能證明“神創造了人”的不攻自破麼?

再次,“神”怎麼就創造了人?

什麼上帝抽出了亞當一根肋骨,創造了夏娃云云,咱們還是外國的不說,只說中國的。

關於女媧摶泥造人,咱們要尊重遠祖們的想象力和創造力,不必因為某些匪夷所思而嘲笑先民。可是,“人”,是由眾多的各種細胞組成的,這已是常識。人的細胞代謝,是維持人的生命化學變化的總稱;治療白血病,需要移植造血幹細胞;細胞壞死,是可怕的疾病,等等。

女媧,是怎麼摶泥,摶出中國男人和中國女人的內部複雜結構的呢,包括形形色色的細胞。

再說一遍,絲毫沒有對這位偉大的女神不敬之意。

(信麼?)

最後,也是最關鍵的,“神創造人”的目的不清。

如果說,“神創造人”,是為了讓人管理世界,那其實,人對於大自然的力量來說,太過渺小。

如果說,“神創造人”,是為了讓人享清福,但有史以來的現實又如此骨感。

如果說,“神創造人”,是為了讓人遭受世間痛苦,那就真的其心可誅。

如果說,“神創造人”,是為了讓人積德行善,為何又對卑鄙之徒毫無懲戒。

如果說;如果說;如果說……。

總之,難搞明白“神創造人”,到底目的何在。

或許還有一種“如果說”——就是“神創造人”,只是閒來無事,自己玩玩,“只管生不管養”,然後讓人自生自滅。那特麼“神”,就應該殺千刀。


再次重申,絲毫無意“褻瀆神靈”。

“神”和神話的產生,都有其歷史的原因,所以,帶有某種必然性。只是,神話就是神話,傳說就是傳說。到了現在,真的不應該再相信“神創造了”這樣的說法了,不為了自己,也為了孩子。

為什麼不去相信科學呢?


一老沈一


你說的那個“神”是人們頂禮膜拜,燒香獻供,禱告保佑自己和家人平安、發財、健康,消除災害的那個“神”嗎?那是人創造的,是人創造了“神”。

你說的那個“神”是萬事萬物發生變化的根本規律的那個“神”嗎?它左右著宇宙之間、星球之間、事物、人類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而又看不見的、摸不著的、但卻實實存在的那個類似“道”的“神”嗎?那是“神”創造了人。

想一想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這個星球,這個太陽系,這個銀河系,這個宇宙,他們的空間和時空關係,那是個什麼概念呀!“人”生活在宇宙中是多麼的渺小呀,還不如螞蟻在地球上的位置!所以在長期的勞動實踐中,人們產生了對自然界的神秘感、敬畏感,進而產生了“神”的概念,這也是不足為奇的。

但是自然界的根本規律是客觀存在的,它是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不管你認為存在神不存在神,客觀世界的根本規律也就是“道”它是一直存在。並時時刻刻影響著我們人類,影響著星球,影響著宇宙的發展變化。從這個意義上講,“神”是存在的,它也是人類的創造者,世界的創造者,宇宙萬物的創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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