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生態環境局加強應急環境監管,確保水環境質量安全

為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堅決防止疫情次生災害對生態環境和人民群眾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盤錦生態環境局加強疫情防控期間,醫療衛生機構和城鎮汙水處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河流地表水等應急環境監管,對疫情防控期間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和城鎮汙水處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河流地表水等的監督檢查範圍、內容、頻次做出了詳細應急監管規定,明確各重點醫療機構和城鎮汙水處理廠規範化管理要求,強調加大後端消毒措施,嚴防疫情通過汙水傳播擴散。一是加強醫療衛生機構汙水處理監督檢查。對轄區內承擔收治任務的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汙水處理情況開展全面排查,對醫療廢汙水處理管理體系和制度建立、傳染病區和非傳染病區汙水是否分流、汙水處理量、汙水處理設施運行記錄和投藥記錄、在線監控系統運行、糞大腸菌群檢測、接觸池總出口餘氯檢測、是否定期開展水汙染物排放主要指標監測等情況建立臺賬制度,確保醫療廢水達標排放;二是強化城鎮汙水監管工作。對全市汙水處理廠穩定運行作為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抓緊抓實。要求各汙水處理廠落實主體責任,加強汙水收集、汙染治理設施運行、汙染物排放等管理,健全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著力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排查監管。對轄區內3個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石山、高升和大窪)環境風險隱患開展排查,明確是否存在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是否有工業、生活排汙口、是否存在畜禽養殖、網箱養殖、旅遊、游泳、垂釣或其他可能汙染水源等活動、是否存在新增農業種植和經濟林、是否存在生活、醫療、工業等各種垃圾、是否符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四是全力做好地表水環境質量加密監測。全力做好地表水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的巡查工作,對全市51個監測斷面開展雙週加密監測,密切關注水質變化情況,確保疫情防控期間水環境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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