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07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2月1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锦钟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股份354,523,8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5743%,出席股东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其中: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01,971,20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709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股份152,552,63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8653%。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十届董事会继任董事的议案》
选举采取了累积投票制,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共354,523,839股。
俞磊先生得票结果:203,013,22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57.2636%;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同意1,052,01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17.2760%。
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刚先生、李宏升先生
3、结论性意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0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于2020年2月12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锦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参加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与银团签订〈人民币20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六〉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银团签订的《人民币20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五》(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协议修改协议五”)将于2020年3月2日到期。公司拟与银团签订《人民币20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六》(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协议修改协议六”),将贷款期限延长不超过18个月 (具体日期以银团审批为准)。公司对银团贷款的各项担保相应延期。
同意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银团签订〈人民币20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六〉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根据《珠海市门牌、路牌整顿(设置)工作实施方案》,对公司原有门牌进行了整顿。根据上述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
变更前:珠海市保税区1号地3号厂房201号
变更后:珠海市香洲区联峰路780号3栋
■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同意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09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银团签订《人民币20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协议事项之概述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和借款人代表,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中国境内控股子(孙)公司与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作为牵头行和贷款代理行的银团于2012年7月5日签订了《人民币20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协议》”)。公司以自身及中国境内控股子(孙)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设备、存货、应收账款予以抵押(质押)。其后于2015至2017年间,公司与银团陆续签订了数次修改协议。
鉴于公司与银团签订的《人民币20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五》(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协议修改协议五”)将于2020年3月2日到期。公司拟与银团签订《人民币20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六》(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协议修改协议六”),将贷款期限延长不超过18个月 (具体日期以银团审批为准)。公司对银团贷款的各项担保相应延期。
公司继续以自身及中国境内控股子(孙)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设备、存货、应收账款以及公司所持控股子(孙)公司的股权向银团予以抵押(质押)进行贷款,公司为上述循环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至银团贷款协议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为提高工作效率,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贷款协议修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相关业务手续,并签署上述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等)。
2、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为期一年。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10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珠海市门牌、路牌整顿(设置)工作实施方案》,对公司原有门牌进行了整顿。根据上述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
变更前:珠海市保税区1号地3号厂房201号
变更后:珠海市香洲区联峰路780号3栋
二、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1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2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
议案1、《关于拟与银团签订〈人民币20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六〉的议案》;
议案2、《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见2020年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与银团签订〈人民币20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六〉的公告》、《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三)特别说明事项:
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代码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2月28日14:00 至14:30
(三)登记地点: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大会签到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8931176、0756-8931066;
传 真:0756-8812870
联 系 人:姜珺、赵楚耿
六、备查文件
(一)、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59”,投票简称为“中富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议案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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