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子與女方同居半年,彩禮花了二十多萬,現在女方要求離婚,拒不退還彩禮,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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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有些迷糊,同居半年?未婚男女住一起稱呼同居,有婚姻關係不能叫做同居關係。女方要離婚?這句話反應出是結婚了,為啥不說結婚多長時間要離婚?非要說同居半年,還花費二十萬彩禮呢?暈了。


飛鷹尋雁


順天命,盡人事……

現在這種情況,你打不得,罵不得,吵不得,只能走法律程序……找對象就怕碰到這樣難纏的“主”,我老婆是律師,就在前幾天,才把我表弟的一個離婚案件處理好,表弟相親,認識一個女孩,彼此好感,雙方家長就把婚事定下來了,彩禮,三金,衣服,吃喝拉撒……花費了小50萬,這對一個農村家庭來說,是天文數字,可是媳婦娶到家,摟著睡一夜,第二天就鬧離婚,讓他們退彩禮,她們家人“裝孫子”,死活不退,最後走向法庭,才把送的彩禮錢要回來一部分,其他花費算是打水漂了,“難受想哭”……

面對這種情況,有太多的無奈,所以說,我們以後做此類事情,就要面面俱到,送彩禮呀?三金呀……起碼找個經手人,這樣即使以後遇到問題,還能好辦一些,不會那麼扯犢子……

最後想說:無論男女,面對婚姻大事,不要抱著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好百好的心態,都要擦亮眼睛,看清對方,不要床單滾過了,在說出後悔的話,把分手提上日程,你不怕丟人,別人還怕在這事上浪費時間呢?


臭小子的春天


這個問題最應該由我來回答了,因為我家也遇到和你家差不多的情況了,我家更慘,直接是被騙婚騙彩禮了。女方結婚第二天就不在回我家了,二十多萬塊錢打了水漂。你現在的心情我非常理解,這種疼痛只有親身經歷過的人才能真正體會得到的。你說了同居了半年,也就是說沒有登記?沒有登記就是無效的婚姻,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的。可是事情既然發生了,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了,可以通過法律訴訟的途徑以彩禮糾紛來解決問題了。如果是事情剛一開始,雙方還沒有鬧到很僵的情況下,你先叫你兒子保留好和女方所有的微信聊天的內容。再找個婚前彩禮糾紛這方面有經驗資深的律師諮詢一下,律師會以你兒子的名譽替你兒子趕快寫好上訴狀遞到女方戶口所在地的法院。@這個必須只能是你兒了,因為他才是當事人。這時候你也別光等著,你們給女方和介紹人天天打電話,發微信談事情的經過和交付彩禮的時間,地點和金額。打電話的時候你們就把所有的聊天內容作個完整的錄個音,最好多錄取一些,越多越好。你在拿著所有的錄音和微信聊天內容叫律師給你們篩選一下對案情有用的錄音剋好光盤,微信複印好備份等待著法院的開庭。你們也不用擔心,法律面前男女是平等的。法院法官都會秉公秉公執法的。現在的新婚姻法也在制止高價彩禮,避免高價彩禮引起的女方騙婚,騙彩禮引起男方滅門女方的社會悲劇發生的現象。也不會和以前一樣光一味維護女方的權利了,所以你根本不用擔心要不回彩禮錢的,多少而已了!

我要說的是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沒到萬不得已的地步,儘量不要打官司。能好合好散是最好的解決問題的辦法!你們慎重!再慎重考慮一下再做決定吧!




紅塵憂傷不戒愁


你這個應該是老農村那種,倆年輕人未到領結婚證年紀但是就擺酒了,當作“結婚”儀式那種吧。。

女方要求離婚,先看有無事實婚姻,你兒子上了人家沒。另外你說彩禮花了二十幾萬,是斷斷續續中間各式花費合起來二十幾萬吧。這種事到最後只能打官司,

假如說這二十幾萬是現金或者轉賬形式一筆過給女家的禮金,大概能拿回10-15萬,因為女方好歹同居了半年。假如是我說的包含了各類花費的是二十幾萬,那就有得談咯。

兩種辦法,要不找回當時的媒人做中間人談判,要不然只能是打官司的。


千人廠的禁菸督導員


女方拒絕退還彩禮,有點太無知了。幾種途徑可以要回一部分彩禮。做好準備,蒐集證據,不打無準備之仗。

首先,辦沒辦結婚登記,如果辦了,可能難要點,還能能要回一部分的。如果沒辦,大部分彩禮還是你能要回的。

其次,蒐集證據,為什麼要離婚,哪方的過錯。如果是男方,你兒子過錯大,那就不好要了,比如出軌,吃喝嫖賭抽,沒有正經工作,家暴等等,那樣估計要不到了。要是發現女方不正經,不顧家等等,那樣好要了,不管找她孃家還是打官司,都好辦些。

再次,大部分應該相親或者本地的吧,那樣通過找中間人,找熟人,打探打探,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孃家有點要臉皮,怕名聲臭了,會退不少的。

說句難聽點,好聚好散,半年而已,20多萬彩禮,一點不退,想多了吧,不跟騙婚有什麼區別。

最後,只能走法律程序,請律師打官司了。記得一定要請律師,不要怕花那幾千塊錢,因為好多法律,我們沒了解過,真的不懂,法律法規,不是你以為以為的。平常微信聊天,電話,做好截圖和錄音準備,這些都是可以作為證據的,不要怕麻煩,誘導她說出你想要的話,前丈母孃老丈人,也不要心慈手軟了,誘導誘導,你懂的。

不要怕,不要傷心,冷靜沉著,多問問人,問問律師,問問周圍人有類似情況的。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一念繁華落盡


如果只是同居沒有領結婚證的話,那你這個彩禮其實可以退,通過法院途徑。


杭州鄭律師


說明你家裡人太極品了可能。

所以還是說女生不要婚前同居的好。

我是男的,但是說句實話,感覺女生還是拒絕婚前性行為和同居的比較好。當你到談婚論嫁的時候,你會發現,那個跟你同居的男友,結婚一分錢彩禮都不想出。反而願意花幾十萬娶一個陌生的姑娘。因為人骨子裡都是這樣的。太容易得到的都不值錢。女生在感情裡比較吃虧。女性的身體比男生脆弱,如果同居期間不巧女生意外懷孕的話,流產墮胎這個對女生的身體來說,都是傷害很大的。多次墮胎流產,也會導致以後不孕不育的。而且根本就恢復不了。以後婚檢也會被發現的。未婚先孕對女生來說是最大的不幸,對她的父母來說是最大的心痛,同時也飽受別人的嘲笑。 還有另外一個,女生吃虧在結婚後,別覺得現在好像大部分都挺想得開的,但是男生的思維,還是希望未來的老婆是處女的,而且大部分的男生都有處女情結的,只不過嘴上不說而已。 那些絲毫不在意的男生,你想象一下,他經歷了什麼?很多人會說,誰沒有過去呀,你愛我就要接受我的一切。 可是你捫心自問,又有哪個男生真的能接受有同居史和墮胎流產過的女生,可是就算女生不說出來,很多醫院也能檢查得出來的。一旦男生得知自己的老婆是這樣的,如果不湊巧他在婚前又沒碰過女生,現在他的內心又怎麼能夠平靜? 大部分男生出軌都是吃虧心理。其實,結婚過日子,總會吵架的,你墮胎流產會在口不擇言的時候被提起,女生怎麼應對? 知道現在為什麼離婚率這麼高嗎?都是因為出軌,很多男人為什麼都是在老婆懷孕期間出軌?大多數男人出軌是因為吃虧心理,因為老婆不是處女,男的覺得花了那麼多彩禮不是原裝的,覺得吃虧了。現在處男比處女多的多,大多數男生都沒怎麼談過戀愛。這種男生娶了不是處女的女孩,基本都是覺得自己虧死了的。大多數男的出軌都是吃虧心理。女性出軌多數是報復心理。只有少數是婚前放蕩慣了。這樣下去離婚是必然的。 當你老公出軌,你質問時,他說你婚前不是也同居墮胎流產,被多少人睡過了 。他覺得吃虧了。女生又怎麼接這句話。 有人說,女生的第一次是最好的嫁妝,你是第一次,男方的家人會尊重你,你是第一次你的老公也會特別珍惜你。不要相信男生說的什麼“愛我就要給我全部”這樣的話,大多數女生是花了男生太多的錢,拿人手短吃人嘴短,不得不順水推舟。女生可以跟他說有本事就結婚呀,結婚做什麼都是合法的。 大多數男生18歲到25歲,處對象都是為了解決生理問題,真正得到了也就不珍惜了,婚前同居分手的並不少吧?大多數人都是喜新厭舊的,睡膩了,換換口味的人太多了,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太多了。不用付出什麼就能得到。幹嘛還要花那麼多彩禮去娶回家? 我認識一個女生,談戀愛很早回家,晚上不出去,不怎麼花男生的錢,男生送禮物,她會送回去同等價值的禮物。基本aa值。最後娶她的事一個沒談過戀愛的餐飲小老闆,一家老少都喜歡她喜歡的不得了。 為什麼現在的90後離婚率這麼高,還不是互相之間不信任麼? 希望大家拒絕婚前性行為,好好愛自己,自愛自重。


90後實話哥


結婚沒多久就離婚,彩禮和各種開銷加起來,幾十萬一瞬間就沒了,是男方家庭難以承受之重。像您家的情況,結婚同居半年,女方提出離婚,而且拒不退還彩禮,給人第一印象就是有騙婚的嫌疑。

法律上的騙婚,是指以婚姻為誘餌,詐取他人財物為目的的行為。如果構成騙婚,司法解釋一般是按詐騙罪處理。如果您覺得你們都沒有錯,錯在女方,結婚的目的是榨取錢財。那麼建議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專業的司法機關來判定處理。

其實,年輕人在處對象時,如果冷靜點,會避免很多麻煩事。我家附近就有三個女的,幾乎讓男方家因婚致貧,其中有一個,我居然跟她聊得來。


這女的帶著一個女兒,知道她欠債近20萬的人,除了她家人,可能就是我了,因為我幫過她一次大忙。她走投無路的時候,選擇了結婚。據我所知,男方家單是付出的彩禮就有十萬,不包括結婚前她老公每個月給她三千,持續給了一年多,舉行婚禮又花了好幾萬。可是她這人,對待男方家從來沒有好臉色,結婚前對她男朋友就是大呼小叫,根本沒把他當人看。對待男方家人也是板著臉,一副氣沖沖的模樣,從來不會面帶微笑、心平氣和地說話,就像男方家欠她似的。也曾有好心人勸男方不要與此人交往,會吃虧,男方不聽,總想用自己的誠意感動女方。婚後沒多久,這女的以外出務工為由,帶著孩子獨自外出,再也不回家。男方家忍無可忍,提出離婚,從此人財兩空,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另外兩個渣女的行為幾乎相同,與男方確定婚姻關係後,幾乎不去男方家。偶爾去一次,也是毫無禮貌,不會稱呼男方的家人,整天板著臉,玩手機,對男方家人熟視無睹。為了湊齊六位數的彩禮,男方家人拿出多年的積蓄後,老人心疼至極,大哭一場,癱倒在地上,傳遍四方。婚後,兩個女的很少在婆家,一個月有20多天待在孃家,不知道孃家人作何感想。幾年過去了,男方家受不了,提出離婚,也是人財兩空,家庭幾乎陷入貧困。
圖片來自網絡

這種悲劇原本是可以避免的。戀愛期間,如果男方冷靜點,這些女人的舉動足以說明她不會安心做你的老婆,與你結婚只是幌子,獲取錢財才是目的。在這個女少男多的社會,結婚有風險,擇偶需謹慎。


青春夢


如果雙方僅僅同居而未領結婚證,就不存在離婚一說,只是解除同居關係。1994年2月起,我國《婚姻法》已不承認事實婚姻,未領證而共同生活法律認定為同居關係。對因解除同居關係而引起的財產糾紛,除同居後共同財產外,根據2001年12月最高法《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應作如是處理:同居前,一方自願贈予對方的財物,按贈予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應根據雙方同居時間長短、一方的過錯程度以及雙方的經濟狀況酌情返還。

至於彩禮,《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查明屬於下列情形的,法律支持當事人請求返還彩禮:

(一)當事人未登記辦理結婚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顯然,你家情況屬於第一種情形,依法可以要求返還彩禮。支持要回彩禮,否則,每同居半年進項20多萬,沒準“同居”可能形成一卑劣的產業。


玄真子桑


這種情況你也沒辦法。

同居半年然後離婚了,彩禮不給退,或者說給你退一半,畢竟你們同居了半年。這個給我的感覺就是你被騙了,現在流行一種騙法,叫騙婚。

騙婚是以婚姻為誘餌而騙取他人財務的一種違法行為,這個你想要回彩禮只可能通過法律程序嘗試要回。

符合以下情況的,可以退回彩禮:(一)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本來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彩禮能要回來;(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三)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離婚彩禮也有不能要回來的情況,主要包括以下這些情況:(一)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二)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三)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但是,在死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

其實個人覺得你彩禮全部要回的可能性不大,因為你們都已經同居半年了,一些手續問題也應該弄得差不多了,所以我覺得別抱太大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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