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东港人社发布通知,重点关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做到八个“一律”

关于切实做好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根据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现就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思想,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统一起来,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制定防控方案,提前申请复工复产。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复工复产前要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方案主要包括复工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工作计划以及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并向区人社局提出复工申请,区人社局将对各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对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的,责令其予以整改。未经批准的,不准复工复产。


(三)扎紧源头,强化管控。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严格控制返岗复工复产人员来源,省外用工一律暂缓返岗,推迟返岗时间。如特殊需要必须返岗的,要及时向区人社局及居住社区(村居)报告,并根据要求落实 14 天隔离措施,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疫情期间严禁使用“湖北籍”返岗职工。同时对市内返岗人员要做好排查摸底,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一人一档”从严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人员等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区人社局。
(四)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
1.复工复产前要对办公场所及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部位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复工后要对所有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格空调使用管理,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2.要减少办公、生产经营场所进出通道,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人员值守、人员车辆出入检查检测、信息登记、定期消杀等措施,严禁无关人员出入,严格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前,要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员工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

3.要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建议暂不派遣工作人员赴武汉、湖北等重点疫区出差,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的人员要进行报备,返后要按规定单独隔离观察或做核酸检测。
4.落实职工个人防护措施,科学安排疫情期间各项工作,减少流动、集聚。要求员工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清洁措施,废弃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倡导“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所有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5.落实职工防护责任。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职工要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向单位、居住社区(村居)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9日


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八个“一律”

1.市外用工一律暂缓返岗,必需返岗的严格落实14天隔离措施。
2.市内返岗人员一律落实排查措施,“一人一档”, 从严管理,全面核查员工节日出行、聚会、健康状况等信息。
3.一律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相应疫情防控及复产复工方案并上报区人社局相关科室。
4.复工复产前一律落实备案制度,必须向区人社局申请备案,未落实防控措施的不得复工复产。
5.疫情防控物资一律配备到位方可复工复产。
6.对厂区或经营区域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一律定期消杀防疫。
7.对全体上岗人员上岗前一律进行体温检测。
8.厂区或经营区域一律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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