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重從快、簡化程序 江西發文嚴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

  中國江西網/江西頭條新聞客戶端訊 記者朱嘉明

報道: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日前,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關於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違法行為的實施意見》,要求江西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嚴格履行監管職責,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首要任務,從重處罰影響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並對影響疫情防控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案件的辦理程序和聽證程序作出了簡化規定。

  簡化案件來源登記和核查程序

  對於相關違法行為線索,市場監管部門可以將線索核查階段併入立案調查階段,同時開展調查核實工作,節省案件線索核查時間。

  簡化案件調查程序

  將當事人拒絕按照規定提供監督核查所需資料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情形,作為從重處罰情節;將第三方公開陳述的聲明,視情況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切實提高辦案效率。

  壓縮案件審核時限

  將一般情況下個案的審核時間由十個工作日壓縮至不超過二日,且需盡力再縮短。

  簡化集體討論程序

  授權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可調整集體討論事項的範圍,以及採取線上方式進行討論。

  簡化確認程序

  市場監管部門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或者《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後,當事人可在三日內進行陳述、申辯,或者提出聽證要求。對於非聽證範圍的案件,在當事人書面明示放棄陳述、申辯權的,市場監管部門可及時作出處罰決定。

  按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暫行辦法》的規定,確定聽證範圍,將應告知聽證權的罰款或者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的數額下限確定為自然人一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十萬。

  簡化文書送達方式

  經當事人同意,可以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採用微信、手機短信等電子方式送達處罰決定書外的法律文書。

  簡化聽證實施程序

  縮減聽證主持人確定、案件材料移交、聽證準備等內部流程;授權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採用線上方式舉行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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