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3號)

當前,正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關鍵時期。為堅決打贏這場防控阻擊戰,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最大力度控制疫情傳播,最大程度保障我校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各單位各部門務必堅決做到“五個一律”,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漏一戶、不漏一人”的要求,將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全覆蓋”。現就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實行“屬地管理屬地負責”。廣大師生員工要以高度的責任感遵守國家、自治區以及桂林市、七星區、靈川縣制定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全力服從學校有關工作安排,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每一位師生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學校、村(居)委、社區報告。人人做到不串門、不集聚,儘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居住在校區內的師生員工,除特殊需要外,每戶家庭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1次。

三、嚴格加強對重點人員的管控。2020年1月16日後來自武漢市等疫區的人員;2020年1月16日後到過武漢等疫區的人員;密切接觸過上述兩類人員及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人員;現在湖北出差、休假、旅遊、探親等停留的人員,以上四類人員必須主動向學校和社區報告。從桂林市以外地區返回桂林的人員,應嚴格履行居家隔離14天的規定,隔離期間不得擅自外出,隔離人員所在單位要登記造冊,加強管理;出現發熱、咳嗽或其他不適症狀等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報告並主動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對不主動報告、不配合有關防控規定,造成疫情傳播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四、嚴格控制出行。所有進出學校及家屬區(含車輛(校內)、電單車和步行)人員,都要佩戴口罩並自覺接受體溫測量,無異常後,主動出示相關“出入證”,經核實記錄後進出學校或家屬區(正在居家隔離的人員不予辦理髮放“出入證”,隔離期結束後再按照程序申領相關“出入證”)。如有異常,必須登記相關信息。不服從管理人員安排的,嚴禁出入學校或家屬區。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出入的,由所在單位負責人聯繫保衛處說明情況後方可放行。

為了便於嚴格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出入證”分為:“採購出入證” “上班出入證” “家屬上班出入證” “其他人員上班出入證”。

各類人員辦理“出入證”程序如下:

1.教職員工:戶主本人持身份證或一卡通前往家屬區門衛處登記辦理《採購出入證》(每戶家庭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1次,下同),每戶限辦一張;

2.確需外出上班的教職工:由各單位各部門提出名單報人事處備案後辦理《上班出入證》;

3.確需外出上班的教職工家屬:由各單位各部門提出名單報人事處備案後辦理《家屬上班出入證》,教職工本人應如實報告家屬身體健康狀況,如因漏報、瞞報造成後果的,將嚴肅追究相關教職工責任;

4.租住校內房屋的其他人員:由出租房屋的教職工經所在單位向人事處備案後辦理《採購出入證》,如需每天外出上班的,還應由租戶所在單位開具疫情期間必須上班的證明,報學校人事處備案後辦理《其他人員上班出入證》,出租房屋的教職工應負責排查並如實報告租住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和出行、接觸人員情況,如因漏報、瞞報造成後果的,將嚴肅追究出租房屋教職工的責任;

5.房主(或房東)已不是本校教職工且居住在學校家屬區內的其他人員:由社區負責排查和管理,經社區開具相關證明報學校人事處備案後,參照“租住校內房屋的其他人員”管理。

五、嚴禁在家屬區聚眾打牌、打麻將、聚集聊天、跳廣場舞等一切聚集性的活動;“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並提前報學校和社區備案。對違反以上規定的人員,將按照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響應有關規定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六、嚴格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出租房戶主要按照桂林市、七星區以及學校有關規定,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出租房戶主個人的責任。

七、廣大師生員工要主動從官方渠道瞭解疾病防治信息,不信謠、不傳謠,營造群防群控、科學防控的氛圍,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八、對拒不聽從學校和疫情防控相關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將進行嚴厲打擊。凡發現黨員、領導幹部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聚眾鬧事的,提請學校紀委(監察室)嚴肅問責。

本通告從發佈之日實施,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發展另行通知。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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