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即墨一男子銷售假冒“飄安”口罩6萬餘個被“鎖定”

半島記者 華敬方 通訊員 黃昱程 袁曉

當全國人民急需口罩時,有人卻在疫情期間頂風作案,在銷售口罩上動起了歪腦筋。日前,青島市即墨區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的刑事案件,作案人銷售假冒“飄安”商標一次性口罩的違法行為被及時“鎖定”。

2月6日上午,即墨區公安分局接到案件線索移送後,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冷某在疫情發生期間,銷售假冒“飄安”商標的一次性口罩6萬多個,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根據疫情期間司法部門辦案協作意見,即墨區公安分局第一時間通報了即墨區檢察院。

第二檢察部負責人立即向分管領導彙報。2月6日下午,偵查人員到冷某的公司對倉庫內假冒口罩進行查封扣押。經請示院領導同意後,該院辦案檢察官到達現場,對假冒口罩情況進行了現場核實,並就下一步偵查方向與偵查人員進行了溝通。

2月10日,公安機關立案。即墨區檢察院立即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建議偵查人員根據作案人冷某供述,組織制定偵查方案,查找供貨“上線”。同時及時對現場查扣的假冒“飄安”商標的口罩送有關部門進行鑑定。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辦案檢察官表示,發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以來,作為檢察機關要堅決落實黨中央的要求,對疫情期間存在危害群眾、製假售假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堅持從嚴從快懲處,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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