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有些公司让外地员工提早返回隔离,却不发工资,怎么看?

酒伍陆


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应该是真实存在的。

不过这样的公司应该不是我们所熟知的一流或超一流的企业。

能做出这样决定的往往是层次略低,公司老板没有什么情分和胸怀的组织。

这个现象,我们从法律和是否合理两个角度考虑。

如果返回时间,还在法定假期内,我认为这是违法行为。所以就不用再去考虑给不给工资的事。

但就这个表述来看,提前了,应该就是假期未结束,所以是不合理,而且是违法行为。

员工是有权拒绝的。

可是呢,人都需要生活,物质来源,遇到这样的事情,只能说你遇人不淑,早做准备吧。

离开这里。

坦白讲,你即使离开了,以后未必不会有这样的类似遭遇。


酿成时光



这种情况不发工资是违法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委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出台的政策措施,延长假期及隔离期间是需要发放工资的。


但是,不发工资有他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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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毕竟没有真正工作,无论是根据劳动合同,还是根据实际情况,我们的的劳动关系都是以交换为基础的,也就是用个人的工作行为换取工资收入,隔离不是工作,所以不发工资,这就是他们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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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对整个国家和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场灾难,不能正常的春节团聚、不能正常的外出游玩、不能正常的按期工作。

公司也是,因为疫情的原因,不能正常开始运营,就没有持续收入,但是需要支付的房租、水电、税金、员工社保等却不会没有,也就是暂时处于亏损状况。

为了降低亏损,能够被压缩的只能工资,因为房租很难减免,即使在目前政策多次呼吁的情况下,也只有部分国有物业可以减租,属于民营或者私人的物业因为本身也要承担很多的成本支出,很难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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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成本的叠加,在平时因为运营就被流动资金的流转消化了,现在的情况下,任何一个因素都有可能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包括工资支出。

老板们想的就是压缩每一分钱支出,让企业能够活下去,企业倒闭了,影响的人更多。


共度时艰,不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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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措施,包括抗击疫情,根本的目的还是为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这其中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群体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

按照有关专家的预估,因为新冠肺炎疫情死掉的企业会远大于死掉的人,所以,政策直接目标就是稳住企业,续命企业,让他们不要关门倒闭,因为倒闭的结果就是失业潮,勉强活着的企业就是裁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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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的政策减免租金、减免税负、缓缴社保和税金是为了稳定企业,防止倒闭潮,而要求正常发放工资,则是为了稳定员工队伍,防止出现辞工潮,一旦很多人认为上班会遥遥无期,都要离职,企业的生存也就无法保证了,离开员工的企业,成了无根之木,又有多少生存能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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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生产力要素之一,这个时候,保持理解和信任,好过争斗和猜忌。

从题主的问题来看,企业要求员工及早返回并隔离,及早返回是准备随时复工,复工就是正常化的开始,隔离是为了安全,所有人的安全。

从后来很多地方封村、封城,有些地方劝返的情况了来看,提前返回并隔离,避免了后续的很多麻烦,是企业基础未来发展的关心的体现。

工资问题,按照法律和政策是应该正常发放的,具体需要双方沟通协商确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才是共度时艰,当然,企业要生存,员工也要支付各种生活支出,都有难处,都要过得去。


个体需要努力,提升价值,才更有生存力,价值决定了别人对待你的态度和方式

就企业而已,脆弱的企业往往是那些技术含量较低,市场地位较弱的企业,因为不能对整个产业链条有较大的影响力,就只能依靠价格之类较为低级的竞争手段求得一席之地。

产业链上总有一些公司,牛到别人不敢欠他的钱,他随时都能断别人的货,问题是那个企业是不是你?

个人来说,我相信即使企业面临非常危险的境地,仍然会有不是股东的员工会获得全额的工资,甚至获得额外的收益,因为他可能的离开随时都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和未来,问题是那个人是不是你?

脱开环境、政策,每个人只能过自己的日子,工资的问题,主要取决于个人对企业的价值,其中主要是老板对你的价值感,另一方面也取决于个人的沟通能力。


总结来说,这种情况下不发工资不合法,但是现实逼人,需要相互理解共度时艰,重点还在于个人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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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现在是特殊时期,目前正处在疫情爆发期,每天确诊人数和疑似病例都在不断上升,为了抗击肺炎,全国各地的医护人员和公安干警都在一线奋战,而我们普通民众能做得也就是老老实实待在家里不出门,目的也是为了自我保护,避免交叉感染,不给国家和医护人员增加负担。

这次疫情的爆发也是始料未及的,正好赶上春节时期,很多企业年前定的复工日期也是随着疫情的发展而不断往后延迟,但是考虑到有些行业的特殊性和压力,疫情不是很严重的地区仍然有很多企业根据专家的建议逐步开始复工。

因有的企业多数为外地员工,国家也对外地复工人员有要求,根据疫情有潜伏期的特性,要求职工到岗前需要在工作地自行隔离十四天,这种做法也无可厚非,为了防止交叉感染,也只能利用这种最安全可靠的方法了。

那么,在疫情期间,有些公司让外地员工提早返回隔离却不发工资的行为,合理吗?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对于为了上班而提前返工的外地员工,在此期间企业是要付工资的,因为虽然员工隔离期间没在工作,没有实质性的为公司创造价值,但是本次疫情的发生属于国家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假期的延迟和隔离也是国家强制要求的,因此期间休假和隔离的,企业应该发放基本工资,并且在此期间不得辞退员工,遇到被企业辞退的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综上所述可知,因排除患病嫌疑而隔离,导致的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等情况。此时,工资待遇计发,应当采用“视作出勤”的规则。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被隔离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劳动”计发工作报酬。

所以有些公司不给提前返回的隔离员工发工资的行为实际上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大家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身的权益。


农知音


不合法!!!

劳动者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依法享受医疗期待遇的,其工资也应当按照各地病假工资规定的标准支付。

同时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患者本身没有过错,其被强制隔离也是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因此《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能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有人担心,隔离期间单位只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或只发基本工资,奖金和效益工资拿不到。其实这可能是一种误解。

隔离期间发放的工资肯定指的不是最低工资标准,而是指劳动合同约定的职工正常出勤状态下即可获得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总之,在隔离留院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仍应按正常出勤对待,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不得以缺勤或旷工扣发和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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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公司通知复工,那么公司必须从复工人员报到日起计算支付工资,但可以协商适量少点,必竟复工人员已产生了费用,公司也要考虑到工人是靠打工工资来生话的,


小帅陪你聊天


各自理解,各自安好,企业困难可以理解,个人也很困难,个人建议可以拿工资的百分比,如果一点没有,不近人情,如果全部都给,企业可能日子不好过。


A安于心


疫情当下都不容易,企业不盈利,员工要养家,企业可以适当给一些补贴,员工也要调整好心态,不要奢求太多了


想出去散步


我觉得防疫疫情人人有责,公司也不容易,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运营,估计也没有盈利,还要承担房租这类相关的费用,公司是一个团队,应该团结起来一起度过难关,疫情期间不上班不拿工资是可以接受的


壮乡莫语


现在疫情期间,返厂隔离好,在家也是隔离,返厂老板应该给管吃往,别让员工别心灰意冷,往后工作效率还在员工手里,非常时期,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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