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上班路上撿到十萬塊錢,等了三小時見到失主,問失主要六十元誤工費,怎麼看?

小小義工204


我有一次 撿到別人的畢業證一大堆東西 還的時候說好給一百 到了 不給 就給路費 我是專車 他就按照快車的價錢給 我直接說 那你去公司拿 我一分錢不要了 有些人 真的就是慣出來的毛病 還有一次 手機丟我車上了 給我打電話 我說車上還有客 送完客 我再給你送回去 結果 不行 你現在 立刻馬上給我送過來 而且 一分錢不給你 否則我報警 我也是說 沒事 你現在可以報警了 我就把手機隨手交給交警處理了


開心的孩子在開心


經歷過這樣一件事情,一個親戚家辦婚禮,我和他的一個朋友負責收禮金。本來在我們吃飯之前,應該核對完賬目,交給主人家。但當時他們婚禮特別忙碌,就說晚上的時候再算清賬。當時是冬季,輪到我們吃飯就很晚了,等我們吃完飯已經天黑了。也是我們這幾個人沒溜兒,一群姐夫小舅子在一起拼酒。等喝完酒回到主家的時候,該交賬了,記賬的把賬單忘在了出租車上,我這個收錢的,把錢忘在了飯店裡邊兒,丟了賬單的容易,當時叫的車是一起交的,很容易就找到。我這個收錢的馬上就醒酒了!匆忙趕到了飯店,萬幸的是,服務員發現那裡有個包就交到了吧檯,期間沒有任何人打開過。我找到飯店的時候,飯店經理一再要求我和對數目,並且去拷貝了監控視頻,我一再表示不需要。並從自己的錢包裡拿出兩千元,1000元給當時發現包兒的服務員兒,另1000元給其他服務員兒,說讓他們買點水果瓜子兒,表示一下我的感謝。但這些都被飯店經理拒絕了!

從那以後,有親戚朋友要舉辦婚禮,我都第一時間推薦到這裡。同時這裡也成了我公司招待客戶的定點兒飯店。


平泉信息港


答:能夠做到拾金不昧,而且錢的數額還不少,這位朋友平時肯定就是一位好人,工作積極,辦事認真,決不是貪圖小便宜的人,人品正直而高尚,在等待失主的同時也在盡法律義務,(每位公民都有義務保護公共財物),所以這位朋友明白自己在等什麼,就沒把錢交給警察,失主來到以後,這位朋友是不會向失主主動要錢的,因為世上有些東西是用錢買不到的,除非失主主動給你,不過給的也只是失主的一點心意,一點補償而已,也許這位朋友會拿著或不收,其實這位朋友要的不是錢,想等來的就是一聲謝謝!暖暖人心,真的。


星空201402513


撿十萬等失主三小時索要陸拾元誤工費於情於法都沒有錯。

首先肯定這是拾金不昧的行為,值得大眾學習,應該肯定與表揚。

幫人看管無主財物在法律上屬無因管理,因此索要陸拾元誤工費的行為於法有據,應得到法律完全支持。

對失主而言拾萬鉅款失而復得更值得慶幸,面對拾金不昧者理應感謝,國家對這樣的行為同樣會給予表彰獎勵,這就是滿滿的正能量,時代新風尚。


蒙湘牛


如果是我丟了10萬塊錢,人家管我要600我都得給一千,還得拼命謝謝人家,你特麼怎麼不想想沒他你就丟10萬啊,憑什麼人家站這兒三個小時耽誤自己的事情來給你的錯誤買單,成年人要對自己做的事負責


Shadow傻兜


有個朋友,上班路上撿到十萬塊錢,等了三小時見到失主,問失主要六十元誤工費,怎麼看?

誤工費應不應該要

從法律角度來說,失物屬於失主所有,這點毋庸置疑。拾到失物,交給失主,是應該做的。但是拾金者保管失物,等待失主領取,是無因管理行為,形成無因管理之債。無因管理之債的管理人,有權要求受益人給付支出的必要費用。

給多少費用合適

無因管理之債屬於法定之債,其構成不以當事人意思表示為要件,其內容須由法律具體規定。大陸法各國的民法理論多認為:本人在無因管理之債中所負的債務範圍以其所得利益為限,其賠償債務範圍只限於管理人從事無因管理而遭受的直接損失。

這件事中,拾金者的直接損失,就是誤工費。

從情理角度怎麼看

毫無疑問,這位朋友不貪圖十萬元鉅款,不要求幾千上萬的好處費,有拾金不昧的高尚情操。要求60塊錢,三個小時的誤工費,是這位朋友應得的。這位朋友三個小時的誤工費大略可知,這位朋友的日工資是一百多,不到二百塊錢。面對十萬元鉅款,不起貪念,十分難得,是為“義”。對於自己應得的補償,合理要求,理直氣壯,不卑不亢,是為“勇”。實在讓人佩服。


王立超律師,擅長合同法/公司法/勞動爭議案件。為頭條有需要的朋友提供免費諮詢。可以站內短信聯繫。


與同法律


苦等3小時要60元誤工費合情合理,遺失者哪怕再貧窮,這10萬元是借款也要給。沒有這位朋友的好心等待,這10萬豈能失而復得?點贊這位拾金不昧的好人,一生平安幸福。


小城雨巷337


說個我遇到的事,去年冬天我在鎮上上班,中午出來吃飯在路上撿到一部手機,應該是老人用的非智能手機,當時就我一個人,完全可以裝自己口袋,但我一絲這樣的想法都沒有,不是我偉大,我想如果真是一位老人用的,丟了應該會很心疼,跟年輕人不同,丟了正好買新的,也許老人回家會被兒子媳婦埋怨,所以我就主動給電話本里的人打了個電話,那是他兒子,接通以後就喊:娘!我當時笑著跟他說你孃的手機丟了,你過來拿回去吧。快晚上的時候他才過來拿,可能是等他娘趕集回家後確認一下才來的,還給我買了一袋橘子,我不好意思收人家的,一個手機不超過二百元,撿到了還人家是應該的,可他打架似的非要留給我,回家給我婆婆吃橘子,跟她說了這件事,她也覺得我做的好。事情很小,我也不覺得自己多偉大。

我們再回到題主的問題上,三萬塊錢不算少了,能拾金不昧的人不多,單這份品質,就值得獎勵,何況人家耽誤了工作,60元誤工費合情合理,我認為社會應該鼓勵這樣的精神,大家認為呢?




一個沒有方向的魚


我的一個同事在大街上拾到一個皮夾子,打開一看,有十多張銀行卡和幾千元錢,就照皮夾子裡的名片打電話,接電話的男子不耐煩地說,有啥事不能明天再打電話,今天休息。我同事說,我不認識你,也不找你辦事,只是想問問你丟了什麼東西沒有,然後把地址告訴了他。不一會,只見一個三十多歲的男子騎著自行車,滿頭大汗,到他跟前說,是您打的電話?同事簡單問了下,確定是他的,就把皮夾子還給了他。青年人仔細查看了那些銀行卡都在,長吁了一口氣,將皮夾子裡的錢拿出來給同事說是謝禮,同事拒絕了,說要是為了錢,就不給他打電話了。年青人覺得實在過於不去,就請同事吃飯,這時才知年青人是銀行一個部門的經理,如果皮夾子裡的那些銀行卡丟了,痲煩就大了。飯後買了一條中華煙,一定要同事收下。後來兩人成了朋友。這就是山區小城的人情世故。


嘯塵105432625


沒有啥大驚小怪的

某年某月某日,我去某西方國家旅遊,途中一個人在大橋邊等人,因為在異國他鄉,焦急不安?一外國老太太停下來與我聊天,語言不通,兩人連比劃帶看胸前旅遊牌子,老太太弄明白我下車過早,找不到住宿的賓館了。

老太太隨牽我手走兩站路,送我到賓館,我感激涕零,弓腰感恩不盡,誰知笑容滿面的老太太伸出手來,問我要報酬,這個手勢全球統一,一看就明白。

我一時語塞,轉不過彎來,掏出美元讓老太太挑選,老太太只挑了五美元的。

我心裡依然感覺暖融融的,接下來邀請老太太一起在樓下喝咖啡,她欣然答應,兩人坐在陽光裡,喝咖啡,聊天,好不愜意。

其實,兩個人聊天都沒有聽太明白,但是看起來老太非常高興,我也心情也舒暢。

臨別分手,她付了她的那份錢,我要全付,老太說啥不肯,還留地址給我,每年給我信箱留言,兩人每年留言祝福,成為忘年交。

事後我問導遊,導遊說,西方國家和我們的價值觀不同,幹活是要報酬的,包括做好事,這就是中西方文化的區別,是你的就是你的,是我該得的,就是我的,是非曲直清清楚楚。

回家給別人說這事,大家感覺,這樣也好,省得麻煩,但在中國是行不通的。

是的,在中國確實不行,劃分太清了,朋友少,說你斤斤計較。事情如果說不清楚了,說你怎麼不說,讓自己受委屈。

回到你的話題,你的朋友得到報酬理所當然,但伸手去要,恐怕就會陷入輿論的怪圈,有點美中不足,不完美,也無可厚非。

實際在我們生活中,沒有完美的事情,你的朋友拾金不昧,要人家報酬,人家樂於給,沒有抱怨,你的朋友得誤工費,看起來很美,就OK,也沒有啥不好意思的,但不能過線,變成索要就違法了。

老漢還是要為你朋友點贊,他在寒風中等失主,本是大善,那位失主願意給也是大善,善和錢沒有關係,與樂於助人有關係。

善做好事,善莫大焉,心底無私天地寬,做好事愉悅心情,也是助我,何樂而不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