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吉喆
首先要保障員工基本生活工資,如果企業在這次疫情後確實有困難可以跟員工將實際情況說清楚,我相信員工大部分都會為公司著想,也會理解公司的難處,餘下的工資可以慢慢補上。
一眼模糊
這個屬於典型的“不可抗力”事件。在相關文件和行業‘’範本‘’合同中,一般對於“不可抗力”的範圍解釋和處理規則,都有明確的說明。那麼,今年的‘’疫情‘’發生的時間段又是巧之又巧,玄之又玄,恰蓬春節期間,有此一問,純屬自然。
對於重大公共事件,每個國家都有一個切合實際的規定,不論哪一個方面,都有處理和解決的辦法。國家的公共突發事件,與我們平時在簽訂各種合同裡的“不可抗力”事件應該是同步同理的。
從表象來看,今年”疫情‘’發生的時間段與春節同步,政府已規定了復工、收假的時間。也就是說,全國一樣,各單位、部門、企業、團體、個人,均以此為條件,不可違返。
那麼,你說的工資問題,大概率又是什麼情況呢?
1.政府、企、事業、國企、央企等單位及其在冊人員,那是“鐵飯碗”,不在“擔憂”之列。
2.年薪制工作人員,私營老闆、股東、合夥人,也不存在工資“之憂。”
3.此次“不可抗力”事件在國家層面,就目前時間階段不存在復工、工資之說。
此次“疫情”,若時間再次延長超過一定程度,或是足以令相關人員承受不及,國家會有應對之策的。
若你有上班單位,是按勞取酬,現在還沒有復工上班的,單位當然沒有義務發放工資。若有例外,你單位效益好、生意不錯,你的老闆是個慈善之人,可能不必憂慮,他會考慮工人的工資的。
“不可抗力”事件如果發生在其他的時間段,而且是小範圍或局部的,依照合同且正處於工作時間段或合同履行期間,符合“不可抗力”條件的事件,工資賠付符合“合同”精神,人工工資賠付是理所當然,合情合理的。只是,這個是在單位與單位之間、企業和企業之間、企業和個人之間,簽訂了有效合同條件下,才可以產生的結果。
符不符合以上條件,或者你的老闆有無可能給你發工資,你一一去對照吧。
2020.2.6.
腰不折
如果本省沒有出臺延期上班的規定,那就以國家規定的時間2月3日開始算,未上班視同請假,沒有工資,企業也是受害者,不開工就沒有收入,職工應體諒企業難處,共舟共濟!
王常華1
株洲龍5052075049444
根括各個企業自己的實際情況::
1、相抵年假
2、每週休息一天
3、加班相應時間
4、按休假時間扣減部分工資
疫情屬於天災,是不可抗力。企業是一艘船,每個職工都是水手。都要有一點擔當,困難就被克服了。
個人淺見,與大家共商。
龍主
個人卻得疫情延遲返工,這不是人為是天災。正常春節放假的工資應象以往春節放假一樣算,延期放假不應計算工資。困難大家擔,商輔和房租應該按比例減輕租金,銀行欠款應延期疫情結束之日計算,不得以任何藉口收取。教育業延期多久,學期期末延期多久,這樣平恆一點。
順其自然148001271
我個人覺得。如果這次的疫情持續兩個月的話 不知道企業大概能有多大的幾率恢復正常運轉。
家庭的話,可能一兩個月的影響,上升到一個企業,一個縣市區,還有全國,影響是不可估量的。國家現在考慮的是,如何控制住疫情不擴散,盡最大可能的保證咱們的工作,生活迴歸正規。
所以現在,咱們的主要目的,就是不給政府添麻煩,等疫情控制住了,政府肯定會想辦法的,使咱們的生活工作,儘早的迴歸正軌,所以,不要擔心,不要著急。咱們先打贏這場艱難的戰鬥。
L心靜自在
1.如屬企業停工的,第一個月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標準支付,第二個月如員工提供正常勞動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2.如屬企業輪崗輪休、放假的,員工在家休息期間,企業可不支付工資。
大言君聊勞動法
看你什麼樣的公司,大公司基本工資不會少。大多數選擇給老員工補助必要的生活費,工資正常開一時有些困難,延後等恢復正常看情況效益。等往後效益好了可以補發基本工資
寅時的風
幹活拿錢,幹多少拿多少,別矯揉造作,大難面前,誰都有損失,誰都難,你有各種貸,各種支出,老闆也是人,也有很多支出,不開工誰給老闆發工資啊,人人平等,不分貧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