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鐵柺李成仙 今有鐵柺“吳”打人男子阻礙疫情防控被警方查處

2月9日,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友誼派出所在疫情防控期間查處1起毆打他人案,依法處理1名不服從管控的違法行為人。

2月5日晚21時許,友誼派出所接到群眾報案稱,1名保安人員在風凰路某小區西門崗處被1名男子毆打。接報後,所長楊昊立即安排警力到達現場處置,發現打人者已坐車逃離現場,保安楊某被人用柺杖攻擊頭部後導致左側額頭受傷,出警人員立即將傷者送到醫院縫合六針。面對打人者牴觸政府防控措施,作出行為性質惡劣,民警立即調取相關資料及走訪,逐漸查出該男子名叫吳某民。2月9日晚18時許,在追查壓力和法律政策規勸雙重攻勢下,吳某民最終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民警繳獲打人工具柺杖1副。

經查,該小區物業根據疫情防控管理需要,對小區進出口進行管控,規定所有進出小區人員和車輛須從東門出入,其他出入口禁止通行。案發當晚,違法行為人吳某民(系拄柺杖的殘障人員)到該小區朋友家吃飯飲酒,用餐結束後和朋友準備從小區西門外出等車回家,正在該門值班的保安楊某立即上前提醒因疫情防控需要,人員需從東門外出,而吳某民拒不聽從勸導,繼而發生口角爭執,此時,接送吳某民回家的人員發現爭吵後立即下車勸阻,但吳某民衝上前去,使用隨身柺杖攻擊楊某頭部,然後乘車離開現場,楊某左側額頭受傷,目前正在等候鑑定結論。

經詢問,違法行為人吳某民如實陳述其故意傷害他人的違法事實。鑑於吳某民有主動投案自首情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先行對吳某民作出行政拘留8日、罰款500元的處罰,待傷者傷情鑑定結論作出後,再作進一步處理。

目前,案件正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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