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一男子无证酒驾还强行冲卡!行拘十日

本报讯 2月9日下午,白沙黎族自治县男子陈某平酒后无证驾驶轿车冲过防疫监测点,被白沙交警拦截查获,最后陈某平被警方以无证酒驾处以罚款3600元,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事发当天,白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各派出所在各监测点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5时45分许,金波农场四队的疫情监测点通报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在未接受执勤人员的询问,也未经过检疫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的情况下,强行闯过监测点。接到通报后,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指挥中心迅速通报各路管员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路面拦截,并于金波乡变电站成功拦截。为防止其再次逃跑,随即传唤其到就近派出所接受调查。因该男子浑身酒气,涉嫌酒驾,将其移交至交警大队做进一步核查处理。

经交警大队核查,该男子(陈某平,50岁),经酒精呼气检测,酒精浓度为7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经系统进一步核查,陈某平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陈某平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面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及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海南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陈某平罚款3600元,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白沙交警在此提醒:疫情当前,请广大群众务必配合各监测点执勤人员、检疫人员的检查及体温检测。此外,少出门,不聚餐,更不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记者 韩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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