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關係不好,母親立遺囑把財產給親戚了,親戚不來照料,子女還必須盡贍養義務嗎?

Echo行者


糊塗幹詭糊塗到底算了。永遠不要清楚了。

不過能清醒過來。可找律師修改遺囑,讓孩子們繼承,孩子們會養你老的。


溪山山人


我有一個堂爺爺,漆下無兒,抱養一個女兒長大後在同村找了一個女媳,倆老同女兒女媳一起生活,近幾年父女關係不合,常到我家找我父親訴苦,我父親一急也道他女兒不是,後來我父親見堂爺爺可憐,平時裡有好吃的好喝的時常會叫堂爺爺來吃點,他女兒見我們走的近,我們倆家關係也不是很好,堂爺爺放風出來說等他死後便留給我父親銀元和金戒指,他女兒聞聽以後更加生氣不待見他,其實我們家境比堂姑家好的多,我們只是作為堂爺爺的侄兒侄孫見他可憐賙濟孝敬於他,不圖他什麼回報,況且幾塊銀元和戒指值不了多少錢。有一次堂爺爺病重,我們和看望,堂姑家像防賊一樣緊跟我們身邊,生怕爺爺給我們什麼東西、連著我們兩家之間的大門也反栓著,我們見狀,自此以後慢慢的冷落了堂爺爺和他的女兒一家。堂爺爺那次沒死又好過來了,他們父女之間的關係還是很差……我們一直到去年年底堂爺爺過世以後,我父親才去看了最後一眼。


銘軒866


我們老家有一個生了個女兒,叫她招上門女婿,她女兒不停,老兩口以死相逼都無濟於事,後來老兩口就和女兒斷絕關係了,她的母親去世她父親也不告訴她,還是她的堂兄給她母親養老送終的,過了幾年她的父親也去世了,她的父親去世前把所有財產房產等都交給了侄子。她不服氣還要回去爭,不過爭也沒用,法律上已經全部交給 她的堂兄了,她的堂兄和家族長輩們理都不理她,旁人也對她指指點點。


花開花落現曙光


這位母親可真是個狠人,不一般呀!我說下我姥姥家附近的一件事吧!以前姥姥他們村有個人也是,特別不孝順他爸爸但是和他媽媽特別好,他媽媽後來去世了,他就更加不對他爸爸好了,到後來他爸爸快不行的時候把他喊到跟前來,然後給他個存摺,說這裡面有10萬塊錢,我不管你孝不孝順我,但你是我兒子,我給你存的,然後都給他了,他拿到手之後玩命的哭呀!哭的那個傷心!旁邊的人也都勸他你現在哭有什麼用?人也沒了!這就是子欲養而親不待


毆打iphone優越狗丶


首先,這位母親有問題。子繼父業,是中國的傳統,無論是兒子,還是女兒,都可以繼承父母的財產,也是一種習俗。無論母子關係怎麼不好,只要母子關係存在,就應由兒子繼承財產。當然,極端情況是母子之間脫離了關係,母親登報聲明或者公證母子關係脫離,這種情況下,母親可以不由兒子繼承財產,可以自主決定繼承人。當然,母子關係既然脫離,養老義務也就不存在了。

其次,這位母親的為人處世存在嚴重問題。內外交困,對內,母子關係緊張,財產也不給兒子;對外,將自己的財產雙手送上,卻引不來親戚照顧,別人不領情啊!說得不客氣一點,這位母親有點“吃裡扒外”,裡外不是人,弄成如此狼狽境地,可見這位母親做人已做到頭了。

母子關係不好,到底是兒子的問題還是母親的問題,不得而知。但從已有的材料推測,問題應主要出在母親身上。母子連心,那不是一般的感情,母親為什麼將事情做得這麼絕呢?!完全不顧忌或者斷了自己的後路呢?這完全是那位母親極其要強的個性使然,過於衝動,過於要強,完全不考慮他人的感受,也是極度自私,將棋一步走死!一個合格的母親,兒子即便不爭氣,也應寬容大度,曉之以理,教育至上,即便失敗,也應家醜不外揚,包容寬容。自己一生短,兒子一生長,要為兒子留好後路。切不可因為自己不良個性將兒子的後路完全阻斷:家財已送人了,老孃現在一無所有了,我生了你養了你,你必須養我照顧我,否則,你將會落個不孝子孫的罵名,永遠也抬不起頭來!!

天下父母,何苦出此下下之策,逼著兒子上牆?!這已不是兒子願不願意盡孝行孝的問題,別人將問題擺出來,就已說明兒子並不拒絕養老,只是有些困惑。這應屬於怎麼做父母的問題了,生孩子,大家都會,但做父母,做一個合格的父母,就不是人人能行的事了。


跑出人生第二春


這位母親真是太狠,也夠歷害,自己的親生孩子血濃於水,打斷骨頭連著筋。

孩子不成器,不孝順父母啃老,那還不是做父母的從小溺愛嬌慣的不成樣子,才會形成和父母水火不溶的偏激性格,這位母親不從自己身上要原因,改善自己和孩子關係,反而和自己親生孩子置氣較量。

把財產轉給親戚,他認為親戚是好的,可親戚卻不來照顧,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自己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做子女的和自父母摳氣,更體現父母教育失敗,上樑不正下樑歪,帶偏孩子們,孩子們心胸狹隘,竟連自己的父母也容不下。

這種情況是人人不認同的,社會不公認的,孩子們也要儘快感悟自己錯誤,贍養父母,走向正常生活。

親戚白眼擠兌,就是害怕親生子女,去掙財產。

金錢與利益中,顯現人自私貪婪本性,可惡的親戚們,算哪根蔥,去攪和別人母子關係,去趟別人家的渾水,肯定平常也沒少挑撥。

孩子們一定要強硬起來,自己父母自己贍養,不指望親戚,讓壞親戚覺得無利可圖,讓他自覺遠離,並且離得越遠越好。


大山深處有人家


這種情況我們村裡也有一個,他母親和兒子關係不好,把財產農田都送給小女兒,無論怎麼調解,他死不同意跟兒子,他兒子還是拿國家工資的人,沒辦法,兒子只好通過扣合同,母親跟妹妹,雙方簽字,這樣法律保護了他的母親,同時已保護了他的兒子。你的母親,立遺囑跟了別人,你必須申請有關部門,表示同意並扣合同簽字,你母親的瞻仰責任就歸那個親戚(遇著這樣的母親,辦脫離書,支持)


小雨96658


母子關係不好,母親立遺囑把財產給親戚,圖的就是讓親戚來照料自己,現在遺囑立了,親戚卻不來照料,可想而知,母親是多麼的失望、悔不當初和痛恨不已。

立遺囑把財產給親戚,就是指望親戚來照料,並以此來“懲罰”關係不好的兒子,這種做法本身就極欠考慮,是衝動和糊塗的結果。

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這種做法既不能保證親戚長期來照料自己,而且會使本來就不好的母子關係變得更加緊張,甚至使母子關係形同斷絕。事實上,母親用立遺囑的方式把財產留給親戚而不是留給兒子,這幾乎就如同從法律上主動宣告自己和兒子脫離母子關係,就如同宣告自己不需要兒子的照料,是逼迫兒子放棄照料和贍養的義務。

當然,我不知道母親為什麼做出如此絕情的決定。但按通常的情況來看,母子關係不好,從母親的角度來說,應該儘量緩和和兒子的關係,看開一點,放下心裡的不滿和怨恨,多一些理解和包容,而不要緊緊抱著過去的恩恩怨怨不放。做事不過分,要求不過度。多少給兒子一些關心,如果兒子經濟條件不好,而你條件允許的話,那就多少給兒子經濟方面一些幫助。只要兒子不是一個不通情達理的人,母親為人為母說得過去,我想,母子關係也不至於那麼緊張,兒子也會照料和贍養你的。怕就怕母親老來糊塗,做事偏執,只顧自己而不考慮兒子的難處,那樣的話,母子關係怎麼好得了呢?

但從另一方面來看,母親把財產給親戚,讓親戚來照料自己,這也反映了母親對兒子的失望和怨恨,也反映了兒子平時在照料和贍養母親方面可能做得不好或不夠好。否則,母親還有什麼理由做出這種讓常人難以理解的事來?

自古道,清官難斷家務事。作為局外人,我們不知道這對母子間究竟有怎樣的是是非非和恩恩怨怨,所以對誰都不能妄加批評和指責。

但現在既然題主提出了問題,母親立下遺囑把財產給了親戚,親戚又不照料母親,做兒子的怎麼辦?那麼我的建議是:

1、首先,你馬上去照料母親,擔負起你做兒子贍養母親的義務。子女贍養父母,這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也是你義不容辭的責任,責無旁貸。無論從親情、道德還是法律上講,你都應該去照料母親,這沒什麼可講的。同時,你也要做自我反省,反省自己在對待母親的問題上有沒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反省母親為什麼立遺囑把財產給親戚而不是給你。而且你要放下過去那些是是非非和恩恩怨怨,主動修復與母親的關係,多和她溝通,讓她晚年的生活過得愉快幸福。

2、至於遺囑的問題,你可以和母親好好溝通和商量,最後看她是什麼意見。如果她後悔立那個遺囑,那她可以撤銷或變更原來的遺囑。要是她願意,還可以立一份新遺囑。我想,只要你能主動修復和母親的關係,承擔起照料和贍養她的責任和義務,最後她還是會把財產留給你的。

血濃於水。

人在做,天在看,你的子女也在看著你,看你怎麼對待老人……

【各位網友:你認為題主應該照料和贍養他的母親嗎?】


聖山翁


這位母親夠率性、夠有性格,殊不知,這也是一種作死的行為。就算母子關係不好,也沒有必要如此絕情,先立遺囑把財產給了親戚。

當然,如果親戚足夠的好,能夠照顧自己,倒也未嘗不可。可是,親戚又只拿遺囑(記住:是遺囑,不是遺產),不盡照顧之能。顯然,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誰也無法保證,只要兒子能夠盡孝心,總有一天,這位母親還會修改遺囑。所以立遺囑把財產給親戚,更有可能的是想教訓一下兒子。

可是,這樣的教訓,也未免太絕情了點,太狠了點。搞不好,就會雞飛蛋打。所以,奉勸這位母親,收回遺囑,改善與兒子的關係,別像仇人一樣。真的把遺產給了親戚,兒子就算不將其拋棄,在照顧過程中不盡心,也是會的,何必去惡化母子關係呢?

對兒子來說,不管母親怎麼過分,還是以孝待之,讓任性的母親去後悔吧。


譚浩俊


不要攀咬親戚,在解決這個問題之前,只要弄清幾個問題,問題就迎刃而解。

這些問題是:1,母子關係不和,母親立遺囑把財產贈送給親戚,親戚與母親之間是否具有贍養問題,2,母親立了遺囑之後,親戚是否一定得到這份財產,3,現在母親名下的財產能不能夠支撐她的養老費用。

現在咱們分析一下這幾個問題。一,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責任,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這與母親的遺產是否留給自己無關。母親生病,子女照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二,母親雖然立了遺囑,但親戚最後未必就能夠得到母親遺產,照著這個母親如此率性的行為,也許母子關係和好後,母親會更改遺囑,把財產又留給子女。親戚不來照料,很好理解。因為他並不確定得到遺產,如果去照料,很有可能讓人認為別有用心,是在討好母親,爭奪兒子的財產,在對母親進行道德綁架。

三,如果母親名下有大量財產,而母子關係惡化刮母親甚至不願意留給兒子,那麼,她很有可能不願意接受兒子的照料,而願意出錢自己僱人照料自己。

結論:兒子根本不需要擔心,母親的財產就可以使母親衣食無憂,他根本不需要兒子盡贍養的義務和親戚的照料。

建議:不管母子關係因為什麼原因而不和,兒子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所以兒子應該儘量緩和與母親的矛盾,母親也應該理解兒子的處境,各退一步,在理解寬容的基礎上,握手言和。

至於母親遺產的歸屬問題,在母子關係和好後,很有可能會重新擬定。就算是不再更改遺囑,都已經發展到擔心贍養問題了,估計也不會有太多財產,根本不需要記掛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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