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全繳,門鎖被撬物業和保安有責任嗎?誰家被撬算誰嗎,為什麼?

寶貴時間10


小區這個含義應該形同於農村的一個自然村屯集體(居委會),房地產企業從政府手裡購買土地,按政府要求設立一個居民區,居民從房地產商手裡在購買居民區的產權,所以小區內所有的物業公共設施都歸居民所有,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政府統一設立的一個居民點,房地產商把區民區建設完備以後,經政府驗收合格後,就讓居民進入居住,政府就應該組織設立居委會組織,在社區組織的領導之下,物業管理公司是一個社會企業組織,應在居委會招聘之下進入小區執行居民同意制定的區規民約的各種管理業務,物業管理公司對居委負責,居民區使不使用物業公司來管理,由居民代表大會決定通過,這才是合理的,所以建議政府設立居民區時,不要太龐大,300多戶這樣比較好管理,


肖6210


(中午剛剛回答,再回答一次)

關於這個問題,分下面幾個方面回答:

1、關於家中被盜,是否可以不交物業費?

關於這個問題,老周不建議你不交物業費。因為物業費和家中被盜是兩個法律關係,不能混為一談。就算家中被盜、有證據證明物業公司失職、未履行合同義務,也不建議業主不交物業費;因為目前社會上對業主不交物業費非常敏感,不交物業費可能給業主自己帶來不利影響,對業主來說划不來!

2、業主家中被盜,物業公司是否有責任?

從《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看,物業公司主要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的維護、消防安全的管理責任,對小區負有一定的安全防範義務,但一般不涉及到業主家中。

但現實中,如果在物業管理法律文件(包括:《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管理規約》或《臨時管理規約》、《住戶手冊》、《裝修協議》、《服務承諾》等),或者“物業公司發給業主的有關使用手冊或說明書”中特別約定、增加了物業公司的安全防範責任(如:對來訪人員進行登記,門崗道口等24小時管理,對業主家中被盜負責),或因為原有公共設施的損壞(如:道口閘機、樓棟門禁系統、電梯管控系統、監控系統等)造成業主家中被盜;這種情況下,物業公司負有一定的法律責任,至於應承擔的法律比例,一般由法院來裁判!

3、業主家中被盜後,能否起訴物業公司

接第2點意見,如果業主能夠在物業管理法律文件中找到相應約定,或者能夠證明物業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存在違約行為,可以起訴物業公司未合理、適當履行物業管理合同義務,向物業公司索賠。

如果業主起訴物業公司,應當準備相應證據,如:物業法律文件(物業服務合同、管理規約、住戶手冊、物業服務中心前臺公示的服務標準和服務承諾)中關於安全管理的約定,物業公司未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證明(如:未對來訪人員進行登記、保安員晚上睡崗、巡邏頻次不符合要求等),公共設備(道口閘機、樓棟門禁系統、電梯管控系統、監控系統等)損壞照片和證據。

只有證據充足,才能贏得訴訟!



老周聊物業


要弄清楚你繳納物業費是幹什麼用的?你花錢請物業派保安在你家門口站崗了?

如果沒有請保安站崗,物業就無債。如果你認為物業有債可以去法院告物業。

如果因你家被盜而抗拒不繳納物業費,物業容你半年,然後就可以對你採取措施了。如你居住的是高層小區,物業可限制你乘電梯、暫停給你家供水等,這些費用都含於物業費之中。不盡義務繳納物業費等於放棄了該享受的權利。


風冷胡楊林


物業繳費憑證寫的很清楚,包括保安、保潔、設備維護等相關費用。具體情況是屬於高層電梯房,農曆八月十五下午業主發現地下室防盜門鎖被撬未撬開,門鎖壞了打不開門,電話通知物業經理未等來任何答覆,兩個月後再聯繫時答覆說派人去看了建議業主更換門鎖。單元門禁一直損壞多年。第三次電話聯繫物業經理求說法,對方明確表示門鎖被撬物業以及保安無任何責任及義務,誰家被撬被盜活該倒黴!


寶貴時間10


即然費用都繳,門鎖被撬,物業,保安,應當負責任,他們開的工資,含有業主繳的費用,而且,保安就是為保一方平安的,保安巡邏不及時,門鎖被撬,被壞人鑽了空子造成的,物業和保安應該負失職責任。


天山桐姥1


什麼不管要物業有什麼用,拿錢幹養活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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