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交警:疫情當前,打擊違法行為不放鬆

2020年2月11日下午四點,貴陽市交通管理局觀山湖區分局民警胡珉愷,唐天堯,史開林在火車北站設置“疫情防範道路交通卡點”。

當在給一位駕駛銀色大眾汽車的司機測量體溫時發現,這位司機並未懸掛汽車號牌,臨時牌照的日期也卡在汽車擋風玻璃下方,交警當即請司機下車對車輛進行檢查。

貴陽交警:疫情當前,打擊違法行為不放鬆

貴陽交警:疫情當前,打擊違法行為不放鬆

經過檢查,交警發現該車輛的臨時牌照到期時間為2020年1月30日。司機稱忘了去車管所換牌照。交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九十條的規定對該駕駛員進行罰款100元,扣12分的處罰,並且扣留機動車。

在這個特殊時期,貴陽交警不光在“疫情戰”中堅守陣地,保障民生,對於違法犯罪的打擊也從未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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