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應跟兒子一樣贍養父母嗎?有人說從法律上講是,但從道理上講不合理,你怎麼看?

PIG豬


什麼叫從法律從道理?!難道從法律從道理了你爹媽就不是你爹媽了嗎?!誰能力強點酒多擔待點,子女都該贍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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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應該跟兒子一樣贍養父母,因為養女兒也沒省多少勁,都是一樣的花錢,一樣的費經歷,哪個孩子父母不愛,都長不大。

可能兒女長大後,在嫁人娶妻方面有點區別,其他是都一樣的,畢竟女兒要嫁到別人家,不可能啥都讓你帶走。

現在女人和男人一樣的掙錢,也就是說女兒也有能力贍養父母,為什麼不能一樣的養呢?不管是法律還是人情,都該養。

有時候女兒比兒子養的還多,我們家就是我母親,跟我們姐妹幾個出來好多年了,我弟一分錢也沒拿過,可我們也沒計較過,幾個女兒養自己的老媽,那也是應該的,跟誰也不用計較,有時候分的太真,會讓老人傷心。

看過很多農村的分家,一般都是把父母分開,就是一個跟這個孩子,一個跟那個孩子,這對老人很不公平,人老了,怎麼可以把他們分開。

還有的剩一個老人了,就輪流著養,這樣也不好,讓老人感覺自己給沒家了一樣,有時候不想去哪個孩子家住,可也不能選擇,這樣老人會生悶氣的。

人老了思想上也脆弱了,氣一定要順,不能把老人當個外人,來回輪流,應該讓他自己選擇,想去哪家住,就去哪家住,讓他有歸屬感。

其實老人只要不生病,身體好好的,也花費不了什麼,贍養老人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誰都應該,不分女兒、兒子,哪個都是娘身上掉下來的肉,都有義務。

看著有些人願意養狗都不養父母,真是跟狗通一樣的氣了,等自己老了,看看要不要孩子養活。


愛是什麼顏色


第一,從法律上看,不管是在農村,還是在城市,女兒和兒子都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也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但在實際生活中,具體操作上,各地都有民間的慣常做法,大家都能認同和遵守,不違背法律和道德,也是可行的。

第二,很多地方,會把兒女贍養父母與他們是否繼承財產,或者繼承多少聯繫起來,包括父母錢財、房產等。

繼承多的,就多贍養;繼承少的,就承擔少一點;不繼承的,就不承擔。

只要子女大家能夠達成一致,有的還簽訂好協議,並能落實好就行了。

第三,是以不同的方式贍養父母。

特別是在農村,每個兒女的情況各有不同,有的在老人身邊,有是不在身邊;有的經濟條件好點,有的差點;有的能提供住房,有的不能提供住房,等等。

簡單的說,就是做到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有房的出房,各盡所能。

第四,在農村,我們老家一般通行的做法是:

以在家娶媳婦的兒子為主,兒子媳婦繼承家產的,由在家的兒子和媳婦,承擔贍養父母的義務;如果有幾個兒子在家娶媳婦的,那就幾戶共同承擔。

所以,在這種做法中,出嫁的女兒是不用承擔贍養父母義務的。

這種做法為什麼存在,一定是有它的道理的。

因為你家的女兒出嫁了,也沒有繼承自家的財產,她要作為媳婦,去贍養她丈夫的父母;

而別人家的女兒,又嫁到你家,作為你家的媳婦,來贍養你家的父母。

這從社會總體上來說,是合理和公平的。

第五,總之,贍養父母是兒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這是法律的基本原則。

但是,不管是法律的規定,還是家庭成員的共同協商,還是出於人性和良心,我們都應該無條件地贍養老人,我覺得這應該是我們的基本認識,無論多少,都應該盡到自己的一份孝心。


願天下父母都能夠老有所依,老有所養,老有所居,老有所樂!


簡直新農人


本來不想回答這個問題,看了上面一個回答想想還是說兩句,無論從法律上講,還是從道理上講兒子女兒都該贍養父母。


兒子是母親經過十月懷胎生的,女兒就不是經過十月懷胎生的嗎?為什麼贍養父母只能由兒子承擔,女兒就不用承擔呢?
難道說兒子是父母從小一把屎一把尿辛苦養大的,女兒就不是嗎?某些人的理由很奇葩,且振振有詞,什麼父母的財產都給了兒子,就應該兒子贍養父母,女兒沒得到父母的財產就不該贍養父母,按這個邏輯來講好了,請問女兒不該贍養父母觀點者,父母給了你生命,你給了父母什麼?父母嘔心瀝血,不辭辛苦的將你從小養大,父母老了你不該贍養父母嗎?就按道理講,你也應該回報父母吧。

接著道理講,如果父母一貧如洗,按照那些人的說法(指女兒沒得到父母財產的人)沒有財產給兒女繼承,那麼兒女是不是都不該贍養父母呢?如果答案是的話,請問這是什麼道理?道在呢?理在呢?
贍養年老的父母是每個兒女應盡的義務,與父母財產贈與哪個兒女無關,即使從情這方面來講,父母養你小,你也該養父母老。那些整天嚷嚷著父母的財產沒給女兒一分,女兒就不該贍養父母的這部分人,你們眼中除了金錢,財產還有什麼呢?你們的良心,感恩的心是先天缺失的嗎?你們是怎麼來到這世界的,是從石頭縫裡崩出來的嗎?你們是靠喝西北風長大成人的嗎?再請問那些認為從法律上講兒子,女兒該贍養父母,從道理上女兒不該贍養父母的這部分人,你們的道理何在?請說道,說道。


法與罰


女兒應跟兒子一樣贍養父母,問題說,從法律上講是合理的,從道理上講是不合理的。我認為這個問題存在很多歧義,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沒有正視男女的平等。

這個問題就像嗯,生了兒子要讓他上大學而生了一個女兒,就讓她嫁人是一個道理的。他們同樣都是親生的,他們同樣享受著一樣的待遇,享受著一樣的教育機會,享受這樣的資源,那麼父母為他們付出了一切但父母老了之後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應該儘自己的贍養義務贍養老人。

二、拋開世俗觀念。

很多人會侷限於陳舊的世俗觀,比如說養兒防老,養女就沒有用。但是其實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他們都是一樣的,都是你的下一代,當你的父母親漸漸的老去,不管作為女兒還是兒子都應該擔起贍養的義務。

三、關愛父母就像他們當初愛你一樣。

世界上只有一種人會無私的為你付出,那就是你的父母,所以我認為儘管有了家庭面對曾經對你無私奉獻出的不求回報的副不管是與法律還是與勤力,不管你是男生還是女生,不管你貧窮或者富有,你都應該盡一份義務贍養他們。,並且給他們關愛,就像他們當初愛你一樣。

總之作為兒女一定要做好自己的義務,我們首先是作為一個人來到這個世上,其次才分為男人和女人才有性別的差別,但很多人都會以自己性別的差別來擺脫這個的義務,我認為這是不可取的。


秘語相傳


現今的社會就是法治社會。子女都要對父母盡孝贍養,女兒也要對父母盡孝贍養。對老婆婆兒媳沒有責任義務。血緣關係都沒有談何盡孝,什麼道理?那麼請問,女兒是父母養大的,還是老婆婆養大的,對老婆婆兒媳沒有責任義務,那麼這個道理從哪說起,難道父母養大女兒,女兒要去對老婆婆盡孝,而不對自己的父母盡孝贍養嗎?


nbvgyx


父母和孩子感情好的,孩子根本不捨得和父母分開,想盡一切辦法一起生活,一家人和和美美,自然享受天倫以至養老。而父母與子女分開後,單獨成立家庭後基本就沒有機會在一起生活了,兩個獨立的家庭,距離近還好些,如果天南地北,養老基本就是笑話。無論兒子還是女兒。

孩子給不給你養老,如果都說到應該不應該這個份上,已經沒意思了。我寧願孤獨終老,不想打擾孩子的生活。


斯卡布羅379


法律上規定男女平等,女的應享有和男的同樣地位,同樣的義務和責任。但幾千年的封建社會奠定了男尊女卑,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跟家裡就沒有任何的關係了。所以現在有的老人認為,兒子才是自己的核心,才有機會繼承自己的財產。


小草發芽了58


如果親情是用錢的多少來衡量的,我很遺憾。我只知道父母對我的愛是無與倫比的,他們用各自特有的方式表達著他們的愛,雖然生長的時代和環境不同,文化修養不同,但他們對子女的愛是一樣的,他們無私無畏的奉獻了所有的青春年華,在他們老了需要照顧的時候,我同樣會義無反顧,父母雖然把財產都給了兒子,他們老觀念我可以理解,但給與我生命和滋潤的是父母,不論貢獻多少,都是我最親近的人,在我有為難的時候,他們也義無反顧的幫助我,這份親情別人是無法全身心的給予的,所以我會很自然的去幫助他們,不會因為我能力有限,做一點意思意思,或者做給別人看看我有幫忙,而是設身處地的為他們著想,給予幫助,甚至是努力的去做一些難辦的事,因為他們是我在這個世界上唯一願意用生命來關愛的親人。人無完人有做錯的時候,如果我們一直停留在彼此的恩怨裡,不能自拔,自己的未來一樣很可悲,因為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還是積德行善,做一個真摯的自己,也為下一代做出表率,家是一個溫暖的港灣沒有對錯,不分你我,只有同心協力才是人生最完美的結局,願現在的年輕人不要和父母甚至老婆太計較,有力氣多做一點不會死人,只有感恩。


衛琴42


這個問題不管站在哪個角度講都沒錯。!!! 無論從法律上講還是情感上講,兒子和女兒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也有繼承財產的權利。

在我們農村,有兒有女的家庭老人基本都把財產留給了兒子,沒有兒子的給閨女招個上門女婿,讓他們的子女隨女兒的姓氏,目的就是延續香火、防老,從古至今流傳下來的,已經根深蒂固,女兒出嫁到婆家,孃家或多或少會有陪嫁,到婆家她也享有她老公的財產。在老一輩那個年代,說實話農民也沒啥財產,幾間瓦房幾畝地,有啥可繼承的,有的家庭比較困難的,女兒家過的稍微好點的還幫襯著孃家。

人都說,女兒心繫著孃家,孃家日子過好了好,過的不好了操的那個心呀,畢竟是生我養我的地方,於情於理都要全力以赴,出錢又出力!財產是兄弟你的,父母我來養,為了一家人苦點累點都值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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