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市擬公佈第四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及傳承人通過申報、審查、評審等工作環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及《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有關規定,現將隴南市擬公佈第四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及傳承人名錄進行公示,接受廣大幹部群眾監督。若發現有問題,可通過電話、來信、面談等形式反映,我們將認真受理,及時調查核實。
一、公示對象
詳見附件
二、公示時間
2019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共5個工作日。
三、受理部門及聯繫電話
隴南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0939—8213293
受理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隴南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
專家委員會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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