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或其他组织执行案件中,追加、变更被执行人要符合什么条件?

裁判要旨:追加、变更当事人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追加或变更第三人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一项制度。未经审判,在执行程序中直接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列明的被执行人以外的人承担实体责任,直接关乎多方主体的切身利益,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将产生极大影响。因此,变更、追加当事人必须遵循法定主义,应当变更、追加当事人在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范围进行。

案情简介:一、郑州银行与郑州万国印刷版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国版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作出调解书,主要内容:万国版材公司欠原郑州合行政二街支行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于1999年5月1日、6月1日、7月1日前每月各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自1997年元月15日按月利率9.24‰计至1997年10月15日止,自1997年10月16日起按月利率12‰,计至还完各笔款之日止)。

二、申请执行人郑州银行书面申请追加第三人李芬玲为本案被执行人。郑州中院作出执行裁定,追加第三人李芬玲为本案的被执行人,李芬玲应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清偿债务人民币200万元。李芬玲不服,向河南高院申请复议。河南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该执行裁定,发回重审。

三、郑州中院重审后认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必须遵循法定主义原则。郑州银行请求追加李芬玲为被执行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郑州中院驳回异议人郑州银行要求追加第三人李芬玲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及李芬玲应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清偿债务人民币200万元的请求。

四、郑州银行不服上述裁定,向河南高院申请复议。河南高院认为,李芬玲是依据该院(2014)豫法民二终字第257号、280、285号民事判决获得200万元,而非作为上级单位无偿取得了万国版材公司的200万元债权,不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郑州银行以李芬玲所取得的财产系万国版材公司财产,申请追加李芬玲为被执行主体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河南高院作出裁定,驳回了郑州银行的复议申请,维持郑州中院执行裁定。

五、申诉人郑州银行不服河南高院上述复议裁定,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请求裁定追加李芬玲为本案被执行人,并裁定李芬玲在接受万国版材债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裁判要点及思路:在本案中,河南高院(2014)豫法民二终字第257号、280、285号民事判决认为李芬玲系国集医疗公司的股东、国集医疗公司系万国集团的股东、万国集团系万国版材公司的股东,因上述层层投资关系,而判令将郑州银行应返还万国版材公司不实贷款返还给国集医疗公司的股东李芬玲,李芬玲从而取得200万元。从判决内容看,无法得出李芬玲系被执行人万国版材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开办单位的结论。同时,郑州银行亦无其他证据证明李芬玲系万国版材的上级单位、股东或出资人。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注销或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责令关闭、歇业等解散事由后,其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无偿接受其财产,致使该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或遗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为被执行人,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追加李芬玲为本案被执行人是否于法有据。追加、变更当事人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追加或变更第三人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一项制度。未经审判,在执行程序中直接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列明的被执行人以外的人承担实体责任,直接关乎多方主体的切身利益,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将产生极大影响。因此,变更、追加当事人必须遵循法定主义,应当变更、追加当事人在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范围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注销或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责令关闭、歇业等解散事由后,其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无偿接受其财产,致使该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或遗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为被执行人,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而本案中,河南高院(2014)豫法民二终字第257号、280、285号民事判决认为李芬玲系国集医疗公司的股东、国集医疗公司系万国集团的股东、万国集团系万国版材公司的股东,因上述层层投资关系,而判令将郑州银行应返还万国版材公司不实贷款返还给国集医疗公司的股东李芬玲,李芬玲从而取得200万元。从判决内容看,无法得出李芬玲系被执行人万国版材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开办单位的结论。同时,郑州银行亦无其他证据证明李芬玲系万国版材的上级单位、股东或出资人。

综上,申诉人的申诉请求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案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万国印刷版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2019)最高法执监123号

实务要点总结:申请执行人的自身权益如何维护?要明确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要求追加的被执行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被追加的被执行人是否符合主体条件。被追加的被执行人承担义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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