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起,息烽縣內交通實行防疫通行證制度


2月12日起,息烽縣內交通實行防疫通行證制度


2月11日,都市都市新聞記者從息烽縣有關部門獲悉,息烽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月10日發出通告,從2月12日起,息烽縣縣內交通實行防疫通行證制度。

實施時間從2020年2月12日0:00起執行,實施區域為息烽縣域內。

對縣內運送防疫物資,運送蔬菜、糧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車輛,縣內民營物流企業運輸車輛;郵政、通訊、燃氣、供水、供油、供電、環衛、市政、銀行押運、殯葬、道路清障、搶修等專用車輛;村(居)、村組防疫管控點應急服務車;機關事業單位組織的運輸疫情防護物資、應急救災物資的進出城車輛以及工程搶險車、應急指揮車、新聞採訪車等應急車輛,發放紫色通行證。

防疫期間機關事業單位長距離上下班的防疫工作人員用車,發放藍色通行證。

縣外來息公務用車、民生物資、公共服務、企業物流等通行車輛,由首卡防疫點發放當日紅色通行證(限當日有效),確保當日當車暢通。

私人機動車除持有縣防疫通行證的車輛外,其餘機動車一律暫停行駛,避免因人員流動造成病毒傳染風險。

本通告實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都市新聞記者 賈華

校對 黃盈瑩

編審 鍾俊怡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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