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重點企業開展用工需求摸查 急需物資生產企業可享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本市出臺多項保障舉措穩就業

本報訊(記者 張晶)為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北京市就業工作平穩有序,近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力保重點企業用工、鼓勵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參與公共就業服務、實施援企穩崗政策、抓好重點群體就業、大力推行人力資源服務線上辦理等方面,出臺多項政策舉措,著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就業工作。

對重點企業開展用工需求摸查。《通知》要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指定專人對轄區內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企業、重大工程(以下簡稱重點企業)開展用工需求摸查,並將用工需求信息及時歸集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就業超市”的“急聘”模塊。多渠道發佈重點企業的招聘信息,通過本地挖潛、餘缺調劑、組織跨區域招聘等方式滿足企業階段性用工需求。

為重點企業提供職業介紹服務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給予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補助標準為:推薦成功上崗人數為50人(含)以上的,補助2.4萬元;100人(含)以上的,補助4.5萬元;200人(含)以上的,補助9萬元。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貼所需資金由市級就業專項資金負擔。

《通知》指出,從2020年春節起到2020年2月9日期間,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中小微參保企業,可按6個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參保職工人數,返還失業保險費。

對已發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符合借款人條件的,開通綠色通道,優先辦理貸款擔保和貸款發放相關手續。

《通知》表示,引導農民工等返崗勞動者分批返京。針對農民工流動特點,編制發放通俗易懂的預防手冊,指導農民工做好居家隔離和返崗後的相關防護。

對就業困難群體,重點抓好促就業。用人單位招用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和城鄉就業困難人員,依法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按月足額髮放不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1.2倍工資的,可按規定申請享受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

《通知》還要求,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開闢綠色通道,依法及時做好企業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工作。

《通知》強調,在提供就業服務過程中要防止就業歧視。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用人單位不得發佈拒絕招錄疫情嚴重地區勞動者的招聘信息。各類用人單位不得以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為由拒絕招用相關人員。對因疫情導致勞動者暫不能返崗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勞務派遣用工。

此外,《通知》還表示,要加大網絡招聘會、遠程面試和在線職業指導力度,積極推行網上服務、不見面服務,減少非必須的現場辦公,避免人群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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