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卡斷路隔離疫情?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採取防控措施必須主體適格、措施適度

【設卡斷路隔離疫情?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採取防控措施必須主體適格、措施適度】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一些地方採用了設卡攔截、斷路阻斷交通等方式隔離疫情,是否合法?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傑介紹,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來防控疫情。當前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切實履行法定職責,採取疫情防控措施,這些是必要的,也是有法律依據的。

袁傑表示,採取疫情防控措施必須主體適格、措施適度。主體適格,就是這些防控措施只能由政府及其相關部門依法實施,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未經批准擅自採取設卡攔截、斷路堵路、阻斷交通等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措施適度,就是根據法律規定,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採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也要與疫情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的性質、程度和範圍相適應;有多種措施可供選擇的,應當選擇有利於最大程度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益的措施。(記者楊維漢、陳菲)

+1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