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收藏!最全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用工工资纠纷解答


建议收藏!最全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用工工资纠纷解答

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期间即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劳动者工资如何发放?

答:按照“休息日”的标准发放。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2、延迟复工期间即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期间的劳动者工资如何支付?

答:2月3日至2月7日期间,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属于其正常工作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未提供劳动的,此期间不得以劳动者未提供劳动为由扣除劳动者工资报酬。

3、2月8日至2月9日为周六日,属于“休息日”,劳动者提供劳动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劳动者未提供劳动的,无需计算工资报酬。

4、劳动者疑似患病或者系密切接触者,被隔离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答:企业应当支付上述劳动者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工资标准为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

律师建议:该“工作报酬”指基本工资,不包括以完成某任务为前提的绩效工资和奖金,请注意甄别。

5、劳动者被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资如何支付?

答:分情况支付:

(1)在患者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时,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2)上述期间届满后患者依然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的,根据医院诊断证明和企业规章制度,医嘱休息时间短的按照病假支付工资,医嘱休息时间长的通知劳动者依法进入医疗期;如劳动者不能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则需与劳动者沟通是请事假还是年假,按照企业规章制度办理相关流程后支付对应工资;劳动者未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拒不沟通又不提供劳动的,按旷工处理。

6、从疫情地区返岗上班的劳动者居家自我隔离观察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答:分情况支付:(1)在家办公的员工,正常支付工资;(2)调休或休年假的员工,正常支付工资;(3)按照事假处理的员工,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中事假标准支付。

7、用人单位因疫情防控停工停产的,工资如何支付?

答: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8、劳动者因疫情未复工期间,月度绩效工资如何发放?

答:应根据用人单位绩效工资的规定执行。

律师解析:实践中绩效工资约定以及计算的方式不同,具体根据双方劳动合同以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9、劳动者结束隔离措施后,需在家继续休养的,休养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答:根据员工的假期性质支付。

律师解析:劳动者能够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需要继续休养的,按照病假工资支付;劳动者不能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确定调休、休年假或请事假,确定后根据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完善手续,并根据假期的性质发放相应的工资。

10、由于疫情防控原因导致用人单位错过工资发放日,应如何处理?

答:企业将情况及时通知员工,并在复工后及时安排工资发放。

律师解析:《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由于此次疫情无法提前预知,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如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错过工资发放日,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需要将情况及时通知员工,并在复工后及时安排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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