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業費的業主,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處理嗎?你怎麼看?

單鑫


物業公司乾的不作為,業主有權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要有業主做主,和業主委員會招標,不是誰讓幹就幹的,要經過業主80/100一上人員簽字,沒有任何權利處理,沒有那個執法部門給你權利,物業就是業主給你錢,你為業主服務,好的不作為,業主有權不用你


新鑫39


得不到物業費,肯定有原因。即然得不到,還幹什麼!取消物業,全民共識!取消皆大歡喜,何樂不為!!!!!!是人民不需要!!!!!!不需要的強行強加,讓業主花錢買罪氣受,當孫子,是誰之過!小區本無事,物業來擾之,水電電梯衛生各有其主其管,治安有刷臉有監控,有110,有119,有社區(調糾紛),有法院斷是非曲直懲惡揚善,室內設施壞損物業不管,管則另收費,何不自找精幹的維修工解決有保障。更可以免去先交維修費大額款項,過幾十年不用一改造翻建,這錢就沒了!!!!!!完全可以,等真需要時業主委員會動員公平透明收繳使用,即省心,又能保正質量,更能省錢!!!綜上所述,物業不僅多餘而且是煩惱!早該出臺政策取消!

徹底取消物業,還業主的自主權!或交社區,或業主共商共建自由選擇自由辭退,戓採取業主出義務工,抵錢,(不能出的交錢)自行出人自行解決,如水電電梯都是由專本部門專管的,衛生僱幾個本樓的可信得過的認真負責的人全小區出錢!保安不用,上自動監控人臉識別。出問題打110和119,糾紛找社區,室內小問題區內安排個通會的人給點錢還都互相認識,負責處理,小區綠化出工出錢,不用物業,真得不用,不用花錢買罪受(蠻橫推拖)!


實言守真


本文較長,但願您能看完。按照網絡上個別業主取消物業的想法,物業行業要完蛋,小區的管理服務也要完蛋。

這些業主從來不認可物業的服務,更不願意繳納物業費。

物業都幹了什麼?

籠統的說,物業的工作包括保潔、垃圾清運和消納、公區能耗、電梯維保、管道疏通、化糞池清掏、綠化、破損修復、保安、停車管理、消防等,各小區情況不同,內容不同。

業主之所以半夜報修有人接電話處理,是因為工程維修人員在值夜班。業主放假可以休息,物業必須有人加班。

不管採用自管等哪種方式,這些工作必須要做。

而這些人員工資或公區能耗,是物業公司必須支出的成本。業主在單位上班要掙錢養家,物業員工也是在掙工資養家。

部分業主希望政府管起來,與現行的簡政放權相背離,可能性不大。即便管,也要支付這些費用,政府的資金也是從公民的口袋裡徵收,如果想佔政府便宜,以為可以不交物業費的業主太天真了,到時候必須是讓交多少交多少,一個子兒也不能少。

物業費應該怎麼繳納?

《物權法》第七十六條很明確,選聘和解聘物業公司,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

全體業主的組合叫業主大會,做出的決定叫業主大會決議,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大會可以授權業委會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沒有授權,業委會自行簽訂的合同無效。

所以,與物業公司地位平等的是業主大會,每個業主只是業主大會的一份子。業主大會是消費者,可以決定服務標準,小區管理模式,用哪家物業公司,評價服務效果,包括解除合同。當然,也應該支付費用。

現實中,正是因為業主大會的制度沒有建立起來,也沒有印章和賬戶體現她的存在,上述的權利義務,或者無法行使,或者變成了物業直接面對業主。

應該形成合力的業主也被割裂開來,爭取權益與他無關,小區表決與他無關,繳納物業費也與他無關,很多業主根本沒有小區的整體意識。

因此,業主應該向業主大會繳納物業費,業主大會應該向物業公司支付服務費。

業主和物業的衝突如何解決?

物業應向業主大會負責,履行合同義務,承擔違約責任。全體業主享有的服務是公共的、一致的。

每個業主可以憑自己的感覺,對物業服務評價打分,全體業主的評價結果,即為物業服務的結果,結合合同約定給予獎勵、懲罰甚至解除合同。

物業費、獎金由全體業主承擔,違約金由全體業主享有,即便打折,所有業主也應該平等。

所以,業主所欠的應該是業主大會的費用,物業起訴業主大會,業主大會起訴欠費業主。

當然,業主大會也可以授權物業公司收取費用,起訴欠費業主(已通過物業服務合同授權)。未經業主大會授權的,物業公司無權公示欠費業主名單。

因物業服務造成業主財產受損的,業主應單獨主張賠償,與物業費不是同一個法律關係。

本人希望通過多個小區的經驗教訓,思考物業服務的問題,與您一道,尋求解決辦法,共同創建和諧小區,歡迎關注、交流、拍磚。

有關業委會成立、物業糾紛的問題,可私信我,竭力提供幫助。


姜姜聊物業


不交物業費的業主,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裡請注意是維護合法權益,而不是非法權益,法院也不會支持物業公司的非法請求。

首先,物業公司必須合法取得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資格,必須經過業主委員會暨業主大會百分之七十以上業主認可,必須按照約定提供相應服務。當今物業公司的最大問題是強買強賣,把自己的意志凌架於業主之上,因此造成許多矛盾,在眾多矛盾中物業公司應該是承擔主要責任。

其次是也有少數業主不講道理,接受服務而拒交物業費,致使物業公司經營困難,間接影響了小區環境,使交了物業費的業主得不到應有服務,結果惡性循環。

希望政府有關部門履行職責,解決好這一矛盾,還一個公平。


晃晃悠悠的時候


我們物業與開發商家是一家。我們在小山坡上。路不修,上山的路崎嶇不平,路邊雜草叢生。冬天雪清不淨,小區無保安、監控,無封閉,無安全保障。頭幾年一直交費,物業一元一平,價格高。後來大家不交物業費,物業棄管。

現在,我們小區冬天,大家主動掃雪,自費購買掃雪工具。有的人還經常撿拾垃圾,比物業管時好N倍。今年,我們準備集資修路,現與社區聯繫,看看他們能不能修。物業不做為,乍交物業費……


冰清韻a


不交自有不交的理由…… 物業錯在先 如果做到位 把心放正 業主都會提前預交物業費 物業就是黑社會 拉幫派 樹山頭 買通 利用業委成員 挑撥鄰里關係 搬弄是非 包庇縱容 尋釁滋事 欺壓業主 在用人方面存在多種隱患 ⋯心理不完整 ⋯ 每當業主投訴 都有部門和個人拿到好處 來幫物業說話 欺壓業主還很有成就感 根本不注重與業主的感情交流 和業主交流 不是靠別人教你才能學會 而是得親身體驗 要有一定的人文素養 一幫庇子除了壞和欺壓業主 一個死豬不怕開水燙 死皮賴臉的無賴 會有溝通的能力嗎?!人無德成就不了大事 作繭自縛 ⋯


祝福送給你65


一個物業服務公司,有什麼權處理業主?

我所住的小區還是居委會管理,每個月就交一點衛生費。

所以我還不知道新建的小區為什麼可以強行要業主接受物業?是不是你們買這個房子的時候就附帶簽了物業服務?如果我不要物業服務,你們是不是可以強行為我服務然後收我的錢?如果是這樣的話是不是強買強賣?然而大家被迫接受你的服務了,物業又為業主做了些什麼?聽大家說人家自己花幾十萬買的車位,你還要去收錢,你收哪門子的錢?我車位上肯定不會有垃圾,就是有我撿車上自己帶出去,還說要維修,我自己家的東西要你修個屁啊?壞了也是我自己花幾十萬買的,與你何干?別人家漏水你有那麼積極去修嗎?經常聽說電梯壞了沒人修,這個時候你不應該馬上為業主服務嗎?

我明確表示我不接受物業,物業天天想的是怎麼賺業主的錢,所以業主和物業的矛盾永遠解決不了,這種強迫業主接受服務的形式是行不通的,這個事物必定會消失,會不復存在。

堅決歡迎居委會管理小區,居委會才是為業主,為居民能生活更好著想的。


db得寶


業主為什麼不交物業費,個人認為物業公司要反思。是服務不到位,還是業主有意拖欠不交等,找出其病症所在,對症下藥,迎刃而解。

業主不交物業費,大多基本上都是物業公司管理或服務不到位造成。現在的物業過份的追求利益最大化,多拿錢、少服務。對房管部門的物業管理相關制度和文件束之高閣,不執行,為所欲為,想咋地就咋地。少數物業還有涉黑行為,對不按時交費的業主,實施停電及停水等不正當違規措施,謾罵指責業主,激怒業主,迫使業主繳納物業費,物業倒成了業主的主人。

物業要想業主按時繳納物業費,首先要樹立服務業主的意識,與業委會和業主達成相關管理和物業物價的共識。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勇於接受業主及房管部門的監督,協調各類關聯問題,勇於承擔責任,服務業主。做好與業主的對話交流和溝通,虛心聽取業主的意見和建議,在有關問題上達成諒解和共識,相信業主定能按時繳納物業費。

業主即能買得起房,肯定住得起房,物業費定會按時繳納。


毛猴


取締小區物業,由居委會成立公司是正確的,不但贊成,而且舉雙手贊成,為什麼贊成,物業公司人員都是亂七八糟的人,是層層剝錢,剮人的單位,是開發商的打手。不是正規的物業單位,在社會上最不受歡迎的就是物業公司,他們的性質是錢,不管贓亂差,沒有環保意識,他們是黑惡性質,甚至打砸搶操,他們汙染了社會和環境,影響極壞,給社會造成不穩,清除物業社會穩定。交給居委會管理,居委會是集體單位,是正規的基層組織,他們有責任,更有信心,真正能做到為人民服務,忠心耿耿,哪麼地方基層組織工作認真,求真務心,居委會成立公司是正確,這也是人民的心聲,期盼早早掛牌營業,代證上崗。


用戶7815898041588


你媽,又是替物業說話,廣大業主自己的財產(房屋)自己不當家,還每每受物業剝削(管理),剝削者手拿聖旨(《物業管理條例》)還“理直氣壯”的叫囂,誰不讓剝削就拿法律治罪,悲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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