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疫情延期返工這段時間企業如何結算工資?

小小吉喆


我們公司是過年後繼續上班的給予每月2000月的生活保障,疫情期間不減少補助費用


頂天機械1


這個屬於典型的“不可抗力”事件。在相關文件和行業‘’範本‘’合同中,一般對於“不可抗力”的範圍解釋和處理規則,都有明確的說明。那麼,今年的‘’疫情‘’發生的時間段又是巧之又巧,玄之又玄,恰蓬春節期間,有此一問,純屬自然。

對於重大公共事件,每個國家都有一個切合實際的規定,不論哪一個方面,都有處理和解決的辦法。國家的公共突發事件,與我們平時在簽訂各種合同裡的“不可抗力”事件應該是同步同理的。

從表象來看,今年”疫情‘’發生的時間段與春節同步,政府已規定了復工、收假的時間。也就是說,全國一樣,各單位、部門、企業、團體、個人,均以此為條件,不可違返。

那麼,你說的工資問題,大概率又是什麼情況呢?

1.政府、企、事業、國企、央企等單位及其在冊人員,那是“鐵飯碗”,不在“擔憂”之列。

2.年薪制工作人員,私營老闆、股東、合夥人,也不存在工資“之憂。”

3.此次“不可抗力”事件在國家層面,就目前時間階段不存在復工、工資之說。

此次“疫情”,若時間再次延長超過一定程度,或是足以令相關人員承受不及,國家會有應對之策的。

若你有上班單位,是按勞取酬,現在還沒有復工上班的,單位當然沒有義務發放工資。若有例外,你單位效益好、生意不錯,你的老闆是個慈善之人,可能不必憂慮,他會考慮工人的工資的。

“不可抗力”事件如果發生在其他的時間段,而且是小範圍或局部的,依照合同且正處於工作時間段或合同履行期間,符合“不可抗力”條件的事件,工資賠付符合“合同”精神,人工工資賠付是理所當然,合情合理的。只是,這個是在單位與單位之間、企業和企業之間、企業和個人之間,簽訂了有效合同條件下,才可以產生的結果。

符不符合以上條件,或者你的老闆有無可能給你發工資,你一一去對照吧。

2020.2.6.


腰不折


如果本省沒有出臺延期上班的規定,那就以國家規定的時間2月3日開始算,未上班視同請假,沒有工資,企業也是受害者,不開工就沒有收入,職工應體諒企業難處,共舟共濟!


王常華1



株洲龍5052075049444


我個人覺得。如果這次的疫情持續兩個月的話 不知道企業大概能有多大的幾率恢復正常運轉。

家庭的話,可能一兩個月的影響,上升到一個企業,一個縣市區,還有全國,影響是不可估量的。國家現在考慮的是,如何控制住疫情不擴散,盡最大可能的保證咱們的工作,生活迴歸正規。

所以現在,咱們的主要目的,就是不給政府添麻煩,等疫情控制住了,政府肯定會想辦法的,使咱們的生活工作,儘早的迴歸正軌,所以,不要擔心,不要著急。咱們先打贏這場艱難的戰鬥。


L心靜自在


1.如屬企業停工的,第一個月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標準支付,第二個月如員工提供正常勞動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2.如屬企業輪崗輪休、放假的,員工在家休息期間,企業可不支付工資。


大言君聊勞動法


看你什麼樣的公司,大公司基本工資不會少。大多數選擇給老員工補助必要的生活費,工資正常開一時有些困難,延後等恢復正常看情況效益。等往後效益好了可以補發基本工資


寅時的風


國家法定節假日,沒上班工作,沒付出,當然沒有工資,加班的當然是三倍工資



大qi晚成


幹活拿錢,幹多少拿多少,別矯揉造作,大難面前,誰都有損失,誰都難,你有各種貸,各種支出,老闆也是人,也有很多支出,不開工誰給老闆發工資啊,人人平等,不分貧富


大馬知了猴


比次疫情非常嚴重,給國家和企業帶來一定損失,對延期返工,工資應該這樣算,基本工資必須要給,但包過養老保險,等其他款向都在基本工資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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