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骑车不听劝打伤防疫人员 洪湖市检察院从严从快批捕一起涉嫌妨害公务案

酒后骑车不听劝打伤防疫人员 洪湖市检察院从严从快批捕一起涉嫌妨害公务案

  2020年2月9日,湖北省洪湖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批准逮捕。该案为公安机关9日上午报请批准逮捕,洪湖市检察院当日下午就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

  2020年1月31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喝酒后骑电动三轮车,来到燕窝镇沙套湖村高丰组封路车辆现场,无故打砸用于疫情防控封堵路面的车辆,并对劝阻其行为的四名防疫人员进行殴打,造成以上人员不同程度受伤。案发后,洪湖市检察院即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固定相关证据。2月9日,洪湖市公安局将该案提请批准逮捕,洪湖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第一时间受理、分案,承办检察官在当日即完成案件所有证据的审查,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是非常之事、头等大事,该案犯罪嫌疑人无故打砸防疫车辆、打伤防疫人员,行为恶劣,影响极大,危害了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从重从严从快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该院承办检察官表示。


酒后骑车不听劝打伤防疫人员 洪湖市检察院从严从快批捕一起涉嫌妨害公务案

作者|李琼

酒后骑车不听劝打伤防疫人员 洪湖市检察院从严从快批捕一起涉嫌妨害公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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