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身上紋有前男友的名字,我該怎麼辦?

Mr_Dash


大忌,明明已經有了你了,卻還把前男友的名字留在自己的身上,這本身就是對你的不尊重和不在乎,她要是在乎你一定不會還在自己的身上留下這麼明顯的痕跡,你最好好好的和她談談,談不來直接分了,別捨不得[發怒]


太fake了


我女朋友身上紋有前男友的名字,我該怎麼辦?

朋友們好,我是曉晴說愛。

有這麼一個段子,說是有個女孩,每分手一個男朋友就在身上紋上他的名字,結果最後渾身上下都紋滿了。這樣一比,你女朋友身上紋了前男友的名字,就不算什麼了。



對待一段舊感情,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方式。有人就選擇徹底的忘記,有人就選擇留一些紀念。有人願意把那個人留在心裡,有人就願意把那個人紋在身上。

具體到你女朋友的情況,也許是他們還好著的時候,就把他的名字紋在身上了。然後選擇留著它,算是對那段感情的紀念。也許是他們分手以後,你女朋友選擇把他的名字紋在身上,表達的也是對那段情感的紀念。

如此的話,你表達出你的尊重,便是最好的。



當然,你一定會覺得非常彆扭,這非常好理解。實際上,你反過來想一想也是一樣的。你女朋友現在和你談戀愛,身上卻留有前男友的紋身,她也一樣會覺得非常彆扭。

如果她願意以此來紀念她的那段舊感情,你就由她好了。那個紋身,一方面可以成為她對前男友的懷念,另一方面還可以成為她對前男友的憎恨。如果是後者,對你們的感情是有益的。

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你的是,終將有一天,她會十分討厭自己身上的那個紋身的。只要她願意,隨時可以洗掉的。所以,只要你稍微有些耐心,這個事情就不是個什麼事兒。



恰巧,你還可以通過你女朋友什麼時候去洗掉那個紋身,來判斷你們的情感進展。多大點兒事兒啊,別總掛在心上。

你要明白的是,她的前男友代表著他的一段愛情,想讓她在短時間內忘得徹徹底底、乾乾淨淨,是不現實的。以其用紋身這麼一個形式來表達她沒有忘記過去的感情,總比她不告訴你深深的把那段感情藏在心裡要好的多。

至此,你該怎麼辦的問題也就很明瞭了。無為而無不為,就是你什麼也不做,就尊重他的選擇,就是你最正確的做法。

她自己的自我心理轉變,才是真正的轉變。強扭的瓜不甜。若是在你的高壓之下,她被迫去洗掉紋身,反而不會迎來真正的心理轉變。



凡是前男友,都會被忘記的,只是時間的問題。所以,你根本不必擔心什麼。

你若心裡真的有所擔心,那麼你要做的就是加倍的愛你的女朋友,加倍的對她好。讓她真正的享受到愛情的美好,前男友也就真正的成了過去時。

無為而無不為。

什麼事情就怕你想通了,不是嗎?


曉晴說愛


你好,我是武靈遙,我來回答。

我右腰上有前任的名字,他左手腕上有我的名字,他洗沒洗我不知道,我是不會洗的,怕疼、怕洗不乾淨、不想洗…

這個問題,想要解決也很簡單,就和女友第一次是不是給你的一個處理方法:

你接受得了,那繼續和她過下去,

你接受不了的,就直接分手就好了。

人家是女友,哪怕有一日成了你老婆,也不是你的私有財產。

你與其因為這個和她吵架,不如反思一下你早幹嘛去了。


書語人間


這種事就和你想買個二手車一樣,這個二手車已經行駛了30萬公里,你要不要,自己掂量


小西老師


讓你女朋友在前男友名字的後面加上:某某某不如我老公某某某的千萬分之一,我老公某某某才是真正的愛我,我要永遠愛我的老公某某某,今生今世永遠都不會分離,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六十年代大櫻桃採摘園


看紋在哪裡了,在小肚子或者屁股上就無所謂了。在幹她的時候順便把她前任也打了,想想也是挺爽的。如果是情敵仇人這個想法就更好玩了[呲牙][呲牙][呲牙][呲牙]


出入平安283


在前男友名字前面紋上“1”,前男友名字後面紋上“2”然後再紋上你的名字。以後你女朋友依次類推紋身。記好了賬,一輩子錯不了,丟不了。


何苦99


那咋辦?兩種方法,第一要求她去醫院把它除了,但是前提是你倆結婚後你才能這樣說。第二要求她把你的名字也紋上去,前提依舊是結婚後。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婚後你們有了穩固的婚姻關係,你有理由讓她這樣做。做為男人或者女人都不會容忍自己的另一半身體上紋著她(他)以前戀人的名字,看著心裡就不舒服。如果換做是我面對這種情況只有兩條路,要麼做掉要麼分手。如果您心量夠大滿不在乎心疼對方那就算了,只要你能接受就好,愛烏及烏嘛!


jabx桀驁不馴


該遷就的遷就,不該遷就的不能遷就,對人太仁慈了別人背叛的可是你。這種問題和愛情之間,雙方應該以愛情的標準去處理,女方應該自己明白然後洗掉,當然我說這樣做的行為不僅是對男人好,這對女孩自己也好,當然對你這份愛情也好。如果碰到你這樣做了還一言不合就分的。那是你或者他還沒有經驗。一衝動就分的都是沒有經驗的人。沒有人是完美的,只有沒把你放心裡而已,男人女人都是這樣,人想把另一個人塞在自己心裡也需要一個過程。這個過程會有排異表現。一衝動就分手了,但是不代表心裡沒有你。我敢說很多因為衝動分手的人都是這種感覺。原因就是你處理問題的方式太自私,愛情就有愛情該走的標準。現在很多人都沒有愛情的標準。


祺實qishi


這真是一個糟糕的體驗,我覺得你一定感覺很鬱悶。

確實情侶紋身其實是一種很幼稚的行為,但是在情侶的時候,一起穿情侶裝,換情侶ID,情侶頭像都是很常見的事情,所以有些人衝動了紋個情侶紋身,也是可以理解的。

關鍵要看你用什麼的心態去看這件事情,其實你既然找了這個女朋友,說明你已經接受了她,那麼對於她有前男友這個事情,其實你也是接受的。我相信這一層心理是沒有問題的,而那個紋身,其實就和你在前女友手機發現前男友照片一樣,屬於前任的記憶。只是照片可以刪掉,但是紋身可能確實消除就沒有那麼方便。

我個人建議是,一個事情你越看重,其實越容易引起回憶,比如你如果強烈建議你女朋友一定要去洗掉這個紋身,或者多紋一點圖案把這個名字掩蓋掉,只會讓你女朋友被無形中強迫回憶起自己前男友,而且會顯得你非常在意她的過去,這對你們的感情來說並沒有什麼好處。而且,很有可能你女朋友已經過了喜歡紋身的心理年齡了,她很可能已經不想再紋身了。

所以,我建議你用積極的心態去面對這個事情,告訴你女朋友你不在意這個,如果她想洗掉這個紋身,你可以陪她去,如果她不想,你也不會介意。事實上一個人能不能忘記前任,關鍵並不是在一個物品或者一個紋身上,而是在心裡。所以真正的忘記並不是把所有東西都藏起來看不見了就忘記了,那樣在某一天突然看見只會更加想起,真正的忘記,是每天都看見,但是已經無動於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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