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家里分了200万有一儿一女,女儿说要平分儿子不愿意,咋办?

春回大地生


我是女儿,嫁出去了。离婚了的。我想说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也很想很想拿钱。但是,我的父母,不管遇到任何的事情的时候,都是我哥跟我在出面,我姐,就一两个电话。以前做事情的时候都是我跑上跑下,我哥在前面,因为他是男人。办事的,很多都是看男人面子。花钱也是我哥花,虽然我出力,但我出钱很少。所以遇到这样的事情。如果我父母愿意给我十万。我就很满足了。这十万,不是我想自己留着,是想以后他们有什么事情的时候,我还能有钱来支撑我办事。


知了daling


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父母还在,就不应该把钱都分了。

家里突然得了一笔意外之财,适当的贴补孩子一部分就可以了,千万不要连养老的钱都不给自己留。

我们村一个老太太,两个儿子。老伴儿死后,她就把家里的钱分给了两个儿子。老太太很勤快也很能干,照顾孩子做家务,刚开始跟着两个儿子家过得还不错。

可现在老太太脑血栓后没劳动能力了,苦日子也就开始了。老太太在两个儿子家轮流住一家一个月。还差一天的时候,大儿子去小儿子所在的城市办事儿,顺便把母亲接了回来。回来之后大儿媳妇那个闹腾。老太太就被嫌弃到这个地步!

老太太最后悔的就是不应该把钱都分了吧!人还活着,钱还是在自个儿手里最踏实,谁对你好,死后就留给谁多点儿。

千万不能人还在,钱没了,还是被自己提前打发出去的。


猫眼人生


这个帖子的回答惊呆我了。原来还有这么多人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啊?我女儿就算结婚了,也是我最疼最宝贝的孩子,怎么就是婆家人了?奇怪了。我一个儿子一个女儿,我还想多给女儿一点呢,儿子要靠他来撑起他的家庭的,希望他能多拼多闯荡。女儿希望能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开心幸福就好,所以我要多给女儿一些,做她最坚实的后盾!


冠冠49


我跟老公也假设过这个问题,我们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我假设这个问题,他说有能力肯定会平分,没有就肯定给儿子呗,当时听着挺生气的,所以我们也说好不要二胎,当然我也未必能生的出儿子,哈哈,这个社会对女性要求很高,所以我要倾尽全力培养她~不为别的,就是想让他不要那么辛苦


80老大妈


拆迁家里分了200万,有一儿一女,女儿要求平分,儿子不同意,咋办?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儿子和女儿都有相等的权利来继承遗产。而根据这个问题,这个财产是老人所有,也就是说老人在世,并不算是遗产,那么老人是有权利划分怎么分资产的。

女儿嫁人后,就算是婆家人了,那么她来要求平分这些钱,我觉得要考虑老人以后的养老问题。

如果按照女儿的要求平分,那么老人养老的责任,就要一人一半了,不管是老人以后遇到什么样的情况或者遭遇多大的疾病,儿女都要承担。

作为女儿,不要一直想着去继承遗产,重要的是要考虑老人的以后。另外老人现在是资产的所有者,所以要好好的考虑以后的养老问题,不能女儿说分一半就分一半。


人生百态酸甜苦辣咸


按照传统的说法,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把女儿从小养到大,该陪的嫁妆已经陪了,现在只有亲情和亲戚关系了,对于家中的财产是没有分配权的。就是在父母的养老问题上也是不可能有同等责任的,女儿有服侍的义务,但不承担其它的费用。如果愿意负担,也只能是凭良心,不应强求。因为父母的家财给了儿子,有行为能力的时候是在为他们帮忙,创造财富。假如女儿没有出嫁,也就是招婿上门,那是必须平分的,同时侍候老人的责任也是同等的。要是拆了房子,女儿又是出嫁的,哥嫂愿意,也可适当分得一部分,这是哥嫂的心意,不要太较真。但按照现在的法律,似乎有所不同,本人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因此也不予谈论。


笑看人生149049543


家庭中存在的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只是涉及到的家产多少而已。这200万在您生存期间是属于您的家庭资产,在您身故之后就是属于子女们继承的遗产。建议您不要在生前对这200万分给儿女。

这里其实就是涉及到两个问题:

第一, 在您生存期间对200万必须要有牢牢的掌控权。

第二, 在您身故后,能够按您生前的意愿将这200万分配给儿女,能够让儿女和和气气,顺顺利利的得到各自部分。

这200万一旦在生前分配给儿女,您就立即失去了掌控权。未来可能还会涉及到后期的养老等问题。但是手心手背都是肉,您应该在生前就把自己的财产做好分配,避免百年之后出现儿女为争夺家财而手足相残的现象。

现在普遍就是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实现。嘱的种类有很多: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最有法律效力的是公证遗嘱,很多老人在意识清醒的时候也会选择自书遗嘱。

但是,自书遗嘱也存在风险与弊端。自书遗嘱的制定由遗嘱人自行完成,一般没有见证人在场,也不保留立遗嘱时相关情况的证据。因此,自书遗嘱的效力薄弱,容易导致遗嘱人的意愿无法实现。针对自书遗嘱的风险与弊端作如下提示:

1、遗嘱是否为亲笔书写。“亲笔书写”是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司法实践中,其他继承人主张自书遗嘱系伪造或被篡改的情况屡见不鲜。

2、遗嘱内容是否规范。遗嘱内容不规范是导致遗嘱无法执行的原因之一。

3、遗嘱人是否有权处置全部财产。众所周知,我国采用夫妻财产法定共有制,夫或妻一方立遗嘱是不能为全部财产指定继承人的。

4、遗嘱人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实际案例来看,遗嘱人多为老年人,思维能力和身体机能已经下降,如果其他继承人能够证明遗嘱人曾患疾病(比如中风),对精神健康有影响,那么遗嘱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在现在实际生活中还可以通过一种更保险的方式来实现。那就是通过人寿保险产品的方式来实现,通过人寿保险产品的指定身故受益人来达到定向资产传承。

首先,投保人享有保单所有人权益,在投保人生存期间对保单享有处置权。您可以作为投保人为自己投保人寿保险产品。

其次,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这样就能达到在您生前把这200万按自己意愿分配给儿女愿望。

再次,通过人寿保险还可以达到规避被保险人生前欠缴税务与债务的风险。身故保险金的理赔不受被保人生前欠缴税务与债务的影响。《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最后,不用担心人寿保险公司运营破产,未来无法兑付保险金。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范范谈保险与理财


拆迁家里分了200万有一儿一女,女儿说要平分儿子不愿意,咋办?

看到这样的消息,就气不打一处来。家庭房子拆迁,与儿女有什么关系,难道房产都是儿女建造的吗?是他们靠实力创造的吗?凭什么要他们来考虑分配?他们凭什么该给谁不该给谁?

房产是父母创造的,拆迁款也自然归父母,儿女自然也只能听从父母的分配。父母愿意现在就分,就现在分,谁分多少,父母说了算。如果父母现在不想分,儿女就不该有任何说法,就不要你多他少的。

事实上,看到这样的儿女,父母应当把钱看得更紧一些,切不要先分了。因为,一旦分了,按照儿女的行为,到时候谁赡养父母,肯定是你推我、我推你。只有把钱紧紧抓好在手上,才能倒逼他们将来不把自己抛一边。如果不尽孝,就宁可捐了,也不要给他们。

一个会为了拆迁款争来争去的儿女,好不到哪里的。


谭浩俊


你家这儿子教育得太失败,除了力气大点,估计没啥出息,所以才猛死啃老,连自己的手足都要残杀,做父母的不主持公道,还迷茫不知所措,可见你女儿在你心里有多微不足道。拆迁款作为你们的补偿,跟你两个子女毫无关系,完全是自己说了算,现在却被儿子威胁要全部吞掉,活得毫无自我,也是够窝囊了。你完全可以拒绝两个子女的无理要求,如果想分给他们,也是你自己决定,而不是受子女的要挟。


不倒翁的修炼


首先,儿子有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我国的法律规定是男女平等。作为家人,首先要协商解决。尽量不要让钱破坏了亲情。亲情是不能用钱来维系的。除非儿子和女儿达成一致协议。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就诉诸法律解决。当然,到了这一步姐弟亲情也就到头了。希望当哥哥或者弟弟的慎之而行。是钱重要,还是亲情重要,要想清楚。

真要走法律程序了,做儿子的不但多要不了一分钱,亲情也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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