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意外去世,賠償款47萬岳母全給兒子,請問我老婆能分到繼承款嗎,我們應該怎麼辦?

陳安陽


你老婆應該可以分到繼承款的。問題是你老婆要有這個意思才行啊!但是,我想你岳母沒有跟你們住吧。再大多歲老人眼裡,他們寧願跟著兒子吃苦受累,也不願意跟著女兒享福的。還有就是你就不要想有繼承權了,你是沒有的。


留下一路光


在我們這裡,這些錢跟出嫁的女兒沒有什麼關係。不要說岳母還活著,就算是岳母不在了,遺產也沒有女兒什麼事。所以,在我們這裡,女兒女婿也不想著分多少。

岳父意外去世,獲得了賠償款,這說明,岳父之去世,是個災難,是一件令人傷心的事情。在這個時候,你首先想到的是賠償款,著實有些過份了!

我認識的一個人,原本在煤礦幹活,那一年,他的大哥在煤礦事故中喪生,獲得了一筆賠償款。他哥光棍一人,無兒無女。大哥遇難後,他的面容中有著悲傷,但也有著壓抑不住的興奮。

剛剛處理完大哥的後事,他就離開了煤礦,搬到了城裡。好多人都知道,他大哥的賠償款全部落入他的手裡,直接把他送入了小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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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下我家在這方面的處理:十多年前姥姥姥爺相繼去世之後他家裡的地由姥爺的弟弟也就是我三姥爺主持說賣掉,賣來的錢給我舅舅幾個兄弟分,二姥爺三姥爺一直在重慶是工作人員,說也要分我媽媽,我媽也沒打算要,因為女兒嫁出去了在農村這是不成文的理由。雖然是女兒但也是自家孩子,就這樣分我媽了一些,雖然不多。前兩年我家的土地包含著被村裡租出去給工廠,我媽說租金也要給我和妹妹,當然,租金同樣小几千,我沒要,我妹妹也沒要,說家裡比較辛苦留給爸媽花。你這個問題我覺得要抱著一個平常心去看待,尤其作為女婿你不能去掙,尊重媳婦的想法,尊重媳婦孃家那邊的安排。


arwenmom


沒有都給兒子的說法,我們家都是給女兒的,我是兒子付出慣了,贍養是我的,財產都是女兒的,也等於我付出的錢變相給了我妹妹,沒辦法,歷史習慣,都習慣了,我有七八年處在經濟狀況極其糟糕的時候,依然是那樣。我也曾經很鬧心過,最後還是看開了,因為強者不指望任何人,所以你就必然是強者。即使有不好的時候,只要你心強大,必然還會東山再起呵呵😊😊呵呵😊😊。宇宙法則,得到這樣必然失去那樣。只是人未能知道,只圖抓利。父母有很多是偏私的。做個強大的人。自己掙錢去。我不要父母財產,父母贍養我管。你自己都會為自己點贊。活的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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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出事也不在了還在走法律!也害怕我老公提出這些問題!我們這都是男孩子的!有些也會分給女兒的!但我覺得我家不會給我!我也不會跟我爸提這些的!但心裡會擔心我哥以後不管我爸的話!我爸以後用我們什麼擔心我老公不會管!所以我只跟我爸講了錢不要都給我哥!自已留點養老!因為我們家我不管錢的!覺得日子好難!可也沒什麼辦法!


一抹陽光40630


岳父意外去世,賠償款47萬岳母全給兒子,請問我老婆能分到繼承款嗎,我們應該怎麼辦?大家好,我是城市問答專家@北京範兒。

關於這筆賠償款,如果您主張分割,首先要看您的老婆的主觀意願。因為您的老婆是直系親屬,有繼承這筆錢的資格。那麼,從法律角度來看,分割的比例是這樣的:您的岳母是第一繼承人,您的老婆和兄弟是第二繼承人。也就是說,您的岳母首先是要繼承一半的錢,然後另一半是您的老婆和兄弟一人一半。大概也就是十萬出頭。還有一個需要注意的事情,就是您的岳父岳母有無債務,因為債務是優先繼承的。也就是說,在分配這筆錢之前,要先清償岳父母的債務。剩下的才能按照比例分割。

剛才說的是法律,在我們國家還有人情世故。也就是說,一般的家庭,都是默認的兒子贍養老人,父母的一切財產也就都是兒子的。出嫁的女兒一般不會分得家裡的財產。這是跟法律規定有出入的地方。可一般家庭都會這麼辦。也是一個不成文的規矩。很多地方對於女兒想要分割家裡的財產都會有意見。就比如這個事情中,岳母是贊成把錢都給兒子,這個事情就不好處理,如果想要分割這筆錢,就要走法院起訴的程序。那麼,我們有以下幾個假設:

  • 起訴的時候,是隻分割這筆錢,還是要把父母的其他財產也一起分割,比如房產,比如其他存款。

  • 起訴的時候,還有一種情況可能發生,就是您的岳父的父母還健在與否,如果他們健在,也是有繼承權的。如分割房產等財產,都是要加上這些繼承人的。

  • 起訴的時候,一家人要對薄公堂,您的老婆有沒有對這件事有心理上的準備,從感情上接受的了嗎?

這些假設的情況都會出現。還有一個情節,就是我們國家對於訴訟都是有很差勁的認識的。這不同於歐美,他們可能更習慣在法庭上解決問題。而我們國家,老百姓都對法庭的印象不是很好 。尤其是家裡人,如果是鬧到了法院,就基本要處於鬧僵的局面啦。

所以說,如果您真的想分割這筆錢,就要首先做通老婆的工作。即便是老婆同意了,兩個人也要冒著跟全家人鬧掰的風險來操作這件事。假如我們的幾個假設都成立,那麼,您的岳父的家裡人都要來分割這筆錢。您想一想,到您的手裡恐怕也就幾萬塊了。如果岳父母還有債務呢?您還能分到多少?這樣鬧的雞飛狗跳的也得不到什麼錢,是不是得不償失呢?

總結一下:其實說了半天,正確的做法是好好孝順岳母。雖然老人在分配錢的事情上有些偏向兒子。可畢竟是一家人,老人又剛剛失去老伴兒,現在最需要的是親情,而不是法院的傳票。您說是吧?


北京範兒


這是你老婆的權利,不是你的權利。

你非要好日子不過,你就慫恿你老婆去鬧,鬧的雞犬不寧,誰都喜歡錢,我也喜歡。

我的建議,你想撕破臉,可勁鬧,有你老婆一份,但是可能變仇人。

你不想撕破臉,就儘量去爭取,多少拿點,大家還是親人。

不去爭取呢,不是你性格,咱沒那麼大度,我也不能勸別人大度,事不關己容易遭雷劈。

如果是我,儘量去爭取,畢竟法律賦予你老婆的權利,多少給點,我面子上過去了,雖然法律上規定了,但農村重男輕女的惡習還是存在,撕破臉背後有人說難聽的也不大好。

畢竟錢很重要,面子很重要,人情也很重要。

但是你非要打官司,我也支持,畢竟這是你的權利,法制社會,我尊重人權。讓閒話見鬼去吧。


brills1


這問題的提出者看文字是男的,作為一個男人,去惦記自己岳父的賠償款,於個人來說你老婆真可憐一個男人得多慫才會惦記死人錢,於個人而言包括父母必須留給自己的都不該惦記而是讓他們活著的時候拿去享受,而不是去貪圖本不是自己打拼來的東西或者錢財,作為一個男人失敗,作為一個兒子失敗,作為一個丈夫失敗,作為一個父親失敗,沒有擔當,沒有志氣,失敗中的失敗,


飛冰語竹鼠


你寫的很清楚,是事故賠償款,不是遺產,所以和別人沒有任何關係。另外說句實話,你作為一個男人,一個女婿能提出這個問題,真的挺丟份的,讓人看不起。一個男人,最重要的不一定是能賺多少錢,有多大的事業,而是通過踏實勤懇的努力,真正成為一個家庭的支柱和脊樑。而你的脊背,已經塌了。


容天10000


岳父意外去世,賠償金47萬,嫁出去的女兒女婿要回家分這筆錢?!……,換位思考,如果岳父就醫需要幾百萬塊錢救命,為了這事小舅子把家給賣了,而嫁出去的女兒女婿家會把自己的家賣掉來支付嗎?……,如果岳父病危時,女兒女婿方支付了很多錢出去,而岳父死後有保險費應當另當別論……,岳父意外去世,賠償金所得,如果女婿方因此事沒什麼付出就別回來爭沒意義的親情錢了,畢竟岳母需要養老,親情重要,不要也罷,沒錢自己再去掙,親情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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