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项举措!钱塘新区出台政策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


16项举措!钱塘新区出台政策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


为进一步加大对防疫工作者的关心关爱

弘扬敢于担当、冲锋在前的精神

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区出台激励关爱防控一线基层党员干部和

医务工作者十六项举措!


1.组织机关力量全面下沉一线

★ 各街道、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新区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统一组织和调配。


★ 各级党组织靠前指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冲在疫情防控急难险重任务一线,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组织新区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的党员干部到街道、村(社),实行定点支持,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2.全力关心保障一线人员安全

★ 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一线需要,加强口罩、防护服、测温仪、消毒用品等物资筹措和调配,扎实做好就餐、御寒、值夜、交通等联防联控后勤保障。


★ 加强一线工作人员业务指导、上岗培训、安全保护。


★ 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急救中心、疾控中心及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纳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逆行无忧”专项保险计划。


★ 动员有物资保障信息、有渠道优势的两新企业,帮助筹措防疫物资。


★ 关心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心理健康,加强心理疏导,缓解心理压力。


3.支持一线工作人员履职行为

★ 按照防疫工作规定规范操作的,事后造成影响的,工作人员不承担责任。


★ 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甚至阻扰影响正常工作的:


◆ 系新区干部的,一年内不予提拔使用、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纪律责任;非新区干部的,通报干部所在单位;


◆ 组织关系在新区的中共党员,由所在党组织按程序评定为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关系不在新区的中共党员,通报其隶属党组织;非中共党员的,二年内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 对工作人员进行漫骂或人身攻击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其他人员有不良表现的,通报其单位,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4.组织开展一线专项考核工作

★ 依托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督查组和暗访组,通过深入一线听、查、看、问等形式,如实记载掌握一线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政治素质和全局观念、宗旨意识和为民情怀、驾驭能力和担当作为等现实表现,特别是应对疫情的第一反应、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实际成效和干部群众评价等情况。


5.一线培养发现使用优秀同志

★ 突出“一直三优”强化考察考核结果运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特别优秀、作出特别突出贡献,直接提拔使用。


★ 对敢于带头冲锋靠前、表现较为突出的干部,优先晋升职级,晋升程序可以适当简化。


★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干部、青年人才,符合条件的,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其中,2020年新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岗位,面向村(社区)干部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0%。


★ 对经受考验、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优先纳入村(社区)组织换届推荐人选,在街道干部选拔中,优先使用。


★ 对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经支委会研究并报经市区两级组织部门审核通过后,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


★ 对在防疫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党员干部,严肃党纪政务处理。


6.加强一线走访慰问工作

★ 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深入分管领域及“走亲连心三服务”联系街道、结对村社,走访慰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道路卡口、村社、紧缺物资生产企业、生活物资保障企业等单位的医务工作者、基层党员干部和其他一线工作人员。


★ 各级党组织要整合后勤保障资源,组建“家庭联络员”“后方支援团”等,采取发一条慰问短信、打一次问需电话、办一件暖心实事、发一支体温计、解一桩实际困难“五个一”措施,及时掌握并解决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及其家属实际困难,特别是解决好家庭中双职工在防疫一线人员的生活困难。


7.实施一线职称评聘倾斜

★ 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经核准可提前1年申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可优先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可适当放宽原岗位聘任年限条件提前一年破格晋升,对工作成绩特别优秀的,经核准后可越级晋升,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所在单位无空缺岗位的,经备案认定可先行聘任再逐步消化。


★ 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未能如期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经核准可不再提供相应继续教育证明。


8.从优落实一线各类待遇

★ 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对医务工作者等一线工作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政策:


◆ 在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给予每人每天300元临时性工作补助;


◆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每人每天200元临时性工作补助;


◆对确实发生误餐的可给予不超过100元/天的伙食补助。


★ 综合考虑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街道、村(社区)参加一线防控人员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 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可一次性核增部分2020年度绩效工资总量。


★ 激励村(社区)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担当作为,增加专项考核奖励。


9.划拨支持疫情防控专项党费

★ 划拨支持疫情防控专项党费,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


★ 划拨支持疫情防控专项党费,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包括购买疫情防控有关药品、物资等;


★ 划拨支持疫情防控专项党费,补助因患新冠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


10.统筹安排一线轮休调休

★ 合理调度一线疫情防控力量,防控人员每班次一般不超过8小时,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要强制休息,坚决防止带病上岗。


★ 对未能按时休假的人员,在疫情防控斗争全面胜利后,要及时安排补休。


★ 在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急救中心、疾控中心等参加一线防控救治的医务工作者,可安排不少于15天的休假。


★ 对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同志和直接参与确诊病例救治的医护人员,纳入新区优秀公务员集中休假疗养。


★ 适时组织健康体检,并可根据需要提高体检标准、调整体检项目。


11.加强一线容错免责保护

以下情形容错免责:


★ 对防疫工作中出于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考虑,大胆履职,因事态紧急临时疫情处置出现一定失误或者造成一定损失,甚至引起引发矛盾的;


★ 对为防止疫情蔓延,大胆果断、勇于决策、及时处置, 因情况紧急导致程序瑕疵,造成一定损失的;


★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因非主观原因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


12.突出一线评先评优导向

★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善于斗争、成效显著,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单位,2019年度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优胜等次单位。


★ 对敢于牺牲、勇于奉献、做出突出贡献的,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的干部职工,在2019年度考核评定等级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 新区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一线医护的工作人员,区级机关事业单位、街道从事一线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按实际参加一线防控人员的30%核增202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不受本单位绩效考核等级比例限制。


★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公殉职、牺牲的党员,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及时按程序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


13.切实保障一线防控精力

★ 加强统筹安排,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各类报表由区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优化、一个口子下达与统计,保证一线工作人员集中精力防控疫情;


★ 最大限度的减少会议,不必要的会议一律不开,必须开的会议优先视频会议;


★ 各机关部门要发挥“中心厨房”作用,提供专业指导和标准样本,为一线做好支撑;


★ 督查工作由纪检监察工委牵头,党群工作部(组织部)、机关党委等部门协同配合,成立专项督查组,其他条线不再单独成立督查组或信访组,切实为基层减负。


★ 对发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肃批评纠正,确保集中精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4.加强对企业及党员职工的关心关爱

★ 加强对两新组织关心关爱,发挥政府助企网格员作用,推动浙江省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17条政策等惠企政策的落地。


★ 企业党组织要协助企业稳步推进复工复产,严格落实返岗人员防控措施,做好职工思想引导和心理关怀,实现复工生产和职工安全双保证。


★ 承担疫情防控工作物资保障任务的企业党组织,要注重关心加班加点的党员职工,协调企业落实好加班工资、返岗路费、伙食补助等政策。


★ 区、街道两级干部协助指导复工企业做好防疫工作。


15.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

★ 注重发现、及时表扬,宣传表彰防控疫情斗争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 对冲在一线、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典型,优先作为 “两优一先”“十佳公务员”“千名好支书”“万名好党员”“双百优秀乡村干部” “党建双强”等推荐人选。


16.设立关心关爱基金

★ 建立常态关心关爱机制,保障因公牺牲、因公丧失劳动能力的执行公务人员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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