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中的道到底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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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七隅,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在中国哲学史上,道家的“道”论是一种最具个性的形上学理论,这种理论的建构源于《道德经》对“道”范畴的规定与论说。《道德经》一书是道家论“道”最为原始也最具代表性的文献。那么,《道德经》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中的道到底怎么理解呢?

自古以来,学术界对于道家“道”论的考释,不论方法还是结论多有不同,尤其是人们在老子其人与《道德经》其书以及构成《道德经》思想系统的核心范畴“道”的解析、理解中歧异更多。

从《道德经》的思想系统来看,《道德经》论析共相,实际上是有其逻辑的层次与独特的思想路径的,这种逻辑层次与思想路径都源于《道德经》对事物生成的思考始于从存有的层面论“道”,或者说从存有的层面辨析共相。《道德经》首章的全文是: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研究《道德经》哲学的学者,一般都认同此章为《道德经》“道”论的纲领,实际上“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两个论断又可视为这一纲领之中的“纲领”或基础。因为,这两个论断不仅集中论述了《道德经》所肯定的“道”,且表明了《道德经》论“道”的逻辑层次与思想起点。但是,以往人们解读《道德经》首章中的这一论述,多以为“可道”与“可名”同义,释“可道”与“可名”为可以道说、可以名言或可以指称,认为这一论述涉及的仅是道与名的关系、主体与对象的关系,因而将两者同置于认知的层面和范围内进行考察。

实际上,《道德经》这里所说“可道”与“可名”并不同义。“可名”是指可以名言、道说,“可道”应指可以取道、可以行走;《道德经》肯定“道可道,非常道”,实是要从存有的层面辨析事物的共殊。

在古今研究道家学说的学者中,都曾有人意识到从文字的角度看,《道德经》所谓“道可道”中的“可道”之“道”,可有多种解读。“可道”既可以解读为可以道说、指称,也可以解读为可以取道、行走。元代学者吴澄的《道德真经注》即释“可道”为“可践行也”。清代学者成克巩所辑的《御定道德经注》中则将“可道”释为“行之也”。清代学者戴东原在其《孟子字义疏证》中诠释“天道”,也有“道,犹行也;气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谓之道”的说法。

在现代研究《道德经》的学者中,也有学者曾论及《道德经》“道可道”中的“可道”之“道”可释为“行”。其中较具代表性的一位是兰喜并先生,一位是徐凡澄先生。

兰先生有《老子解读》一书,书中认为世传本《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这一论断中的“第一、三两个‘道’字为名词,第二个‘道’字为动词,行”。但兰先生认为世传本《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一句中的“常”字应为“恒”字,历史上人们改“恒”为“常”,是为避汉文帝刘恒之讳。因此,兰先生的《老子解读》,改“道可道,非常道”为“道可道,非恒道”,主张“恒”音为(耿),意为“周遍”,并因此认定“恒道”所体现的是人与“四达之衢”的“对应关系”,而“‘可道’指‘择路而行’,是‘行’‘动’,其所体现的是人与‘一达之道’的关系”。兰先生所理解的“恒道”在道、衢的范围,其对《道德经》“道”论旨趣的理解与冯友兰先生对《道德经》的理解实在大相径庭。

徐梵澄先生作《老子臆解》,论及“道可道,非常道”这一论述时曾认为“首章第一句‘道可道’,通常释为‘道可言’。《礼记·礼器》:‘盖道求而未之得也’。郑注:‘道犹言也。’《大学》:‘道学也。’或释为‘语’。《荀子·荣辱》篇:‘君子道其常,而小人道其实。’此二“道”字皆训‘语’。—或释此为‘可由’,或‘可从’,或‘可行’。皆有证以成其说。”但徐先生并未在“可由”、“可从”或“可行”三说中任选一说以解释《道德经》首章“道可道”之说,而是另辟蹊径,认定“可”为“何”之省文,改“道可道,非常道”为“道,何道耶?非常道耶?”

这种“臆解”,对于解释《道德经》“道”论的哲理旨趣的助益也十分有限。但应当肯定的是兰、徐二先生都肯定《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这一论断中的“可道”可以解读为“可行”,这对于我们把握《道德经》“道”论的旨趣是极富启迪意义的。因为从辨析共相的角度释读《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这一论断,“可由”、“可从”、“可行”三说均接近《道德经》的本意,其中,尤以“可行”诠释“可道”最为合理。

为什么说以“可行”诠释“可道”最为合理呢?

首先是因为以“可行”诠释“可道”有其文字学方面的根据。在中国文字中,“道”字作名词可以表示道路、方法、方位、技术、法则、本原等,作动词则可以表示取道或行走。《说文解字》释“道”:“道,一达谓之道,从辵首。道,人所行也。”有学者依《说文解字》对“道”字的解释而详考“道”字的本义与演绎,认为在中国的文字系统中,“道”字“从行”、“从人”,“从人乃从首止之简化,其本意乃是按照一定方向迈进,故以‘首’(表方向)以‘止’(表人足)以‘行’(即道路,表处所)为会意。尔后,又由带有明显方向性的前进动作转生为通往一定目的地之道路的名词性意义。”人们对“道”字的这种考释,实为我们将《道德经》所说的“可道”理解为“可行”提供了字源学方面的根据。

其次,唯有将“可道”理解为“可行”,才可将《道德经》“道论”的解析置于一种全新的视域,发现打开《道德经》“道”论奥秘的钥匙。换言之,只有将《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这一论断理解为可以行走之道,不是恒常之道,才能够理解《道德经》这种论断真实的理论旨趣,发现《道德经》论“道”的思想原点,进而真实地解析《道德经》的“道”论。因为,从存有的层面来看,“可行”之道乃实际之道,实际之道以实物的形式存在,以实物形式存在的“可行”之道,并非《道德经》所要肯定的恒常之“道”;《道德经》论“道”,目的在于以“道”论释事物何以存有。因此,作为事物存有根据的“道”,不可能是具体的“可道”之道。这应当是《道德经》论“道”,首辨“道”与“可道”之“道”或说“道”与“可行”之“道”区别的真实原因。

当我们对《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这一论断的训读接近文本的本意之后可以发现,老子论“道”,实始于对“可道”之道即“可行”之“道”与不“可道”之“道”或说不“可行”之“道”的辨析,而非始于对可以言说之“道”与不可以言说之“道”的比较与辨别。换言之,《道德经》对“道”的论释,始于从存有的层面对“道”的比较,而非始于从认知的层面对“道”的辨析。

总而言之,在《道德经》的“道论”中,“道可道,非常道”与“名可名,非常名”实际上是在两个不同的视域中对“道”范畴作出的两种判定,前者的目的在于从存有的层面肯定共相,或说从存有的层面辨析“道”范畴;后者的目的则是要在认识的范围辨析共相,或说在认识的范围论析“道”范畴。两者的意涵、旨趣均有所区别。这种区别表明了《道德经》论“道”不同的思想路径与理论指向。因此,解析《道德经》的“道”论,首先应该从文字的角度正确地解读“道可道,非常道”这一论断的真实意涵,厘清《道德经》论“道”的思想进路,这样才有可能去进一步探讨《道德经》思想的奥秘,正确地诠释《道德经》怎样以“道”或说共相论释事物的存有。


七隅


在北宋以前,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诠释:

(1)道若可以言说,就不是永恒常在之道。

持此种观点的人为《老子》注家的主流。从战国末期的韩非,到西汉严遵、东汉河上公、曹魏王弼、唐代成玄英、陆希声等人,都主张道不可言说,主要是为了体现美感。

(2)道可以言说,但不是人间常俗之道。

唐代李荣说:“道者,虚极之理......以理可名,.称之可道,故曰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非常道者,非是人间常俗之道也。人间常俗之道,贵之以礼义,尚之以浮华,丧身以成名,忘己以询利,失道后德,此教方行。今既去仁义之华,取道德之实,息浇薄之行,归淳厚之源,反彼恒情,故曰非常道也。”李荣把“常道“解释为“常俗之道”,认为老子之道不是常俗之道(儒家)。司马光的诠释接近第二种观点。司马光说:‘耳世俗之谈道者,皆日道体微妙,不可名言。老子以为不然之所谓道者曰道亦可言道耳,然非常人之所谓道也。......常人之所谓道,凝滞于物。”司马光跟李荣一样,都主张道可以言说,都不从本体的意义上诊释“常道”。这是他们的一致之处,也是他们跟绝大多数《老子》诊释者不同的地方。但他们二人对“常道”的具体解释,一个指人间常俗之道,一个指常人所谓的道。虽然二者的字面意义相差无几,但实际内涵则大不一样。李荣作为一个道士,他所说的“常俗之道”,从其解说来看,显然是指儒家的仁义礼教。’而司马光作为一个正统的儒家学者,他不可能认同道士李荣的观点。他对老子之道与常人之道的区分,是从认识水平来说的。他批评平常人所谓的道“凝滞于物”,是说平常人的·认识局限于具体事物,只能认识表现具体事物中的“道”,而不能超越具体事物,认识道休之大全。

(3)道可以言说,但道非恒常不变之道。

唐玄宗说:“道者,虚极妙本之强名也,训通,训径。首一字标宗也。可道者,言此妙本通生万物,是万物之由径,可称为道,故云可道。非常道者,妙本生化,用无定方,强为之名,不可遍举,故或大或逝,或远或返,是不常于一道也,故云非常道。”唐玄宗把“非常道”解释为“不是常而无不变之道”,认为老子之道是变化无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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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指魔音


道为混沌的初始状态,人们一直不明白这个世界是怎么来的,所以把这个原始的状态总结成一个字,那就是道。

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是独一无二的,道本身包含阴阳二气,阴阳二气相交而形成一种适匀的状态,万物在这种状态中产生。万物背阴而向阳,并且在阴阳二气的互相激荡而成新的和谐体。人们最厌恶的就是“孤”、“寡”、“不谷”,但王公却用这些字来称呼自己。

所以一切事物,或者减损它反而得到增加;或者增加它反而得到减损。别人这样教导我,我也这样去教导别人。强暴的人死无其所。我把这句话当作施教的宗旨。





草莽先生


老子在《道德经》开篇阐明道,非当时社会一般的道, 即人伦、常理之道,也非当时时人所能命名之道。

“道”在老子那里已经超越了世俗社会生活,更加接近于自然法则之道,因为天地万物的始基与母源在于“道”,由道开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十二个字,是老子《道德经》九九八十一章的第一章的开头句,也是道经的总纲。

“道可道,非常道。”前一个“道”同于后一个“道”,都是名词“道路”的意思,但前一个“道”特指圣人之道。中间的“道”,是名词用作动词,为“行走”的意思。“常道”,指没有体道的平常人行走的道路,也即追求外在的名利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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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本无形无象,无情无欲,无色无味,无所不在,无处不有,无实无名。一气凝然,阴阳未判,天地未分,混混沌沌。它不受任何意志与力量左右,却又不断地、自然地运动着,无形地推动着宇宙世界的形成,天地万物的生发,万法万事的变化。

道,是宇宙之起源,天地之本始,造化之枢机,支配着物质世界的变化。

道,不仅是万事万物发展的总体规律,更是宇宙万物的本源本体。

可以说出来的“道”,就不是水恒之道。水恒之道就是“非常道”,是形而上无法感知的,也是不能用语言来表述的。用语言表述的则是“可道”,就不是道的本身。

“可道”是道的运动与变化、道的存在以及它的功能与作用,就产生了实际而具体的各种方法、途径、规律、法则。

“可道”的形成就有万物的消与长、少与老、生与死、因与果等。那么用语言来表述的“可道”并非道的本体。

基于道从无名到有名所呈现的本体差异,进一步通过“可道”与“常道”来阐述“名”之“可名”与“常名”的道理。道本无名,先天地生,这是本源,勉强用语言文字表述的“名”不是那永恒存在的名,乃假以代号之名,故非“常名”。

道形成了,名也有了。用言语来表达的道与名,就已经不是它本真的面目了。无是天地之始,生养万物,孕育万物,故为母。《道德经》四十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有无相生,有动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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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比较难回答,怎么说呢?可以说非常简单,道就是天地的运行规律。但又非常复杂,想要把什么是道弄明白是一件极难的事情。即使老子本人都说不清楚,整部道德经洋洋五千言都是在讲什么是道。道既是“无”、又是“象"、也是“一”、还是大”。因此才有了道德经的开篇“道可道,非常道"!

本人极其喜欢道德经,研习多年,虽小有感悟,但也不敢说读懂读透了。连老子老人家都没能说清楚,我更不敢说能够说清楚了。虽然不能说清,但还是能谈些感悟,写出来与大家共勉,请各位斧正!

我是这么理解的,道是一种规律,是天地万物的运行方式,在不同的时代所表现出来的现象也是不尽相同的。还是那句话,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道可大可小,无处不在。小到一棵小草,大到整个宇宙,无不没有道的加持!因为每个人对道的感悟不同,所以道在每个人的意念中也是各不相同。

我觉得我们没必要执着于什么是道,只要按照自己所感悟到的道来行事就好了。就好像在日常的生活中,乐于助人是道、孝顺父母是道、夫妻和谐是道、积极向上是道。当然了,你要是偷奸耍滑、投机取巧、为富不仁、大奸大恶也行。道不会干涉你如何行事,因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自然也是道。所以善恶随人作,福祸自己招。

由于时仓促,没能多写。请各位同道发表高见,共同探讨,共同进步!


红尘路过客


道可道,非常道

道可道,非常(恒)道。出自老子《道德经》第一章。[1][2]

中文名

道可道,非常道

出处

《道德经》

属性

哲学思想

涵义

人世间的道理需要不断修正完善

简介

《老子》开篇即说:“道可道,非常道。”后人在诠释这句话时,产生了歧义。在北宋以前,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诠释:

(1)道若可以言说,就不是永恒常在之道。

持此种观点的人为《老子》注家的主流。从战国末期的韩非,到西汉严遵、东汉河上公、曹魏王弼、唐代成玄英、陆希声等人,都主张道不可言说,主要是为了体现美感。

(2)道可以言说,但不是人间常俗之道。

唐代李荣说:“道者,虚极之理......以理可名,.称之可道,故曰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非常道者,非是人间常俗之道也。人间常俗之道,贵之以礼义,尚之以浮华,丧身以成名,忘己以询利,失道后德,此教方行。今既去仁义之华,取道德之实,息浇薄之行,归淳厚之源,反彼恒情,故曰非常道也。”李荣把“常道“解释为“常俗之道”,认为老子之道不是常俗之道(儒家)。司马光的诠释接近第二种观点。司马光说:‘耳世俗之谈道者,皆日道体微妙,不可名言。老子以为不然之所谓道者曰道亦可言道耳,然非常人之所谓道也。......常人之所谓道,凝滞于物。”司马光跟李荣一样,都主张道可以言说,都不从本体的意义上诊释“常道”。这是他们的一致之处,也是他们跟绝大多数《老子》诊释者不同的地方。但他们二人对“常道”的具体解释,一个指人间常俗之道,一个指常人所谓的道。虽然二者的字面意义相差无几,但实际内涵则大不一样。李荣作为一个道士,他所说的“常俗之道”,从其解说来看,显然是指儒家的仁义礼教。’而司马光作为一个正统的儒家学者,他不可能认同道士李荣的观点。他对老子之道与常人之道的区分,是从认识水平来说的。他批评平常人所谓的道“凝滞于物”,是说平常人的·认识局限于具体事物,只能认识表现具体事物中的“道”,而不能超越具体事物,认识道休之大全。

(3)道可以言说,但道非恒常不变之道。

唐玄宗说:“道者,虚极妙本之强名也,训通,训径。首一字标宗也。可道者,言此妙本通生万物,是万物之由径,可称为道,故云可道。非常道者,妙本生化,用无定方,强为之名,不可遍举,故或大或逝,或远或返,是不常于一道也,故云非常道。”唐玄宗把“非常道”解释为“不是常而无不变之道”,认为老子之道是变化无常的。[3][2]


李玉景教授


老子《道德经》八十一章中的第一章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这是老子写《道德经》的开宗明义之句,其分量是极重大的。如果这个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没有弄清楚,那么以下整本《道德经》都没有法子好好地读下去,更不要说如何去正确理解和实行了。然而,这个“道可道,非常道”一句六字中,最关键的问题乃是:“常道”二字,到底应该怎样诠释、怎样理解呢?

老子既然说出一个“常道”来,而未加进一步的解释,正好给后人留有余地,帮他解释发挥。纵观古今,对“常道”的解释大致分成两类:一是本着“六经注我”的原则,凭借自己的想象力与思辨力,创造或嫁接出一个“常道”的意义来;二是本着“我注六经”的原则,从《道德经》里去找“相近”的字眼,然后把它们“栽”到“常道”身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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