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荣旗向“妄言"网民祭出“紧箍咒"

本网讯 2月8日下午,阿荣旗一男子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被阿荣旗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当天男子也向全旗市民表示了公开道歉。

阿荣旗向“妄言

2020年2月8日17时30分许,阿荣旗那吉镇居民郭某某(微信昵称“洪福齐天”)酒后在家中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关阿荣旗疫情防控工作不良言论。发布之后,郭某某在微信好友的劝说下将发布在微信朋友圈的不当言论删除,但此条微信朋友圈已被多次转发,引起了阿荣旗市民的极大关注和愤怒,伤害了阿荣旗人民的感情,影响恶劣。

阿荣旗公安局迅速开展工作,通过信息研判发现“洪福齐天”的真实身份为那吉镇居民郭某某,并确定了郭某某所居住的小区。随后治安大队与那吉第三派出所民警赶到郭某某住处,将其口头传唤至阿荣旗公安局接受调查。

违法嫌疑人 郭某某

经查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郭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阿荣旗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阿荣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崔海川

快评:发布网络不当言论必受严惩

阿荣旗融媒体中心评论员:王建庭

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阿荣旗广大干部群众迅速行动,积极投身到抗“疫”战争中,众志成城、同舟共济抗击疫情。但本案中的郭某却反道而行,在网络上随意发表并传播不当言论,公开挑衅法律权威。但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每名公民在网络上的言行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必将依法追究责任,予以严厉打击。

希望大家以此为戒,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在全民抗击疫情期间,每名公民都应积极弘扬正能量,凝聚坚强的民族力量,坚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共同抵抗疫情守护家园,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共同携手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记者:刘飞 阚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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