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或者決策者犯錯或者嚴重失誤,以集體決議當做問責的擋箭牌,怎麼解決?

寶鑑明心


完全不用解決,直接無視就可以了。

現在的企業都是個人的。如果老闆決策失誤,即便他使用集體決策這個藉口,市場最終會給出一個結果,公司會被市場淘汰,有什麼可解決的?作為一個打工的,沒有必要在這說三道四的。

既不必為公司賠錢難過,也不必為公司的成功而高興,那都是老闆的事,穩穩當當拿好自己這份工資,願意幹就留下來,不願幹趕緊走,這就是一個打工者,最正常的也是最正確的決策戲太多不好😜

當然也會出現那種情況,那就是老闆做的不對,結果呢,想讓員工背鍋,我還是那個態度,願意幹就幹,不願幹趕緊走。

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不願意負責,市場會給一個公正的結果和評價。


張大志leo


對管理者或決策者追責,除非在此次犯錯或者嚴重失誤之前,上級部門或公司對其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領導才能有了懷疑,才會決定對其失責行為進行追責。一般情況下,主要是指發生群死群傷重特大事故、重特大財產損失或重大資金損失。採取處罰措施包括調離、處分、降職使用等,觸犯國法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為減輕責任,管理者和決策者,會想盡辦法,如以集體決議做為擋箭牌,將個人的過失分散到班子成員身上。在具體操作上,即便是集體決議,對於決策的提議時間,原因,方案,上會時間,意見發表等有個詳細的原始記錄。並且需要有關聯的各種文件、記錄或會籤的報表等作為佐證,證明這件事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集體討論研究決定的,相關班子成員發表了真實的意見表示,沒有反對意見!

為此,當決定對管理處理時,對這些證據進行審核,需要認真細緻的檢查與對照,從中找出管理者或決策者作為最後決定者的證據。同時,還要找所有班子成員談話,詳細瞭解決策的全過程,判斷是否有人說了假話。

通過多次的談話、筆錄、調閱資料、比對,一般都能發現誰說了假話、誰說了實話,因為謊話重複千遍,終究是謊言,這與公安局審訊是一個道理。

我愛好文字若干年,沒有成就,倒也樂在其中,歡迎大家與我交流。

若有不同的意見,歡迎大家關注我並發表評論,我們共同來探討。


黎濤微世界我在等著你


老闆犯錯了,你要罰老闆的款嗎?

老闆賠的起,再者不是任何人都能不犯錯的,況且只有領導者,決策者才具備主導勝利的思想及做法高度不同不應該來評價上級,除非你能變成領導者,決策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