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 复工标准、流程以及经营规范 请参照这份防控指南

新冠肺炎发生以来,不少餐饮企业选择了暂时性闭店歇业。随着部分企业、行业复工,为了有效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维护稳定的社会生活秩序,餐饮企业的复工需求也随之产生。那么,此前暂时选择闭店歇业的餐饮企业如果想要复工,

需要达到怎样的标准呢?复工流程又是怎样的?如果顺利复工,在经营过程中又该遵循哪些规范?

成都餐饮同业公会面向各会员单位、餐饮单位印发了《成都市餐饮行业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以下简称“《防控指南》”),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明确。

餐饮企业复工标准有哪些?

复工前必须对返工人员逐一核查

必须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

首先是人员排查到位。《防控指南》明确,餐饮单位在复工前,必须对返工人员逐一核查,每天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建立《企业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同时填写《回蓉返岗复工人员疫情防控信息采集表》并上报。核实是否有湖北籍人员、14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14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14天内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如发现有以上情况,必须要求相应员工在家自我隔离14天以上,同时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不瞒报、漏报,确保将危害降到最低。

其次是防护物资到位。《防控指南》指出,餐饮单位在复工前,必须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必须及时补给防护物资,确保防护物资数量和质量达到安全防控标准。制定企业防护物资发放办法并做好台账领用记录。

再次是登记管理到位。餐饮单位在复工前,必须建立好登记管理制度,落实好专人负责对进入经营场所的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并对其相关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建立档案。

其四是宣传引导到位。餐饮单位在复工前,必须通过视频、微信、电话等方式对企业内部员工宣传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知识和全面宣传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知识。必须在办公场地和经营场所设立提示标牌,普及科学防控知识。

最后是信息报备到位。餐饮单位在复工前,必须建立报备制度。全面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制定统一的信息沟通渠道。

复工流程又是怎样的?

需向属地相关管理部门和

属地街道办提出申请报备

《防控指南》要求,餐饮单位达到复工标准后,必须向属地相关管理部门和属地街道办提出申请报备,达到疫情防控要求后方可复工,同时将复工信息抄送成都餐饮同业公会。

企业恢复营业的申请材料包括:成都市商贸流通企业申请复工备案表、企业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企业承诺书等,提供具有符合营业所需的防护用品、消杀物资等技防管理的证明性材料。

餐饮单位该注意哪些经营规范?

从现场技防、环境管理等

四方面入手

《防控指南》指出,各餐饮单位要借助互联网平台,大力开展“点餐自取、团膳直送”等“无接触”式用餐服务。禁止举办群体性聚餐活动。

同时,《防控指南》还从四个方面对餐饮单位经营规范进行了明确。

一是现场技防。要加强营业前公共区域、工作区域的消杀管理,做好进店人员的体温检测、登记工作,做好餐厅、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配备洗护、消杀用品,加强餐厨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容器,按环卫要求正确处置。每天对在岗员工进行晨检记录。人流大的工作区域要采取分批复工、错时上班、多点设置等方式检测。日体温检测不少于3次,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如发现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感冒、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及时就医。在岗员工必须配戴口罩上岗,并及时更换口罩。员工应加强洗手及消毒频次,尤其注意在工作前、操作后、如厕后等严格洗手,切实加强个人安全防护。在餐厅入口处须设置体温检测设备,对到店消费者进行体温测量,发现有发热(体温超过37.3℃,餐饮单位有权拒绝接待)、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应劝离并提醒其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居家隔离措施或就医。对体温正常的消费者,在征得消费者同意及私人信息保密承诺的基础上,须登记至少一人的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建立可追溯制度。如有员工宿舍应每天对宿舍进行不少于3次的清洁消毒和通风管理。

二是环境管理。加强餐饮就餐场所和加工场所的空气流通,维护通风和空净系统的正常运转,加大通风换气量,确保营业空间内具有当前条件下最高的换气频次。各持续营业和复工经营的餐饮企业、单位可适当缩短营业时间,且采取消费者电话订餐、预约餐位、限流消费的方式进行经营管控。

(1)只开放大厅原有餐位数50%的接待量。

(2)对没有窗户、空气对流不畅的密闭性包间,禁止投入使用。

(3)大厅采取减少桌椅摆放,桌与桌之间保持不低于3米的距离;条形等小餐桌采取餐椅单向摆放;消费者隔桌就餐等方式,加大就餐者之间空间距离,尽量减少病毒传播风险。

加强对就餐区域、人员通道和洗手间等场所的消毒灭菌,每日不低于3次,并公示消毒情况。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池及洗手液、消毒液等,每日对洗手间内物体表面使用含氯消毒液浓度250~500mg/L进行擦拭,每日不低于3次。未配备洗手间及洗手池的单位应配备充足的免洗手部消毒液。加强对桌面、椅子扶手、门及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钮、收银台、地面等处,做好清洁消毒,每日不低于3次。有台布和一次性台布更好。对厨余垃圾要尽可能使用加盖式垃圾桶并使用垃圾袋,按照垃圾分类处置要求进行分类处置,做到日产日清。使用过需废弃的口罩、一次性手套应该放在密闭的垃圾桶内,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在垃圾上,对垃圾消毒后置于有害垃圾中丢弃。

三是食材管理。《防控指南》指出,餐饮单位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疫情期间允许经营的供货商采购原材料,严格执行食材进货查验。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尤其是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不采购或使用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不采购、使用需现场宰杀的活禽畜动物,不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食物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分开存放。冷藏食品在0~8℃储存,冷冻食品在-15℃以下储存,或依据食品规定储存条件储存。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加强对原材料的常温、冷藏、冷冻储存环节管理,确保原材料保持新鲜;坚持通过覆盖储存(如使用保鲜膜等方式)防止食材交叉污染。

四是加工管理。《防控指南》指出,餐饮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做到加工工具分开。菜品需烧熟煮透,烹调制作菜品时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及以上。对于需要再次加热食用的菜品,加热时中心温度达到70℃及以上。传菜过程中,传菜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并在菜品上加一个盖子或者使用保鲜膜罩住菜品,确保菜品在传菜过程中不被污染。上菜的员工也要佩戴口罩,戴手套,覆盖在菜品表面的盖子或保鲜膜不要提前剥离,等放到消费者的桌子上再揭开。制作外卖食品时应在厨房内装盒完毕,并确保冷菜保温在8℃以下,热菜保温在60℃以上。对于餐饮具,要做好正常的清洁消毒。提倡顾客进行分餐制和一菜一公筷、公勺方式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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