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戶外野釣,遇到塘主把釣的魚沒收了,還把釣魚杆折斷,要求魚主人賠償合理嗎?

農人阿標


關於到別人養殖魚塘裡釣魚的事情,陌上花村裡就時有發生。陌上花村裡有個村民,陌上花叫他王叔,承包了村子裡的一個水庫養魚,因為那水庫離村較遠,王叔也不是整天都在那看著,所以常有人去那兒偷釣。

有一段時間,王叔說他明顯感覺到水庫裡的魚少了很多,可苦於總抓不住偷魚的人。後來有一天,王叔和他兒子巡邏的時候,正巧趕上兩個人在水庫邊釣魚,王叔和他兒子立馬上前將那兩人的漁具和釣的魚都扣下了。王叔這邊要那兩人賠錢,而那兩人想要拿回漁具,爭執不下就報了警。民警來了之後,王叔將情況據實說明,聲稱那兩人肯定不是第一次來偷釣,可是又苦於拿不出證據。

而那兩人則一口咬定自己是第一次來王叔家的水庫釣魚,而且還辯解說自己沒看到王叔樹在水庫邊的“嚴禁釣魚”的字樣,以為這只是𠆤野塘。民警在聽取了雙方的申訴之後,又查看了那兩人的漁具,發現魚箱並不大,魚箱裡也只有四五條斤把重的魚,看樣子就是個一般的釣魚愛好者,不像是那種有預謀的偷魚謀利的,所以就對雙方進行了調解。

在民警的批評教育之後,那兩人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誠懇地向王叔道了歉,賠償了王叔500元,並保證以後再不會幹偷釣這事。王叔也將漁具歸還了他們,釣上來的魚也一併給了他們。

總有人以為“到人家魚塘裡釣幾條能算什麼事,難道還能違法了不成?”還別說,未經主人允許,私自到別人養殖的魚塘釣魚就是違法,哪怕只是釣了小小的一條,也已經算是偷竊了。根據偷釣的魚的數量,折算成相應的經濟價值,輕則罰款,重則治罪入獄。

依據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當然,作為偷釣一方,雖然是有錯在先,但也是有自己的合法權益的,在魚塘主人沒收、折斷、損壞你的魚具的情況下,你也是可以對他進行起訴,要求他返還或賠償魚具。

依據就是《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第二款:但要弄清楚的一點是,作為偷釣者,明顯是有錯在先,所以首當其衝的是要先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爭取得到魚塘主的諒解,雙方達成和解那是最妥善的,否則有可能會面臨治安處罰甚至刑事處罰。

作為一個偷釣者,如果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卻只是一味的要求魚塘主賠償你釣具的損失,那不論從道德層面還是從法律層面,都是站不住腳的。


陌上花開且緩歸


大二的時候,我在學校旁邊的魚塘釣過,提前問了村民,村民說沒人承包的,結果釣了30條鯽魚,來人了,自稱是塘主,說鯽魚是他放的,要收我的魚竿,我說魚竿就別收了,鯽魚我放了就行了,也就1指大的鯽魚,旁邊又沒有禁釣提示,村民說沒人承包的,大不了賠他50塊錢。他死活不同意,我說我是學生,認了錯他還不聽,後面才知道他喝酒了,來搶我的釣魚杆,我不給,他打了我一巴掌!有種,他先動手我就不客氣了,回了他一巴掌,然後打起來,一起打到塘裡面去了!後面我同學報警了(他一直在旁邊看著),我去派出所錄了口供,由於是他先動手,我有理!後面我又頻繁出入各大醫院,說自己被壞人打了,要鑑定重點,醫生判定了傷殘,警察局曉得事情搞大了,跑去抓人,但是那人已經跑路了,膽子特別小!魚塘主的哥哥是包工程隊的,很有錢,疏通了關係,還威脅我,我直接上報法院了,巴不得把事情鬧大,後面我找了法律系的教授,指導我寫了事情經過,讓證明人簽字,班主任也替我出頭,說只要是對方先動手,就是他的錯!派出所迫於壓力,當和事佬,想賠我1000塊錢了事,我不同意,當時已經拖了快3個月了,我隔三差五地去派出所坐坐,跟派出所的人都混熟了,後面沒辦法,時間太久了我協商到了2000塊就同意了,畢竟外地人,不敢太放肆了。如果我是本地人,一定找媒體把事情鬧大,搞死那屌毛!都覺得我們大學生好欺負!不過現在想來,當時年輕氣盛哦,真要玩過了,本地人隨時弄死我都不曉得,我爸媽又不管我的,全靠自己。時隔多年,我去過幾次那打人者家裡,他老婆已經跟他離婚了,他也去上海打工了,妻離子散的,搞得我心理挺好受的。[呲牙]


絕世萌男


2002年時去一個魚塘釣魚,沒有人,就想著釣一會來人了給人家錢就行了,一般都是30塊錢一天,來了一個大概六七十歲的老頭,和人家一說,直接說我不要你的錢,直接就把魚竿折斷了,把我氣得當時差點一腳把他踹到魚塘裡去,最後害怕出事,硬忍了,想著下次來把魚毒翻塘出出氣,再後來因為還是怕出事情沒敢幹,時間久了就不那麼生氣了


秦人無忌


一個小偷來家裡偷走一塊錢,出門前被回家的我撞見。賊大喊:讓開,我受傷了可以告你,讓你賠的傾家蕩產。

我聽了,忙把他扶著送出小區,然後微信給他轉賬一百塊錢。

回家後感嘆,這個小偷真夠哥們,現在我想做個錦旗送給他。

三天後接到傳票,扶小偷出小區時,一個石子兒硌著小偷腳了,告我沒扶好。現在正在醫院照顧小偷。

你要對號入座歐


衡水胖胖


我們這邊有一家養魚,養了15年,他到那邊承包養魚,前兩年給錢,後來一分錢都沒給。人家就在那邊釣魚了。後來被看見了,然後把那個人罵了一頓。有人問了你為什麼沒跟他吵架?他說我幹嘛跟人家吵架?走人就是唄。每過一星期一百畝魚塘,裡面的魚全部死掉一大半。最大魚甚至有一米長。你本來就不是這個地方,人在這邊承包養魚也沒有給錢。還是個地痞流氓,還罵人家。估計魚真的你不想養了。


如果不可以2


八十年代。我出去釣魚。到曾經釣過的魚壙,一看,已經插了一塊不準釣魚的牌子,問了一下邊上割草的農民,是有人承包了,農民說,沒有,只是這個人也愛釣魚,他就插個牌子,上星期有人來釣魚,他把人家的魚杆弄斷了,隔了兩天,他家的麥子全死了!


薛玉華


我釣魚20年了,從不釣私人養殖魚塘。熟人的親戚的朋友的一律不釣。釣友帶我去他親戚朋友家魚塘釣我也不去。因為我明白一個道理魚塘主和你關係再好表面同意給你釣。其實內心是不情願的。他們不是捨不得那幾條魚而是給你釣了就要給別人釣和他關係好的不是你一個人。所以我只野釣,和花錢釣。


日月明71896229


在自己本市 只要我不是偷魚 撅斷我魚竿基本不可能 在外地的話 我不知道找個釣友群找伴啊? 煙發勤點話說漂亮點 釣魚給大家買瓶水 一次兩次就混熟了 跟著大家去釣 誰能撅我魚竿? 這其實主要是你怎麼做事 在我們老家那邊 基本上誰的魚塘我都能去釣釣雜魚黃鱔 人家信得過


--老海--


不合理。在農村喜歡釣魚的中老年人不計其數,農忙過後閒暇之餘,都愛拿把魚竿往水邊一坐,即修身養性,又陶冶情操。村子裡有幾家有小水庫的,也撒點魚苗。



首先:釣魚者不佔理.題主這個問題就發生在小語身邊,我父親特別愛釣魚,開春冰剛剛融化就開始釣魚,深秋很冷了也出去釣魚,起早貪黑,除了大雨天,沒有一天不去的,真的有一次去了別人家的水庫發生了爭執,還好對方母親好說話沒有計較過錯,他兒子雖然沒有把我爸爸的魚竿整折,但是拿了兩把杆不還回來,後來通過池主母親要回來了。這個事情咱們沒有理由,不佔理,但是池主也不能太過分,村子裡或者鄰村都認識,再說就幾條魚,也沒有必要撕破臉皮吧!你沒有經過主人的允許隨便進入人家的水池釣魚本身就是個錯。



其次:彼此都沒有多大過錯因為一點小事沒有必要鬧僵.雖然釣魚者有錯在先,但是魚塘主人也不能死死抓理不饒人,對於釣魚愛好者來說,魚竿就是他的命,那一把杆少說也得幾百塊錢,多則上千上萬的都有,你有什麼權利處理人傢俬人物品呢?如果真的折斷了魚竿咱們也沒有理由跟人家索要賠償,畢竟咱們有錯在先,魚都釣得起,就一把魚竿也別斤斤計較了。


再次:影響鄰里關係.對於農村來說,方圓三十里之內的村莊都有親戚,也都認識,鄰里之間應該隨和一些,彼此擔待一點,即使對方有錯我們也應該禮讓三分,減少這樣的事情發生。



最後:小語認為不近人情的人現在很少了,大多數都很隨和的,我們都要培養高野情操,學會分享快樂。我是小語,來自黑龍江省五常市,小語的家鄉鄰里之間關係密切,有困難互相幫忙,以上觀點是小語個人觀點,歡迎評論點贊,感謝閱讀!


五常大米王語


我算是頭條釣魚人最拼的人嗎?今天看到你這個文章,就想起我一個月前的相似經歷,唉啥也不說了直接正文吧。

那一天像平常一樣,天氣很好,我一大早就騎著電驢帶著魚具釣魚去了,釣到下午三點左右吧,居然大魚一口都沒有,心想唉今天的又空軍了,由於又剛做自媒體不久,好久沒有拍野釣中大魚的視頻了,心裡不免有些失落,太陽這個曬也受不了,心裡也有想回家的感覺,唉那就乾脆收杆回家吧,不免強自己了。

騎著電驢走在回家的路上,看到馬路不遠處有幾口魚塘,也不知道心裡怎麼想的,好像心裡有個聲音說去拋幾桿吧,中個大魚拍拍視頻呢。就這樣就鬼使神差的到了一口魚塘邊,很快架好杆子,搓好餌料下杆。心裡想大魚快來咬鉤吧,拍個視頻給粉絲們過個癮就收杆走了。其實我也是這麼想的,釣上魚也不要魚,就是釣著玩下而已。

時間很快,可能釣了有十幾分鐘左右,一條也沒釣到呢。在塘的對面那邊也是一條小馬路,這時看到一輛三輪車停在馬路上了,有無人下車或做什麼看不清楚。反正心裡有一種莫名不好的感覺,不會是主人來了吧。

硬著頭皮又釣了一會,彷彿聽到馬路上方有人走過來的聲音,就在我停電動車那位置呢,我以為是偷車的,趕緊走上去看看。看到一個六十左右的婦女蹲在那兒。心咯噔一下,不會是來抓我的吧。

這時感覺很不好,唉,也怕真的有麻煩,趕緊下去收杆走人了。收好魚具後走到馬路上準備騎電驢走了,這時那個婦女開口了,問我釣了多少魚?來了多少次?我如實講第一次來,一條也沒有釣到,好奇只是玩玩而一。那時婦女打了電話,又過來一個女人和一個男的,那個男的還用手機拍照。心想今天完蛋了事大了。

感覺不妙,我也急於脫身,想騎車走了,那個老年婦女耍潑似的擋在車前,開口了你今天走不了,我魚塘有多了魚你賠我多少魚,一聽獅子大開口,我聽蒙了著實給我嚇一跳。我也講我第一次來,一條也沒釣到,只是娛樂一下沒想釣你多少魚走。講這些道理沒用,那老年婦女就是一句話,我魚塘放了三千斤魚,放了這個多,你賠我這麼多。我氣不打一處來,不可能的這樣賠你,要不你報警來處理都行。她們既不報警也不讓我走,時間就這樣僵持著,沒辦法,耗了個多小時吧。

眼看又脫不身,我主動給他們認了錯,說賠二百塊了事。但她們不幹,這時那個拍照的男的開腔了,說是這村的村長,塘主喊他來做證的。這時才明白剛才三輪車停在那裡幹什麼,給我下套呢。看僵持不下,那自稱村長的人拉我到一邊,附耳講了一下,她們要五百才了事。原來明白了,她們不想報警處理,就是要錢。可是自己錯在先,釣了她魚塘的魚,又能怎麼辦,自認晦氣。

看看時間也不早了,這樣僵持下去什麼也解決不了,又給她們講了好話,認了錯誤,講自己也是工地上幹活的沒錢,工資都沒結帳呢,只有四百塊而且在微信裡,你們不答應手機一會沒電關機了,你們要五百隻能隨我去街上了。這時那個自稱村長的男人見好就收開腔了,我做箇中,趕緊刷給她們吧,走人吧。就這樣事情解決了,在回去的路上,心情相當鬱悶。

事後自己也總結了一下,感到自己的行為也不對,必競別人養殖的魚也不容易,雖然要的幾百元多了點有些不滿,人平安就好,就當買個教訓吧。今天以我的親身經歷告訴自己和釣魚人這種錯下次別再犯了,大家都不容易,老鐵們為了釣個魚,發生這樣的事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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