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看待父和母單身想再婚兒女卻橫加阻止這種事?

齊天俊美


兒女橫加干涉單身父親或者母親的婚姻,這是典型的不孝,是極端的自私的表現。反對的原因無非就是,父親的財產怕給繼母給掏空了,不能完全留給自己了。母親再嫁給別人,不能給自己當免費的保姆了。這樣的兒女壓根就沒有替他們的父親或者母親想一想,一個人過日子孤單,有病身邊沒有個人給端茶倒水的,兒女再孝順也沒有老伴伺候的周到。奉勸天下的兒女,如果你的單身父親或母親,他們想找老伴,你們千萬不要干涉,幫他們把把關是可以的,最終的主意還是他們自己拿。這就是對你的父親或母親最大的孝順。你要想讓他們晚年幸福,多活幾年,就請你們愉快的同意老人家再找一個伴。


陽光快樂老頭


再婚,原家庭是邁不過的坎,家人的感情如此,對子女的牽絆更是如此。

婚姻的幸福離不開親人的祝福,而子女排在首位,人生中年,離婚再婚。常理來說應該是灑脫從容的,但面對子女哪怕做得再好,似乎都問心有愧。

夫妻關係會有分離之時,父母深情卻是一生相隨

婚姻,人生的第二選擇,在這個不疾不徐的年齡男女考慮的更多是舒心和合適,所以我們常見中年夫妻再婚往往不是一蹴而就或者閃婚,更多的是考慮良久,甚至馬拉松式的感情磨合,應為再婚不再是一個人的事,而是揹負了自己的過往和深愛的家人。慎重,再多也不為過。

父母如此小心的再婚,那麼對於兒子來說,他們又是怎麼看待這個事情的呢?是認為父母背叛了家庭撕破了承諾還是理解父母的不容易成全他們的生活。接下來我們來看看幾個子女說出的心裡話。

王女士女兒,19歲,我恨我爸拋下家庭,居然還說以我為榮

小時候我爸和我媽就吵,但只是動動嘴“點到即止”,後來我上了初中就升級成了“武鬥”到處摔盤子,杯子。以至於家裡每個人的碗筷都是專屬了,多的沒有。

其實我挺煩他們吵架的,我從小就做起了調解員,試圖緩和他們矛盾的關係,我發現父母有個共同點:“關心我的學習”所以我就拼命學,每年都是年紀前三名,每次開家長會,老師都稱讚父母家庭教育得好,父母彼此也相視一笑,每每在那時我便覺得幸福就在我身邊。

上了高中,學業壓力更大還要操心著父母的事情,成績有所下滑,爸爸以此為藉口責怪媽媽,長時間不回家,知道後來一紙協議擺在了媽媽面前,離婚終於發生了。

我咬緊牙關還是考上了重點大學,去北京上學,我恨我爸在我最難的時候丟下我和我媽,丟下一句:“我是為你好”這樣的話語把所有的責任都拋的乾乾淨淨,媽媽很堅強沒有被生活打趴下,未來的路只有母女相依生活。

更可惡的是父親再婚時居然當著全部的來賓說我是她的驕傲,我終於知道在他的心裡,我只是一面幌子,一面慈父愛女的幌子。

如果我爸不這麼快離婚,如果他不這麼快又進入婚姻,如果他能提前給我說一下讓我準備準備,或許我心裡沒這麼恨她,但生活沒有如果,即便我想原諒他也無從下手。

看著同齡人的父母,我忽然懂得了成年人的不易,心累了,也傷了。

李大姐兒子,24歲,家裡好吃好處,我媽非要再婚,我養老不好嗎?

在大學的時候我便開始打工了,目的就是緩解家裡的壓力,因為我知道我媽不容易。

媽離婚10年了,我判給了她,我爸說好的生活費時有時無,一開始她也和普通女人一樣傷心流淚,不知道母子該何去何從,但這樣的狀態沒持續多久,她咬緊牙撐起了這個家,她的話也從“我怎麼這麼命苦”變成了“路是人走出來的”。

一直以來我們母子都商量著過生活,我體諒媽,她也心疼我,後來我上大學,她去跳廣場舞,想不到哪些“狐朋狗友”居然給她介紹對象。一開始她也和我商量,我面無表情,這個事情也就作罷了。

只到我回家發現一桌子的飯菜事情才敗露,因為我媽只會做簡單的飯菜,我曾經給我媽說:“將來你老了,我給你養老,媳婦我晚幾年娶”。我媽答應了,想不到現在背叛了約定。

我最愛的人,拋下了我,不知道該怎麼面對。或許在她的心中,我永遠是個孩子吧,一個沒有長大的男孩子吧。

梁先生女兒,20歲,我不恨誰,只恨自己沒能力不能阻止這場分離的發生

我媽從和我爸結婚起就沒工作過,兩年前突然說要出去工作了,連我高考也不能阻止她的選擇,從凡事都和我爸商量到獨立判斷決定,這一切都顯得十分的迅速,像是早在心裡預演過千萬遍一樣。

我媽曾經給我說去工作是因為在家裡沒有感受到安全感,她不想做任何人的附屬,她也能證明自己可以活得很好,當時的我不太明白,但現在卻又太遲了。

本來生活的好好的,我媽突然跑到我的房間和我一起睡,對家裡的事情也沒有原來上心了,經常加班連晚飯都不回家吃。和我爸說話也都沒有什麼深入的話題,都是有一句沒一句的,沒有爭吵也沒有生氣,卻讓家裡顯出一股特別壓抑的氛圍。

後來我媽居然去上一些培訓班,從英語到計算機都報了一遍,她說這是對自己的投資,本該在十年前就做,現在已經是亡羊補牢了,對於我媽的做法,我爸卻像沒發生一樣,充耳不聞視而不見。

有時候我生氣,說:“都在家裡坐著,卻全部看著手機,沒有一點生氣”,我提議一起外出,父母都拒絕我。最後我媽離婚再婚我一點也不意外。

我不恨他們,剩下的都是自責,我愛我的父母,但卻沒能力挽救他們的婚姻,或者這一切都是我的錯。

凡心說:

結婚是多情的水到渠成,離婚卻不盡是薄情寡義。

再婚可以理解為對婚姻的堅信,若是被婚姻傷痛心的人是絕不可能再次步入婚姻的,正是因為在婚姻中體驗到各種美好,才在之後選擇了他人再續情感。作為成年人應該要有這樣的覺悟。

原配婚姻走到盡頭,彼此熟識也確定改變不了對方,分別或許是一件好事,兒女自然不瞭解這個層面,但要明白的是情感通過努力和勤快才能彼此傳遞的,如果只是被動的等待兒女的理解,估計到最後你也是“孤家寡人”。

拋開陳舊的觀念,讓自己積極一點,和子女溝通更多一點,就算是離婚也能獲得極大的尊重,於父母而言這算得上一堂必修課。

對於離婚或者再婚,不要讓任何一人成為犧牲品,這個是對婚姻和家庭最大的尊重和愛護,凡心一直說人需要獨立的人格,而不是在不同事情上“扮演”角色,只有情感的交融才能獲得最大的寬容。

能再婚是種狀態,一種還可以尋找真愛的狀態,這個人不合適便尋找下一個,勇敢去愛,真愛並不難尋。

凡心相信世上是有愛的,因為有愛和勇氣,真情才得以千古傳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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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桃番茄GO


對於父母再婚,正確的處理原則是不干涉!就是一切按父母的意思處理,子女最好不表態。

父母有選擇自己感情的權力。父母有選擇再婚或者不再婚的自由和權力,子女沒有權利干涉。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

子女孝順並不能彌補父母感情的缺失。這是兩種不同的感情。子女可以滿足父母的生活需求,但是不能彌補父母感情生活的空虛和寂寞。

父母再婚應處理好家庭問題。因為是再婚,問題有點複雜。婚前財產是不是公證、婚後生活開支來源及支配、子女如何養老等一系列問題都要合情合法地處理好。保證子女和自己的權益不受傷害。

子女橫加阻止肯定是不對的!父母可以堅持自己的意見,也可以做一些說服子女的工作,必要時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尊重父母的選擇就是孝順!


洪水源清


任何一個家庭都希望一家親。父母一方喪偶,一方離婚,作為夫妻和子女絕對是不希望的。回到現實一旦出現必須面對。如何解決父母重新尋求自己新的生活,這涉及到子女在觀念上、認識上的轉變問題。個人認為,作為子女不能用你認為的道德綁架父母,父母也是人,她們有自己的情感,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不能用你認為所謂的情感阻礙父母,無論從法律上,從道義上子女都無權干涉。子女要綁架、要阻礙、要干涉怎麼辦。不排出兩個問題:第一,財產;第二,因對對方的要求沒有達到子女的標準。如何解決沒有特定的方藥,只能用情感交流、溝通,講事實,講道理,父母正確的處理好子女們擔心的問題。但作為子女在父母的做到了情之有理,效之有理的前提下,就要理解和支持,不能橫加阻攔。因為你們不可能隨時在父母身邊陪伴關心和關愛,要懂得血親很重要,但姻親比血親陪伴走得更長遠的道理。如果你也長大成人結婚生子更應懂得其中的道理。所以,為了父母的身心健康,為了父母在有限的生命時間裡開心快樂,為了父母你們不在身邊有人承擔起你們不在時相互照顧,相互傾訴,不寂寞、不孤單的義務和責任。子女們放手吧,讓父母快樂幸福的渡過餘生。何而不樂。


大叔180175134


只要不是啃老族,一般應該不會加以干涉的,現在都講究實際,兒女怕父母財產落入他人手中?但真要父母老了也不見得養老。與其這樣,換不如讓老人提前把家產給安排好,寫個婚前財產公正就可以了吧?但老人再婚自己也要想過來在想過去。別把後路給斷絕了。老了親情也是不容忽視的。


拔起蘿蔔


該如何看待父和母單身想再婚,兒女橫加阻止這種事?其實兒女不應該阻止父,母的再婚,老古話說的好、滿堂兒女,不如半路上的夫妻、兒女再孝順?錢再多?買不來老夫,老妻的快樂,夫妻之間感情?和兒女的感情,是兩回事:比如、父母老了、有疾病了?老伴👵是白夜守著、一方生活不能自理?一方簡單的護理方式?也比兒女伺候時方便、老人怕寂寞,總想找人聊天?兒女不可能天天陪伴嘮嗑吧?有很多事情,兒女做不到、夫妻做的到!做為單身的男女?也不要想的太多,自己覺得兩個人可以組成家庭、合的來?給雙方兒女打聲招呼、你們可以另過生活,不打擾雙方的兒女!也有自己的空間!


1399766888翔


這個問題很複雜,包含多種因素,最關鍵是父母的現狀。常言道,孤材難著,孤人難活。父母年齡大了生活閱歷多了,雖有孝順的子女希望父母生活好大多留在身邊,不能說錦衣玉食供奉著,但大都對老人傾心傾力,可作為父母說心裡話最不願意和孩子們在一起了,因有諸多不便,隔代相阻,所以寧可自己一人在家自由自在也不願享福,這就岀現了問題,如父母都在那沒什麼那怕就是一方殘了癱了都能過,可留下孤單一人這就有難題了。

當今社會人的生存能力生活狀況大都越來越強,物質條件越來越豐富,老人們生活生存大都不是問題但精神空虛,少年夫妻老來伴,老伴老伴老了總要有伴才好,所以說找老伴作為兒女首先應瞭解父母的養老狀況,如果是有養老金的不論多少每月一千兩千都行,那你就可放心讓他們去找個老伴,畢竟有一個相伴的人有了災病有人管最起碼能通風報信,你起碼少操了心,但前提是得養得起人家,如果經濟能力沒保障那你就要和父母講清利害了,畢竟他們不比當年不能再打工做事了,找個老伴靠子女支助那就有點難了,你也許現下還行時間長了就會有諸多不便了。

所以說對父母孤單再找老伴這件事你是有發言權的,並不是簡單的子女干涉父母再婚問題,你應權衡利弊看父母的各方狀況做岀恰當的選擇,為了父母為了自己。


艾谷137209


老年人再婚是中國當前的敏感話題,尤其是兒女們接受不了,老頭娶個老伴回家還好一點點,如果母親再嫁,兒女們就感覺面子上過不去,好像不孝順一樣,其實老年人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力,兒女們不應該橫加阻攔,要以老人的幸福為中心,換個角度去看待問題,可能會不一樣的心態,年輕夫妻老來伴,老人和年輕人一樣需要愛情,需要陪伴……


傲然無語


單身的父或母都有對愛情的心理需求和生理需求,是法定的人生基本權利,任何人都不能橫加干涉或阻止,否則,就是涉嫌違法的行為!特別是作為子女,應該對父母有孝順之心,支持單身父或母的正當再婚,一方面維護了父或母的正當人生權利,另一方面又減輕了自己照顧單身父或母的負擔,因為單身父或母再婚後能互相照顧。


zcc52618


非常正常。過去,輿論對兒女的行為一致持譴責態度。但是,經過十幾年的社會實踐證明,老年喪偶再組新家庭,結果並不盡如人意,而且引發的家庭糾紛和社會矛盾有的非常尖銳,帶來了很多負面的社會影響。

現在明智的老人,寧肯同居,也不結婚,就是為了規避產生新的家庭矛盾,引發新的不必要的而且是複雜的法律糾紛。

這不是個什麼簡單的喪偶單身老人再婚問題,而且一個非常複雜的社會細胞再組合將變異出一個或健康,或平庸,或惡性的社會法律問題。

所以,子女反對是有它的合理性的,應引起當事人的深入思考和認真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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