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對於故意不復工的人怎麼處理?

律師助理邱娟


好好協商,溝通不了就一拍兩散!試想,不想來的職工,一定是怕工廠不安全,這可是有生命危險的!換言之,你能保證你的工廠萬無一失嗎?


小樓聽雨71514


哪有故意不復工的人啊,是人根本出不去好吧,如果距離遠的,在農村住,路封了,也不通車,自己又沒私家車,你說咋上班,難道走路去外省上班嗎?這也不現實啊,如果跨省打車,先不說車費問題,高速都封著這也走不通啊,普通工人誰愛在家待著啊,誰不想掙錢啊,就說我自己吧,我是哈爾濱人,我自己的車也在哈爾濱家呢,現在在我老公家安徽這邊過年,本想初四回東北,沒想到疫情嚴重了,走不了,這麼遠,出都出不去,怎麼上班,關鍵路上也危險啊,所以說當領導的是不是也適當理解一下我們打工者的難處啊,關鍵現在我們出不去啊,如果都通車了,還故意不上班,那隨你怎麼處置。


寶寶jiao


上級部門通過了企業的復工申請,企業可以按照審批時間按期復工。對於不按期到崗的員工要問清楚具體原因,具體問題也要區別對待,不能搞一刀切。畢竟目前仍是非常時期,各縣市客運車輛還未開通,大部分村莊道路也沒有暢通,私家車開不出來,出行不便的確是客觀事實。越是在這種關鍵時期,處理問題越要以《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如果簡單粗暴的扣錢、處罰、開除,員工如果不能接受,真要聚眾上訪,或到當地勞動部門仲裁,恐怕企業要受罰。不管遇到什麼問題也要協商處理,依法解決,本著互相理解的態度,解決問題,避免激化矛盾。

一、員工如果因為到公司的道路封閉或客運汽車未開通為由延期上班的,屬於非故意曠工,可以以年休假、每月休班來抵扣彌補耽誤的工時,耽誤一天,以後就少休班一天,但是三天之內,自己想辦法到崗。醜話說到前頭,如果延期一週仍未到崗,可以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啟動除名除名手續。

二、員工如果家中確實有事情,走不開。只要理由充分,需要提供合理合法的證據,按照事假處理,《勞動法》對事假工資沒有具體規定,從復工當天算起,少上一天班,少支付一天工資。超過一個月仍未到崗,聯繫員工,再不到崗,公司將啟動除名程序。

三、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崗的,從復工之日起,啟動除名手續。

注意《勞動法》、《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連續曠工十五天,年內累計曠工超過三十天,用人單位可以與無正當理由曠工的員工終止勞動關係。但是此規定已於2018年1月5日已經被國務院第516號令明文廢止。至於曠工幾天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可以制定內部管理制度,根據本公司情況,自行制定。

通知員工復工相關信息、到崗的時間節點要留下電話錄音或微信截圖,辦理除名手續,要有書面通知(給員工郵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我的一點個人想法,具體程序操作建議再諮詢以下法務、人力資源專業人員。避免違法違規操作。


蘆葦


疫情期間,對於故意拖延不復工的人員需要區別對待!此處就不包含那些因為封城封村等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復工的了!

前提:企業已經辦理了相關復工備案,做好了防疫物資準備和員工安全工作安排,並通過政府部門許可可以復工,才可以要求員工返程復工!

對於外地員工返程後,需要做好隔離工作,每天測量體溫,確保返程員工沒有感染風險才可以安排復工!不然貿然讓大家都集中在一個空間辦公,風險很大,員工擔心風險不復工也要理解,畢竟企業防控措施不到位!

如果員工返程後做好隔離工作,並且公司防控措施都到位了,員工仍然故意拖延不復工,可以分期分撥,先從公司領導和中層帶頭,最後員工逐步復工!畢竟,獲益最多也需要付出最多!

若果以上都做到了,員工仍然故意拖延不復工,就要需要員工提供相關證據證明確實不能復工理由存在合理性,如拿不出相關證據,這樣的員工留著也沒什麼意義,不如依法裁掉!


HR進階


疫情期間,我覺得情有可原。不應該說故意吧,這樣的疫情哪個不怕呢!就說萬一復工被感染了,那整個公司都會影響,一個家庭要奔潰!個人認為如果可以遠程辦公的話,最好讓員工遠程辦公,如果不能,看和員工商量能不能減少點工資!疫情當前,不出去就是幫國家忙!希望國家早點戰勝疫情,大家恢復正常生活[微笑]


小蘇闖天下


提這個問題的動機是什麼?老百姓要生活,不上班吃土嗎?

奉勸一些企業:疫情面前,不要因為一時衝動導致嚴重後果!

從今天開始,國內部分企業陸續復工。而且會出現復工高峰,大規模人員流動會再次出現!這個過程極可能增加數十倍甚至百倍感染幾率!這是很致命的後果!請問這就是你想要的結果嗎?

如果一個企業因為員工感染導致整個公司被隔離封閉,負責人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民事賠償等!也會影響客戶新訂單的簽訂,自己舊訂單的交付。

提問者是律師嗎?請問您這是在為企業搖旗吶喊嗎?請問您這是在嚇唬廣大網友嗎?暫且不去糾結公司利益與員工利益,公共安全與勞動合同哪個重?

復工與否,故意與不故意,這些對於員工與企業都是自身無法抉擇的事。企業可以開具不可抗力證明用來延緩訂單交付。員工不想上班可以辭職解除勞動合同,企業分分鐘能招到很多員工。如果事先不請假,公司沒有另行通知延緩假期,一般按曠工處置,一般規定曠工2~3天自動解除勞動關係。


嘟佰福


疫情期間是個特殊時期,員工害怕受感染,公司害怕受損失,甚至不能有限支援疫情的控制。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是首先得做到依法,依規。如果因為員工的故意不復工導致公司受損的可以對員工在法規規定範圍內的更重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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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人猿


這個問題已經有了明確的指示出來,一些必須的企業在疫情期間開工需要去申請,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才能復工,但是還要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安全,所以企業要開工先進行申請,不能拿疫情期間員工去嘗試,企業要響應國家疫情防控號召,對於一些申請復工的企業,要求員工回去工作,疫情期間區別對待。

當然話說是這樣的說法,真正做到的有多少這個不好說,畢竟員工也想開工賺錢,放假太久了每個人都有想上班的衝動,只要符合開工的要求,大多數人都是願意開工的,少數的一些人由於一些原因沒辦法正常回去上班,這個公司本身說應該理解,只是真正能做到理解的有多少,而不少公司對員工復工與否會帶有強制性的,這就是現實。

暫時不復工是目前的正常情況,原本在這種疫情時期不應該工作,只是一些企業為了自己的利益生存,會急著開工,但是一些社會關鍵企業疫情期間也不停工,這些企業是為社會做貢獻,但是一些不是社會民生企業,在這種情況下開工而且強制員工上班,這種做法就有點不好說了,部分企業有自己的難處,員工也有自己的難處。

對於企業要求復工,員工不願意復工的,主要還是看情況來定,員工為什麼不願意復工,企業為什麼要急著復工,復工對員工的安全有沒有影響,公司的防護措施達不達到安全要求,這些都是員工考慮的,也是企業考慮的,如果公司不能在疫情期間保護員工的基本健康安全,員工有理由拒絕復工,其實在疫情期間員工不願意復工的也可以做區別對待比較好。


無法超越的足跡


何謂故意?在大事大非面前,企業的人性化又體現在哪?

在復工前,企業要做些讓員工放心復工的舉措

1.企業所在城市目前疫情的情況是怎樣的,是不是適合復工?如果適合復工的,那這些方面有沒有做:

與政府部門申報企業的復工情況,並創造復工的條件,包括但不限於防護用品如口罩,溫度計,消毒水,酒精的採購和配備,辦公場所的清潔與消毒等等,這些不妨拍照給員工看。

2.瞭解所有員工的行程和身體健康況,並公示,讓全體員工放心;

員工不復工和沒及時復工是兩個概念,要提前瞭解清楚

我們做足了前期的事情,仍然有員工沒有復工也是一定有的。那麼我們就要了解清楚不復工或者沒有及時復工的原因:

有人害怕不願復工,因為不願意被感染;

有人不復工,是因為家人不願意讓其復工;

有人沒復工,其實是交通的問題,無法出門!

更有甚者,什麼都不說,其實就是自動離職!

針對沒返崗的,要根據不同原因做不同性質的處理

針對害怕復工被感染的,曉之以理,還是不行,請他們申請請假;

針對交通問題的,如果可以,未及時到崗的時間以年假等帶薪假先休;

針對沒有迴音聯繫不上的,按自動離職核算時間,屆時未到公司,啟動自動離職程序。

【總結】

在目前疫情的情況下,如果有條件,在明確工作目標的前提下,採取遠程辦公的方式讓員工滿意度高的情況下,又能完成工作任務。


稚始梔終


疫情期間,各社區限制人員流動,防止交叉感染。我單位(網上訂房,以流動客人為主的酒店)不向社區報備.申請,而是在微信工作群裡不停督促員工上班,置員工安危於不顧,私自復工。請問員工們該如何應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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