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追尾出租車,私家車有全險,出租車要求補償修車期間的停運損失,合理嗎?

行雲流水1493133


有些人真是法盲,拿到駕照的時候就應該知道和營運車輛發生事故,全責方要賠營運車輛的運營損失。如果是營運車輛全責,就不會賠私家車誤工費。


春天的風574


我也用自己的親身經歷來說一下:2011年,我開車正常行駛,一輛出租車突然變道到我這道里,嚇了我一大跳。還沒完全恢復過來,他突然急剎車載客!我來不及反應追尾了。交警說我全責,讓他把他的修車費在保險到賬後給他,雙方同意,開單子修車去。當時心裡很鬱悶,我還對交警說,為啥沒有揚招點,他就可以隨時隨地亂載客?交警說,不同意,你們就去打官司吧!結果修車修好後,那個出租司機要我付他三天誤工費,我就沒同意,我說了,你當時交警在時為啥不說,現在要錢沒門。再說你原本就是在無揚招點的地方隨便停車載客,不服,你去打官司,然後轉身就走。這事也就這麼結束了!但後來聽說,這個錢是要付的。


微風吹吹


誤工費肯定沒啦,我的車2月16日在高速上被一輛營運的中巴車追尾,中巴車全責,修車費29500元,拖車費1200元,物品賠償費800元,到3月12日才修好,但是工作原因,必須要用車,而且事故發生不在工作當地,對方也不在事故當地,我還要坐火車去當地4s店取車,取車的時候,要對方過來付錢拿發票,對方不願意過來,我沒有辦法等,就先把錢付了,然後保險公司到處跑,還有交警大隊去調資料,對方的行駛證,駕駛證,事故認定書三樣資料,準備走代位追償,或者起訴,到現在還沒有收到錢,我問了,要是起訴的話,要請律師全權委託起碼3000到5000元,代位追償,我的保險公司定損價格比對方保險少3000塊,因為物品拖車啥的幾乎不支持,不賠償,只支持車損,所以講成本還是太高了,後來對方主動協商了,對方辦理了直賠到4s店流程授權,準備錢打到4s店,我還要回趟老家,要求4s店把錢退還我呢,我心裡很不爽,我無責,我就想爭一口氣,就是要起訴他,包括中間的來回打的,火車票錢,中間這麼多天租車費,誤工費等要他全賠了。但是沒辦法,因為問了律師,幾乎賠不了多少,而且律師告訴我,賠的錢還不夠請律師費用呢,律師講金額太小,還是雙方協商的好,而且因為這事情太耗精力了,現在工作待遇還行,因為這事影響了工作,代價太大,所以講按照直接賠償就行了,別的,誤工除非人傷了另講,不然都是扯淡,因為大家都拖不起時間啊,你為了幾百,一千的誤工費,你去起訴?時間精力成本還是太高了。所以講一般來講,誤工費是不需要賠償,因為金額太小,太煩了。


一劍葉孤城


針對汽車出險方面的問題,涉及到的比較廣泛且複雜,針對您說的問題,車輛出現交通事故後,首先要判定事故責任,如果你是全責,汽車維修費是由你方保險公司來賠付的!另外說到誤工費的問題,因為出租車是營運車輛,車輛受損維修是要花時間成本的,所以要求賠償誤工費也是應該的,這個真沒有辦法,只能通過計算得出車輛一天大概收入,做出相應補償!

如果出租車自身買了此方面的險種,可以申請保險公司賠付相關費用,不過要想拿到誤工費,關鍵與提供的證據有關,需要提供相應的收入證明以及誤工證明,提供的證明材料得到認可了,才有可能得到保險公司支持!

以上個人觀點,謝謝!


蘇州小金哥


這個要看是誰的責任,一般追尾都應該是後車全責,但是,有時候,也不完全是這樣。讓交警認定,如果是後車主要責任或全責,那麼,出租車(前車,被追尾了)提出來,賠償停運期間的損失,完全合理而且必須由法律上的支持。今後,一切追尾、剮蹭等等,給別人車輛造成損失的,不能僅僅讓保險公司理賠修理就完事了,這樣會讓一些人開車更加肆無忌憚、我行我素,反正,剮蹭或追尾了別人,有保險公司理賠呢,自己也沒有太大的損失,這樣不行,今後必須在保險公司理賠修理車輛之外,責任人還得個人賠償對方工作、生意、時間等等上的損失,這個賠償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由交警根據修車費的百分之十五賠償。


用戶54318137777


路面上跑的車大概分二種,一是營運車輛,二是非營運車輛。營運車是由國家運政部門批准上路運營的車輛,法律規定它是有停運損失的,非營運車輛也就是平時所說的家庭個人代步工具,它是不能上路運營的。二者的區別在於一個是每月向國家交納稅費,一個沒有稅費。為了自身的錢袋,最好遠離運營車輛。


手機用戶62157827775


這裡單說出租車,有拉仇恨嫌疑。

實際上,出租車,租賃車等等,都是要賠的。並且保險公司不賠,個人承擔(找法院,出租車公司,租賃公司一問就知道)。

具體標準,各地都有。


lhz6918


給廣大私家車主普及一下,發生交通事故,營運車(包括出租車)無責的,是要修車之外還要賠償運營損失的,公司會出具有效證明(有法律效益)。別的城市我不知道多少,北京一天(單班)295元。


北京e的哥


不合理,刁都不刁出租車


hello我還有你


合理,因為是營運車輛指它掙錢的,法律是支持的,數額不大就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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