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歲的女兒偷拿了超市兩顆糖,回到家搜出來給我看,嚴厲批評她,但她不以為然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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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是件很嚴重的事情,需要家長嚴肅對待。“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從古至今都知道的道理,更應該讓孩子明白。既然你已經提出這個問題,說明你已經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只是孩子的態度,讓你不知道怎麼教育她。

針對這件事情,我的幾點建議:

1、家長的態度必須堅定。

這件事孩子就是做錯了,無論孩子說什麼做什麼,都必須堅定態度:孩子這次就是做錯了,必須讓她知道事態的嚴重性,決不能妥協。


2、瞭解孩子偷拿糖的原因。

根據與孩子平時溝通的習慣以及孩子的性格,家長確定溝通的態度和方法,目的是問出孩子偷拿糖的原因。只有清楚了孩子內心的真實想法,家長才能知道問題出現在哪兒,才能有的放矢。

任何對孩子不問理由的責罵都不是好家長應該做的。


3、針對原因進行說教。

也許孩子只是一時貪玩兒,或者看了電視,又或者跟別的孩子打了堵,等等,可能有很多種是我們家長想不到理由。通過孩子的回答,我們家長才能知道下一步怎麼做,比如一時貪玩,一定要嚴厲教育,不能拿偷當兒戲;如果看了電視學的,那就要教會孩子應該選擇什麼電視看,家長還要做好相應的管理電子設備的對策;如果跟別的孩子打了堵,那就要繼續問清楚為什麼要打這個堵,家長也要從中判斷,孩子的朋友是否有繼續交往的必要。

對待孩子的過錯,家長不能上來就劈頭蓋臉的責罵,找不準靶心,任何箭射出去都沒有意義。而且還容易導致孩子對家長的牴觸,時間久了就更不願意與家長溝通交流了。如果與孩子切斷了溝通交流之路,那你永遠不可能真正的瞭解孩子了,隨著孩子的長大,就會更加難管教。影響親子關係。


4、讓孩子自己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

可以通過孩子講一些故事,或者看一些新聞、短片,甚至是案情,讓孩子明白拿兩塊糖也是偷,小時候不改正,長大後會犯更嚴重的錯誤。在這方面,可以誇大後果的嚴重性,讓孩子從心裡感到害怕,也是一種制止孩子再犯的辦法。


總之,家長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讓孩子明白自己做這件事是錯的,將來堅決不能再犯。


雪兜魚


我兒子一年級,中午我老公去取眼鏡,對面是文具店,他自己去的,取完眼鏡我老公喊他他就出來了。到家我發現了一塊橡皮,我確定不是我買過的,他說是他買的,5毛錢,我覺得不是。我一再引導他,他還是咬定買的。我去了店裡,調了監控,他在那裡擺弄,爸爸一喊他就跑出來了,確定沒付錢。

文具店老闆跟我道歉,說他們沒監管好,讓孩子犯了錯誤,我付了錢。之後見到孩子,我只說了一句:我看了店裡的監控。他臉就白了。他爸爸從來沒跟他說過重話,那次直接放了狠話,告訴他再有下次直接上手揍他。後來又跟他講了很多例子,以及發展下去的後果。現在需要什麼就跟我們說,合理的就買,不合理的討論。


邢巍13


你說這情況我家孩子也有過。去年上幼兒園之前都是她奶奶帶的,在她兩歲多到三歲時候,有一天晚上我下班,她奶奶說我姑娘在超市拿了兩個糖,是戒指形狀的糖,據我婆婆的描述是在她不知道的情況下拿的,出了超市門她掏我姑娘的口袋發現的,我問我婆婆:糖呢?我婆婆說和我弟媳家的小妞一人一個吃了。我問我姑娘是不是?我姑娘承認了,我直接告訴她,一會兒我們去超市把錢給超市的叔叔,給她講了去超市拿東西是要付錢的,不付錢警察叔叔會來抓她的,如果想要,奶奶不買,媽媽買,但是不要自己拿。這話是當著婆婆面說的,因為我知道我姑娘當時拿的時候我婆婆肯定知道,不排除她故意的可能性,因為我和婆婆一起去超市我見了好幾次都是直接拿散稱的零食往我姑娘手裡塞。那一次之後婆婆至少沒當我的面這樣做了,我也時常告訴我家孩子,想要什麼,要告訴媽媽,媽媽會給你買。後來我就辭職自己帶孩子了。我認為在教育孩子的過程,正確的人生觀真的很重要,家長一定要言傳身教!


慵懶MM


五歲的女兒偷拿了超市兩顆糖,回到家搜出來給我看,嚴厲批評她,但她不以為然該怎麼辦?

看到標題忽然又想起了兒子小時候的事情來……



我們住在學校大院,鄰居幾家的孩子年齡都差不多。兒子四歲那年夏季的一天,因老公出差,我一個人忙著打掃剛剛蓋好的偏房,就叫兒子送到鄰居家跟她家寶寶玩。當我打掃好房間接兒子的時候,鄰居說兩個孩子跟前排魏老師的孫子一塊兒出去了,於是我就出去尋找。整個大院找了個遍也不見兒子,我一時慌了神,便回去叫鄰居一同出去尋找。

我們從半晌找到午飯後,大院幾乎挨家挨戶問了個遍也不見孩子的蹤影,我一時急得流出淚來。就在我們束手無措準備報警的時候,三個孩子晃晃悠悠出現在大門口。把兒子帶回家,我又是氣又是疼抱在懷裡哭了個痛快。

等我緩過神來,突然想到兒子該餓壞了,於是就要去給兒子做飯。我剛問兒子想吃啥?兒子說吃飽了。我疑惑地問:“在哪吃的?”兒子把頭一低支支吾吾不敢說。我好哄歹哄終於從兒子口中得知了實情。




原來,魏老師的孫子帶著我家兒子和鄰居家的孩子出去玩,他們看見別人丟棄的飲料棒就撿起來玩,當他們發現有好多沒有喝完的飲料時,就來了興趣,於是就到處尋找。當他們路過批發食品的門前,發現老闆娘不在,魏老師的孫子年齡比較大,就慫恿我們兩家年齡小的孩子去偷散裝的餅乾。偷回來他們三個就躲到樹蔭下,大吃大喝……

聽了兒子的話我當時真的是怒火中燒,真想踹他幾腳。仔細想想孩子還小,打也不是個辦法,於是就指出了兒子的錯誤所在,並告訴兒子犯錯誤並不可怕,只要當面去向老闆道歉並立即改正,保證以後不再犯類似的錯誤就是好孩子。說完,我就拿著錢包帶著兒子去見老闆。

到了商店門口才發現,原來是同事親戚家的店鋪。當我讓兒子當面承認錯誤,並拿出錢包叫兒子付錢的時候,老闆娘笑了,她說:“幾個孩子拿餅乾的時候,我在櫃檯邊躺椅上看見了,我認識這幾個孩子,又沒有外邊,都是自家的孩子吃幾塊餅乾給什麼錢。”見她一直推辭我便耳語告訴她:“現在孩子雖然小,學做人是大事,這是教育孩子的關鍵,錢一定要收。”聽我這麼一說,老闆娘也象徵性的收了錢。




以上分享的是我處理孩子類似錯誤的做法,希望對你有所啟發。

你批評孩子的時候,之所以孩子不以為然,是因為孩子還小,四五歲的孩子對於是非感還比較模糊,作為家長一定要抓住時機對孩子進行是非教育。孩子就是一張白紙,隨著年齡的逐漸長大,社會上的一些負面能量會對孩子產生影響,作為監護人一定要給孩子守住負能量這道關,多對孩子進行正面教育。平時在生活中一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才能保證孩子在充滿陽光的環境裡健健康康的成長。

孩子的事情無小事,家長對孩子的教育要遵循一個原則:“勿以惡小而為之, 勿以善小而不為。”

對題主的問題到這裡已經回答完畢,希望對你有錯幫助。同時歡迎多多交流!


智慧奶奶


偷和“偷”是不同的

我們小時候,村裡面,幾個小夥伴經常去地裡“偷”別人家的紅薯玉米烤著吃,偷偷爬別人家的棗樹上“偷”棗,偷釣別人家魚塘的魚那更是常事,但這些行為父母知道後一般都不會當個事,哪怕主人發現頂多也就是笑著罵一頓趕走我們就完事了!

但偷家裡錢、偷別人家雞鴨家畜或者偷拿別人店裡的東西,這絕對是很多父母不能容忍的,一旦發現等待的十有八九就是一頓大罵胖揍,嚴重的都房樑上用鞭子抽,所以很多小時候的我們長大後絕對算是品德正常的人!

當然也有一些家庭分不開“偷”和偷的區別,往往孩子長大後手腳不乾淨,要麼當個二流子十里八鄉臭名遠揚娶不到媳婦,要麼就蹲監獄!給孩子一個正確的價值觀,往前推20年的貧窮時代,絕大部分父母都知道,而且會言傳身教,不用刻意去管,反而現在生活條件富足了,很多父母卻不會教育孩子了!


Smial


應該要讓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沒有付錢的東西不是屬於自己的。家長以身作則,孩子也會變得優秀。

舉個例子,10月份我去超市買東西,正好看到一位大約60歲左右的奶奶帶著一個小孫女來到收銀臺,原來是奶奶回家發現小孫女手裡多了一樣糖果玩具,思來想去,說沒買過,問了小孫女她說是自己拿回來的。這位奶奶趕緊帶著孫女又回到超市收銀臺,跟收銀員解釋一番,並付了錢。同時也很嚴肅並且鄭重其事地和小孫女說“買東西是要付錢的,我們不能隨便把東西拿走”。看到這裡,很有感觸。家長的正確引導,即使孩子以後很平凡,但他的世界一定是乾淨而且善良的。


小豆包的火龍果


我兒子兩三歲的人時候跟我去超市,推著購物車結完帳在大潤發底樓逛,去了童鞋店看看鞋子,等到了家裡發現有一雙標價69塊錢的迪士尼拖鞋。但是沒買過拖鞋,然後我兒子說看到媽媽在超市只要喜歡的東西就往購物車放,他喜歡這雙鞋所以也拿了放購物車了。然後我連忙找在大潤發上班的朋友去那家店要了電話號碼,我說小孩拿了一雙拖鞋回去了,明天我送過來。那邊營業員還沒發現少鞋子。第二天帶著兒子一起去還鞋子了


微笑旋律3


記得多年前我孩子在幼兒園,有一次我發現孩子的文具盒裡多了幾支短鉛筆和幾塊橡皮泥。當時我就問這些哪來的,開始孩子還說是小朋友給的,在我再三逼問下才得知是孩子偷拿別人的。我把在小朋友處偷拿的東西全部扔到了堰塘裡,講了很多道理打比喻給孩子聽,並罰孩子跪了一個多小時。從那以後,孩子從來都不拿別人的東西了。


求真務實反虛假


我兒子五歲,前天買東西付過錢了,臨走了他隨手拿了一顆泡泡糖,我看到了當時就告訴他,放回去,不可以的,蹲下來對他說:你這樣做是不對的,是沒有經過阿姨的同意拿人家的東西,如果你想吃,你可以告訴媽媽想吃可不可以買一個,但你偷偷的拿走是不正確的,這樣時間長了就成了一個小偷!老闆娘笑著喊我兒子名字說:浩浩如果你想吃了你可以告訴阿姨,阿姨會給你的,不能這樣悄悄的拿走,養成習慣了就不好了^0^五歲有自尊心了,他眼裡有淚要哭了,嘴裡說,姐姐買了好吃的想轉移話題,抱抱他,沒事,媽媽給你和姐姐一人買兩個,然後給老闆娘說了句對不起,老闆娘多給了一個做獎勵。感覺第一時間千萬不要打


雪雪39


對一個五歲小孩,應該嚴肅指出偷拿超市兩顆糖,是品德不端的行為。應讓她明白“少小偷針,長大偷金"的道理。並應和她一起把兩顆糖還回超市。十年前我去庫爾勒出差,早上去廣場散步,見一個兩三歲小孩亂扔飲料瓶。小孩的爸爸揀回飲料瓶,對孩子說:“亂扔垃圾不是庫爾勒的好公民。去,把飲料瓶扔進垃圾桶。"這一情景至今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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