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這5人,拘留

近日

遂平縣公安局發佈警情通報

對兩起疫情期間

隱瞞情況、干擾工作的行為進行曝光


駐馬店這5人,拘留


2020年1月22日,違法行為人王某某(女,42歲,遂平縣人)從湖北省孝感市回到遂平縣花莊鄉家中後,拒不執行遂平縣人民政府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發佈的通告,刻意向疫情防控排查人員隱瞞從湖北返回遂平的事實,不主動到村委登記,並在觀察期內多次到公眾場所接觸他人,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極大隱患。我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給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五百元的處罰。


駐馬店這5人,拘留


2020年2月6日下午,違法行為人耿某(男,43歲,遂平縣人)經過遂平縣石寨鋪鎮石寨鋪村隨莊路口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監測點時,因監測點工作人員糾正其不佩戴口罩的行為,引起耿某心生不滿,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並對監測點工作人員進行侮辱謾罵。後耿某返回該監測點再次對工作人員進行辱罵,嚴重干擾疫情防控工作。我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給予耿某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五百元的處罰。


泌陽縣也對3起

擾亂疫情工作的案例進行了曝光


駐馬店這5人,拘留


2月5日下午17時許,家住泌陽縣盤古花園廉租房小區的張某酒後未帶口罩行至小區大門口時,無故對正在發放小區人員疫情通行證的保安王某表示不滿,干撓王某發證工作,且不聽他人勸阻,對王某進行毆打,又將門衛室玻璃打碎,惡意擾亂小區防疫秩序,為泌陽縣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極壞影響。


駐馬店這5人,拘留


接到報警後,泌陽縣泌水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依法將張某強制傳喚到派出所,迅速查明瞭張某酒後尋釁滋事,故意擾亂小區防疫秩序的違法事實,並查明張某曾因吸毒和尋釁滋事多次被打擊處理,屬屢教不改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之規定,將違法人員張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伍佰元


駐馬店這5人,拘留


2月6日夜20時許,在泌陽縣黃山口鄉石仁河村火溝組卡點,尚某(男,29歲,黃山口鄉山莊村委河南組人)醉酒後駕駛一輛藍色大眾轎車強行要從卡點經過,卡點工作人員將其攔停後,尚某逆行將車撞到卡點道路上的隔離設施上。


接到報警後,泌陽縣公安局黃山口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將尚某依法控制到公安機關,經酒精測試,尚某的酒精含量為317mg/100ml,其行為己涉嫌危險駕駛罪。現尚某己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駐馬店這5人,拘留


駐馬店這5人,拘留


2月7日晚7時左右,下碑寺糧管所家屬院居民萬某(男、現年33歲、下碑寺鄉石灰窯村人)因與家人生氣,酒後駕駛機動車將該家屬院疫情防控卡點設施撞壞,後駕車將家屬院停放的兩輛車撞壞


接到報警後,下碑寺派出所民警迅速將尚某控制。目前萬某己被依法先行行政拘留,待本人酒精含量、車輛定損鑑定結論下達後,構成刑事犯罪的,再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駐馬店這5人,拘留


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來,截止目前,泌陽縣公安機關已

依法打擊處理妨礙疫情秩序違法人員6名,刑事處理1人,行政拘留5人,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開展。


警方提醒: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當前,全國上下正處於抗擊疫情關鍵時期,每位公民都應嚴格落實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公安機關呼籲返鄉人員,為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請主動登記備案,自覺配合隔離,齊心協力,共渡難關!對於拒不服從、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工作,隱瞞湖北、武漢居住史、旅居史,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打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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