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医用防护服使用要严格分级分区

国家卫健委:医用防护服使用要严格分级分区

2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服严格分级分区使用管理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亲自调度、合理分配,按照“优先保障高风险区域、高风险操作、高风险人员”的原则,严格分级分区使用,加强管理,确保医疗医用防护服合理使用。要严格医用防护服的使用范围,在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使用,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

全院统一

《通知》强调,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用防护服纳入全院统一管理,建立台账,根据医务人员工作所在不同区域、开展的不同操作及管理患者的症状轻重程度,科学合理分配医用防护服。要根据收治患者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在隔离区域工作的班次,发挥资源利用最大效益。

分级分区

《通知》明确,无特殊情况,符合国标的一次性无菌医用防护服,以及在境外上市符合日标、美标、欧标等标准的一次性无菌医用防护服(所需证明材料包括: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证明和检测报告、无菌证明、企业做出质量安全承诺等),仅用于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有严格微生物指标控制的场所;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仅使用在境外上市符合日标、美标、欧标等标准的医用防护服(所需证明材料包括: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证明和检测报告、企业做出质量安全承诺等),以及符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服生产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

审核:陈会扬 闫龑 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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